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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过去4个月无法理赔,安康人保公司:省司法厅批准的鉴定中心鉴定结果我们不认!

2020-12-17 20:2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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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受伤至今已经过去4个多月,郭女士依然无法拿到该有的赔偿,中国人民保险安康分公司给的理由是:伤者没有到指定鉴定机构去鉴定伤残等级!

(郭女士受伤的右手)

8月28日,准备步行到店里去上班的郭女士行至汉滨区兴化建材市场前被刘某驾驶的小桥车撞伤,右手与胳膊受伤,幸好120及时赶到将其送往安康市中医医院救治,9月7日,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一份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书上写着:当事人刘某负全部责任,当事人郭女士无责任。

(交警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肇事司机刘某先是垫付了5千元医疗费,郭女士经检查被诊断为:右桡骨远端骨折、右尺骨茎突骨折、右腕三角骨骨折、骶5椎体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右手既无法抬起,也使不上劲儿,疼痛不止,虽然医生建议做手术,但是郭女士认为自己已经58岁,担心术后效果不好便拒绝了。

(安康市中医医院的诊断证明)

由于司机刘某在人保公司购买有第三者责任保险,想要尽快拿到赔偿款回归正常生活轨道,所以郭女士还来到安康金州司法鉴定中心做鉴定,鉴定结果为:十级伤残。郭女士说:“肇事司机刘某告诉我他患有癌症,家庭条件不好,而且出事故以后,他一直积极配合,所以我没有怪过司机,只让他赶紧去和人保公司协调赔偿金,但是12月16日,司机告诉我人保公司不认可这所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反而指定我去安康秦巴鉴定中心重新做鉴定。”

(安康金州鉴定中心鉴定结果)

安康金州司法鉴定中心是经陕西省司法厅批准成立,为何人保公司不认可呢?郭女士想不通,人保公司有什么权利指定伤者去某一个鉴定机构做鉴定呢?她告诉记者:“我觉得人保公司就是故意拖延时间,拖延到后期慢慢伤情好起来,他赔偿金额就会少一些,这种做法实在不厚道,而且这个所谓的安康秦巴鉴定中心是否与人保公司有合作呢?否则他为什么指定我去这里?”

(中国人民保险安康分公司)

带着疑问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记者来到位于汉滨区兴安东路的中国人民保险安康分公司,当记者提到安康金州司法鉴定中心具有相关资质,为何人保不认可时,一位工作人员反问道:“那你有驾驶证你可以去开飞机吗?”随后该工作人员表示记者采访需要经过公司办公室同意才行。

(郭女士受伤右手肿胀)

随后记者找到人保公司办公室主任徐峥,徐峥表示公司副总经理程军不在,可以让人伤跟踪岗的王琪来回答。王琪将记者带入会议室后,首先将记者的包与手机全部收走,声称为防止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录音录像。

以下为记者与王琪对话:

记者:你司为何不认可陕西省司法厅批准成立具备资质的安康金州司法鉴定中心?

王琪:不是不认可鉴定中心,是不认定这份鉴定结果。

记者:你司为何不认可安康金州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结果?

王琪:我司有权利对该鉴定结果存疑。

记者:为何会质疑鉴定结果?

王琪:同类案有对比。

记者:你司为何指定伤者去某机构鉴定?

王琪:我们是推荐,不是指定。

记者:客户购买合同时,合同上是否写明客户只能去指定哪一家鉴定机构做鉴定?

王琪:这是内部商业条款,不能告诉你们!

记者:你的岗位与全名叫什么?

王琪:我有权不告诉你们。

下午记者就此事咨询到陕西理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新,刘新称:“按照法律规定,伤者可以去任何一家具有相关资质的鉴定中心做鉴定,保险公司无权指定必须去某个机构,且即便保险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内写明指定的鉴定机构,这项条款也不受法律保护,属于无效条款,这种情况下,客户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维权。”

华商记者:闫文青 实习记者:李程

原标题:《车祸过去4个月无法理赔,安康人保公司:省司法厅批准的鉴定中心鉴定结果我们不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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