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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杰:见大起——晚清的“御前会议”

李文杰
2020-12-30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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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大历史系副教授李文杰新著《辨色视朝:晚清的朝会、文书与政治决策》(上海人民出版社2020年11月出版)讨论晚清时期的朝会与文书,本文节选自其中“上编”讨论朝会的部分。“大起”是清朝中后期经常出现的一种特殊朝会——为因应重要的政治与外交难题,由君主召见军机大臣、全体部院大臣甚至更大规模大臣的“御前会议”。本文(注释从略)考察了垂帘听政时期的两次“大起”以及决定清朝国运的两次“大起”,可以从中窥见这一种朝会在政治决策的中的角色。

李文杰著,《辨色视朝:晚清的朝会、文书与政治决策》,上海人民出版社,2020年11月

一、 朝会与见起

清代君主召见大臣称为见起、叫起。君主每日阅览奏摺,下发上谕,军机大臣从旁辅助,所以见起的对象首先是军机大臣。另外,京内各部院轮值递摺,当天值日的堂官(该部的管部大学士、尚书、侍郎)或其他单衔递摺的官员在递摺时,须附带递送膳牌,供君主早膳时选择是否召见。被召见者再由奏事处发下“起单”,依照起单至御前见起。这个过程,我们可借助曾纪泽和荣庆的记录来进行观察。

1877年(光绪三年)10月4日,曾纪泽在就任驻英国公使前,接受慈安、慈禧两宫皇太后召见。他在日记中记:“丑初(1:00)入朝,递请安黄摺三件,绿头牌一件,在九卿朝房偕松生、岳松坐良久。至内务府朝房,与冯展云一谈。迎谒枢密诸公,至散秩大臣朝房一坐。叫起单下,军机头起,纪泽二起,醇邸三起。卯初(5:00),入乾清门,在内朝房坐极久。辰初(7:00),军机下,召见纪泽于养心殿东间。掀帘入,跪谢天恩,免冠碰头,着冠起立,进至垫前跪聆圣训。”根据记录,曾纪泽递了三件请安摺(分别给两宫皇太后、皇帝),并随摺递送写有自己姓名的膳牌(宗室王公用红色,一般大臣用绿色,故称“绿头牌”),然后在大内等候召见。因等候时间很长,曾纪泽前往各处朝房与军机及部院大臣聊天。递膳牌并不代表一定被召见,如被召见,另会发下起单。当天,皇太后见大臣三起,曾纪泽是第二起,地点是在养心殿东暖阁垂帘听政处,见起须全程跪对。

1894年7月15日,詹事府中允荣庆入内接受光绪帝召见,他在日记中记载:“至西苑门外稍坐,旋宣入总兵何明亮,尚书李鸿藻、荣庆、李葆实,并军机为五起。到奏事处门外小立,奏事官恩少岩回内奏事,出,带随行至榆树院西屋祗候。始叫何,次李。有顷,一内侍到门向庆曰:‘叫’。谨随行,极舒缓。至勤政殿北院,顺东殿墙绕至南院,由南东阶升入殿南面东隔扇。稍立,内侍向东里间帘内静伺,旋揭帘起,谨即趋入。上面南坐,座左右设坑〔炕〕几摺件,座前设御案,案上止叫起单一纸,案前即军机毡,即在案西角跪。”这个记录可见奏事处的传递作用:呈递膳牌、发下起单,依序传宣和引导见起的官员。这次见起的地点是在西苑(今中南海)勤政殿。

君主见部院大臣,主要是针对当天所递奏摺的内容或该部主管的事项进行咨询;见军机大臣,则是商讨并决定奏摺的处理方案,交代上谕的内容。在一般情况下,日常政务由君主在中央部院、军机处辅助下独断裁决,借助单个或小规模召见即可完成,无须召集众臣集议,故见大起的事例并不多见。但在晚清时期,因政治外交的重大疑难事件增加,且君主权威相对降低,见大起的事例就多了起来。大起主要用于听取多方意见,集思广益,但并不急于当场做出裁决。

1861年辛酉政变发生之后,两宫皇太后垂帘听政。恭亲王奕訢以议政王身份领导军机处和总理衙门,辅佐朝政。1862年,云南学政张锡嵘上奏,请宗祀咸丰帝于天坛祈年,两宫皇太后先命王公、大学士、六部九卿、翰詹科道会议具奏,但因事涉先皇待遇,关系到在位的同治帝的孝行,在大臣们上奏表达否定意见后,两宫皇太后决定“叫大起”,当面商讨处置方式。大学士翁心存记载7月29日(七月初三日)两宫皇太后见大起的场景:

卯初(5:00)入直,予等四人俱到。辰初三刻(7:45)引见毕,辰正二刻(8:30)皇太后、皇上召见王大臣于养心殿东暖阁,询问张锡嵘条奏宗祀事也。凡召见三十一人,予初以漏未递牌,故未召,后知予上直,乃始补叫,而排在贾、周两相国之后。及入东暖阁门坎,两相即跪,后无馀地,予一足才入,一足尚在槛外,两相遽叩首,予冒而仆,旁人急扶起,乃随两相跪,太后命之前,乃膝行而前。上坐榻上,西向,诸臣去黼座尚远,在后者皆距门坎而跪,有跪槛外者,失仪甚矣。诸臣惟惠邸奏对数语,遂退。辰正三刻(8:45)出。

据事后发下的上谕,参与见起者31人包括:惠亲王绵愉、惇亲王奕誴、醇郡王奕譞等宗室王公贝勒12人,军机大臣与御前大臣5人,大学士2人,尚书侍郎10人,三品京堂2人。上谕还说,当天参与见起的诸大臣“佥称文宗显皇帝德齐覆帱,道隆继述,凡有血气之伦,罔不共切尊崇”,“惟考之今制,稽之古礼,事多窒碍,未可依行”,最后,两宫皇太后的结论是,“该学政所奏既属窒碍难行,即着毋庸置议”。

结合翁心存的叙述以及当天上谕的内容,我们可以总结这次大起的特点:首先,参加见大起人员之前也曾参与了君主不在场的群臣会议和上奏,递摺当天也递上膳牌预备召见;未递膳牌而必须参加见起者须补递;其次,当天见大起的地点在宫中的养心殿东暖阁,相比召见者31人,那里的空间显得十分狭隘,大臣必须跪对奏事,地位稍低或后到者只能跪在门外;第三,翁心存行礼时,因动作仓促而扑倒,诸多臣僚也失序失仪。这些细节都暗示着,大起的场面十分少见,故而众臣甚至官居一品的大学士都缺乏经验;第四,参与大起的王公大臣虽多,但无须全部发言,这次仅惠亲王一人陈述,奏对的时间不过一刻钟而已。尽管如此,上谕仍将惠亲王一人的发言当做集体意见。实际上,在这次见起之前,大学士六部九卿的会议奏摺已做出了张锡嵘建议不可行的结论,两宫皇太后因事涉同治帝的孝行,为示慎重,故再次召集王公大臣当面商讨。从召见全过程来看,并无实质性地集体发言或辩论,形式大于内容,两宫皇太后更多的是希望借重公议下一结论而已。

由于晚清高层官员日记史料较为丰富,从参与者的日记中,我们至少可以搜集到晚清时期多次人数在20以上或影响较大的“见大起”的事例,列表如下:

晚清主要的“大起”概览。资料来源:①《翁心存日记》第4册,第1761页;②陈义杰整理:《翁同龢日记》第2册,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784-785页;③《翁曾翰日记》,第230页;④⑤陈义杰整理:《翁同龢日记》第3册,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1463-1464、1507页;⑥陈义杰整理:《翁同龢日记》第4册,第1818页;⑦恽毓鼎:《崇陵传信录》,第60-64页;袁昶:《乱中日记残稿》,中国史学会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义和团》第1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340-341页;⑧溥伟:《让国御前会议日记》,中国史学会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第8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110-115页。

下文选择垂帘听政时期及1900年决定清朝命运与中国国运的几次大起进行讨论,考察这一朝会模式的基本特点。

二、 垂帘听政期间的两次大起

在同光两朝的垂帘听政期间,出现过两件棘手的关乎国权、引发清议躁动的重大事件:天津教案和崇厚擅签条约案。为妥善处理这两件大事,两宫皇太后曾有过大规模召见王公大臣的举措。

1870年7月,在天津教案发生之后,因缺乏准确信息来源及外交经验,清朝君臣无法准确地判断法国政府对此事可能会做出的反应及其底线。十年前,英法联军入侵北京、焚毁禁苑之事历历在目,提示清朝君臣对天津教案不可掉以轻心。为此,两宫皇太后召见诸多重臣,商讨对策。7月23日,在宫中教读同治帝的翁同龢记载:“已而闻余等五人(按:五位帝师李鸿藻、翁同龢、徐桐等)皆有起,遂至军机直庐看曾国藩摺,一力言洋人无迷拐事,请降明旨昭雪;一将天津府张光藻、知县刘杰交刑部治罪。余与荫轩随引见碰头,午初二刻(11:30),与诸王、军机大臣、御前大臣、总理衙门诸臣同召见于乾清宫西暖阁。两宫及上南向坐,未垂帘,垂询良久。惇、醇两邸持论侃侃然,恭邸持之坚,卒如曾国藩所请。五刻多始退,汗出沾衣,有跪不能起者。”

这天参加见起者有18人,包括惇亲王,大学士官文、瑞麟、朱凤标、倭仁,军机兼总理衙门大臣奕訢、宝鋆、沈桂芬,军机大臣李鸿藻,御前大臣醇郡王奕譞、景寿、伯彦纳谟祜,总理衙门大臣董恂、毛昶熙,弘德殿帝师徐桐、翁同龢、桂清、广寿。这个名单包括了与皇帝血缘最近的宗室、皇帝的各位老师、在垂帘听政时期地位尤为重要的军机大臣、处理外交的总理衙门大臣。他们的立场、观点不同,于是,在御前发生了激烈争论,翁同龢又记:

军机、总理西向跪,馀东向跪。两宫先谕:“此事如何措置?我等不得主意。”惇邸首奏:“曾某亦不得已,惟民为邦本,民心失则天下解体。”醇邸极言民心宜顺,并天津府县无罪,陈国〈瑞〉忠勇可用,并诋及总理衙门照会内有“天津举事者及大清仇人”之语,斥为失体。宝、董强辩,语相侵。两宫分解之,因言:“夷人是我世仇,尔等若能出一策灭夷,我二人虽死甘心,且皇帝幼冲,诸事当从长计较。”倭相亦主张、刘两员既是好官,不宜加罪。瑞、朱同声应之。余言:“此两事皆天下人心所系、国法是非所系,望再申问曾某,此后如无要求,尚可曲从;倘无把握,则宜从缓,似不必于言谈间定议。”董恂曰:“此时不知天津又作何局面,焉能往来问答耶?”于是惇邸谓两事既不得不从,则中国人迷拐罪名仍宜从重。醇邸又极论“素日无备,故临事以‘无可如何’四字塞责。自庚申至十年,试问所备何事?且言此次纶音如措词有失体处,臣等仍当纠正。”恭邸允之,遂定议。时广侍郎甫有所言,竟未达其意而退。

与八年前那次仅惠亲王一人发言的大起不同,围绕如何处置天津教案,这次大起出现了两种对立态度,且在御前发生了争执:惇亲王、醇亲王与三位大学士倭仁、瑞麟、朱凤标,他们主张顺应民心,力保天津知府张凤藻、知县刘杰与提督陈国瑞。醇亲王不满总理衙门迎合法国要求的处置方式,并与总理衙门大臣宝鋆、董恂发生争执,两宫皇太后居间调停。可是,若不对天津府县官员做出处罚进而激怒法国,她们又担心有无法承担的后果。最后,因恭亲王的坚持,两宫皇太后答应由军机处拟旨,按照曾国藩的建议,将天津知府和知县革职,交刑部治罪,未采纳惇亲王、醇亲王及三位大学士的意见(据军机章京朱学勤透露,总理衙门是由沈桂芬拿主意,宝鋆、董恂从旁附和)。尽管如此,醇亲王等人却坚持加入会同军机处拟旨的行列中,获得了奕訢应允。他们共同拟定了四条上谕:其中,两条为明发,一为上述革职上谕,一为宣示洋人并无迷拐情形,公开告知天下;两条廷寄,分别要求曾国藩持平办理,并饬令沿江沿海督抚小心防备,以备可能出现的军事冲突。

这次见大起有点类似政策辩论,汇聚了正反双方的意见,由两宫皇太后居中调节裁断。以奕訢为首的总理衙门大臣在人数上处于劣势,其主张却获得最后认可。尽管如此,持不同意见的醇亲王奕譞也争取并加入会同拟旨的行列之中。正反双方经协商后拟定意见,两宫皇太后予以确认。这次大起,有一种小范围民主决策的意味,富有政治外交经验的官员能通过御前辩论,压倒清议,进而形成主流政策。代表清议的王公与大学士,也能参与政策制定。广泛的高层参与最大限度地为最终的决策背书,分担了决策压力,并提高了政策的权威性。

而影响近代中俄关系、引发光绪朝清流高昂的崇厚案,更是出现了两场研讨决策的大起。

1880年1月21日,因朝中大臣就如何处置崇厚及其所签对俄和约(《里瓦几亚条约》)争执不下,两宫皇太后决定见大起,同时召见45位大臣。翁同龢在日记中记载:

与枢廷同入,恭邸带起,按次跪,龢在第一列。谕曰:“诸臣所议与朝廷意正合,尔等有见到者即说。”有顷,全相国言崇厚所议万万不可从,龄相申数语,徐、广两公及余亦申数语。谕曰:“此事委曲已久,不意要挟至此,万不能忍。若再从之,上不〈能〉对祖宗,下不能对天下臣民。”龢对曰:“谋国之方,以保境息民为大,境不保民不息,则据理与争,但欲用兵必先筹饷,非空言可了。”谕曰:“纸上谈兵,有何实际?”龢曰:“二十年来所谓自强者安在,要从朝廷起,振刷精神,尤须定以限制,日有课月有程,方好。”谕曰:“着添人再议。”龢又曰:“西路重兵尚可恃,东三省仅有虚名,北路喀尔喀四部弱极,奈何?”恭邸曰:“四爱曼(按:即中俄西北边境锡伯、索伦、察哈尔、额鲁特四部)无法可办。”谕曰:“分界必不可从,通商本有者勿动。”恭邸曰:“旧约不必改。”又曰:“南洋沈某死后竟无人可代。”因言人材之难,又请约诸臣同至总署商酌。谕曰:“派亲郡王、醇亲王、御前大臣、六部、都察院同议。”又谕:“崇厚临行时再三嘱以可从者从,不可者拒绝,而竟荒谬如此!如何治罪,一并妥议。”并再三宣谕后面跪者有所见即奏,皆寂然。徐、广两公有数语,惟余语最多耳,三刻许退。

这次见起从上午10点开始,持续了45分钟。见大起有特殊背景:20天前(1月2日),翰林院侍读学士黄体芳上奏,弹劾出使俄国大臣崇厚不奉谕旨,任意与俄国签订事涉通商划界的条约,之后又擅自回国,遂建议重治其罪。两宫皇太后将此事及崇厚条约交给大学士、六部九卿、翰詹科道会议。由于问题敏感,朝中争议极大。21日,除了大学士领衔的会议公摺外,另有十多位大臣单衔递摺发表意见。两宫皇太后决定见大起,召见递摺的官员。照例,他们在递摺的同时,也向奏事处递膳牌,等待当天召见,所以能在短时间内集齐。

公摺主要的意思是拒绝割让伊犁南境,拒绝俄国在西北诸城设立领事馆,拒绝俄国从西北通商至汉口。两宫皇太后同意奏摺的基调,大学士全庆首先发言,说崇厚定约不可遵从,大学士载龄、礼部尚书徐桐、兵部尚书广寿附议,各自又略作引申。工部尚书翁同龢说,当务之急是筹饷,以备后续可能出现的军事冲突。恭亲王奕訢是领班军机大臣,并管理总理衙门,他没有直接表明态度,只是强调防备之难并感叹济世人才之缺,实则暗示中俄交涉远比奏摺所说的难,须得从长计议。他建议邀请众臣至总理衙门详议,分担一线外交部门的压力。最后,两宫皇太后将俄约及崇厚罪行再次交议,但缩小了参与范围:把前次参与会议的翰詹科道排除在外,他们不仅人数众多,且持论激进。值得注意的是,两宫皇太后曾在现场再三宣谕,跪在后排、有不同意见的翰詹科道可畅所欲言,然而他们“皆寂然”。在此情形下,奕訢的请求很自然地被优先考虑。可见,在见大起的场合,不同意见可以放上台面公开辩论,但事实上,密摺之中或者私下表达的激进意见不得不有所收敛。

9月22日,也就是距上一次见大起八个月后,慈禧太后又一次召集众臣。原因是,崇厚所订条约已接近换约日期,但清政府不可能接受未经修改的条约。按照此前的经验,拒约可能会导致军事冲突,这次见大起也正是讨论对俄和战的问题。在前一天的下午,内奏事处传醇亲王与六部尚书递膳牌,预备次日召见。参与见起的王公大臣约20人,包括惇亲王、醇亲王,全班军机大臣,在岗的六部、理藩院尚书,都察院左都御史,另外有清流代表人物詹事府詹事宝廷。翁同龢在日记中记载:

请安毕,(慈禧太后)曰:“时事紧急,有何主意?”惇邸首对以修约以十年为期,断非良法云。醇邸谓:“和则所索无已,战则兵未齐,莫若以电线既断为词,告凯阳德展期三月,一面备兵”云云。军机、恭邸力言:“战事无可恃,不敢作孤注一掷计。”宝廷抗言“枢臣办事迟延,彼此争执数语。臣则陈述速弃伊犁之说,以为即许十八条亦有次弟,当以此为开谈。”徐桐言:“照廷议所准已辱国,况加至十八条乎,不可行莫若战。”臣因言:“战非难,难在志定,此志自两宫太后先定,枢臣亦定方可,一战即和,贻误更大。”馀人则未开口。李鸿藻言:“事至今日,诸王大臣竟绝无一句实话乎”,并言“臣有愚见,准十八条而杀崇厚”云云。亦无人谓然也。宝廷请交廷议,上以为然,遂定二十日交议,三日内复奏。凡历六刻,汗不能支,馀语极多不能记,大抵催兵,着东三省大员带兵备旅顺口而已。张之洞传而未到。

所谓的“十八条”,即崇厚上一年擅定的《里瓦几亚条约》。众臣围绕是否拒约,分成主和主战两派。基于清朝薄弱的军事力量,恭亲王奕訢领班的军机处偏向主和。宝廷斥责军机处办事不力,而礼部尚书徐桐则明确主战。醇亲王、翁同龢等希望避免战事,提出缓期议改条约、放弃伊犁部分土地等建议。清流领袖李鸿藻因身兼军机与总署大臣,无法持后果难料的主战之论,只能说些气话:接受条约但杀掉崇厚。翁同龢主张,两宫皇太后先定主战之志方可言战,实际上是将决策责任和压力推给她们。多数人在这个场合不敢表达意见。相对而言,宝廷建议将和战之事交廷议,则是为两宫皇太后缓颊,很快就得到批准。所幸随后俄方派遣前任公使布策来华议约,廷议也就随之终止。

1880年的两次见大起,都是围绕着俄约而来。崇厚擅签事涉领土割让及商务利益的条约,引发了重大危机和争议,不但在外交决策一线的军机处与总理衙门无法面对,就连两宫皇太后也难以做到独断,只能将此事公之于众,召集王公大臣乃至翰詹科道当面讨论。在“见大起”这个庄重场合,面对务实派的陈述,激昂的清议也只能放低调门,最终形成妥协意见,进而成为决策的基础。

三、 决定国运的两次大起

进入20世纪,清廷有两次重要的大起,涉及国运走向。在一般叙述中,它们通常被称作“御前会议”。这两次见大起,第一次发生在1900年6月,讨论对待义和团及列强的政策;第二次发生在1912年1月,讨论是否答应南北议和中南方提出的退位条件。

实际上,在讨论联军入侵问题的几次大起之前,1900年1月24日,还有一次大起。那一次是慈禧太后和光绪帝在西苑仪鸾殿召见王公贝勒、御前大臣、内务府大臣、书房师傅、部院大臣,直接宣布以载漪之子溥儁为大阿哥,在宫中读书。在见起之前,慈禧太后已与荣禄等人谋划多时,她打消了废光绪帝的念头,改成较为柔和的立储。所以,那一次见起并不是商量细节,而是宣布结果,相当于发布会的性质。这个结果,是以光绪帝朱笔的形式直接发布的。

6月16日至19日(五月二十日至二十三日)的一系列大起,亲历其事的袁昶留下了日记,恽毓鼎则在多年后进行了追忆。

6月16日,慈禧太后与光绪帝同见王公大臣、六部九卿约百余人,地点是在西苑仪鸾殿东暖阁,军机大臣跪御案周围,因地方狭窄,大臣跪满屋内,后至者跪在门槛之外。这一天发言者主要是总理衙门大臣袁昶,另有翰林院侍读学士刘永亨、朱祖谋、大理寺卿张亨嘉等,他们主张不可依恃义和团,对拳民应予驱逐,稳定局势,然后再设法劝退洋兵。反对者以端郡王载漪为首,认为驱逐义和团会失去人心。慈禧太后表态要顺应民意,同时设法退洋兵。见面结束后,慈禧太后密令军机处发交片上谕给端郡王与董福祥,开导义和团拳民,并招募精壮者进入军队。

6月17日,再次见大起。这一天局势发生转变,慈禧太后开始坚定主战,并得到二十余名保守派人士的支持。她拿出了未经查证的“洋人照会四条”,并陈述了其中三条,包括指明一地令中国皇帝居住、代收各省钱粮、代掌天下兵权,而隐藏归政皇帝一条未说。王公、贝勒、崇绮等人痛哭主战。最后,慈禧太后命徐用仪、立山、联元赴使馆区晓谕利害,让各国公使下旗归国。

6月18日下午三点,两宫又一次见大起,但这次时间很短,未展开激烈辩论。到19日下午一点,第四次见大起(那桐称为“全起”),北京市档案馆编:《那桐日记》上册,新华出版社2006年版,第346页。这时的慈禧太后已下决心与列强开战,命总理衙门大臣许景澄前往使馆区宣布宣战事宜。据恽毓鼎事后回忆,光绪帝握着许景澄的手说“更妥商量”,试图阻止最后的决裂,被慈禧太后怒斥。19日见起结束之后,传谕次日辰刻(7:00—9:00)再次见大起。然而,次日慈禧太后“传旨撤全起”,因宣战事已经完全确定,用不着再次召集众臣商议。

6月16日至19日,四天连续四次见大起,恽毓鼎日后称之为“庚子御前四次大会议”,其历史影响不言而喻。四次见大起,只有第一次慈禧太后态度稍温和,只表示要顺应民心,不能驱逐义和团。第二至第四次,主战声音高亢,慈禧太后意见明朗,这时再提反对意见,要冒巨大的政治风险。到第四次之后,慈禧太后已坚定了宣战之心,不愿受反对声的干扰,干脆取消掉原计划的见大起。恽毓鼎后来评论说:“方事之兴,庙谟盖已预定。特借盈廷集议,一以为左证,一以备分谤。始也端王主之,西朝听之;厥后势浸炽,虽西朝亦无可如何。”多年前,两宫皇太后就天津教案、崇厚案见大起时,会充分听取军机处与总理衙门的务实意见,有效纾解昂扬的清议。但在1900年,慈禧太后在保守派的引导下形成定见后,便难以容忍反对意见,不过是借大起获得王公大臣的多数支持,分担决策压力与责任。原本用以集众意见的大起,失去了此前的功能。

另外一个以“御前会议”名称在历史上留下重要影响的大起,发生在1912年初,隆裕太后多次召见王公大臣,商讨清帝退位问题。

1911年10月武昌起义之后,南方多省陆续宣布独立。清廷随后解散奕劻内阁,任命袁世凯为内阁总理大臣,由他组织新内阁。11月22日,袁世凯面奏政务办事程序,君主“除照内阁官制召见国务大臣外,其余召见官员均暂停止”,“总理大臣不必每日入对,遇有事件,奉召入对,并得随时自请入对”;每日政务,“凡无须必请上裁事件,均以阁令行之”。这些条目显示,内阁已经接过行政大权,相应地承担起了行政责任。12月6日,载沣辞去监国摄政王之位,不再干预政务,内阁得以完全掌握行政权。从当天起,官方发布的《内阁官报》头条《宫门钞》,也不再记录召见情形。不过,君主与内阁总理及其他国务大臣见面,仍称为“召见”;大臣面奏事项,仍称为“入对”,但问题是,这时由隆裕太后代君主召见王公大臣见大起,在法律上已无商议一般政务并作裁决的效力。正如袁世凯在1912年1月16日入对密奏时说的那样:“总理大臣受朝廷之委任,握全国之枢机,治乱所在,去就因之。独至帝位去留,邦家存否,则非总理大臣职任所能擅断。其国务大臣,亦只能负其行政一部之责,存亡大计,何敢思及?”也就是说,国家日常行政事务,由总理大臣及其他国务大臣负责,隆裕太后召集的“御前会议”所能决定的,仅是王朝的存留一事。

载沣辞去摄政王后,隆裕太后于12月28日(十一月初九日)分两起分别召见内阁国务大臣与近支王公。参与召见的国务大臣(署理度支部尚书)绍英在日记中记:

内阁具奏,请上召集近支王公会议大计。是日,上先召集王公,次召见内阁国务大臣,皇太后垂泪,谕袁总理大臣云:“汝看着应如何办,即如何办。无论大局如何,我断不怨汝。即皇上长大,有我在,亦不能怨汝。”袁对云:“臣等国务大臣,担任行政事宜。至皇室安危大计,应请上垂询皇族近支王公。论政体本应君主立宪,今既不能办到,革党不肯承认,即应决战。但战须有饷,现在库中只有廿馀万两,不敷应用,外国又不肯借款,是以决战亦无把握。今唐绍怡请召集国会公决,如议定君主立宪政体,固属甚善;倘议定共和政体,必应优待皇室。如开战,战败后,恐不能保全皇室。此事关系皇室安危,仍请召见近支王公再为商议候旨遵行。”复召见近支王公,俟王公见过退下,遂定召集国会之议。拟旨阅定后,总理大臣、国务大臣等署名。

这一段记载中特别值得注意者有两处:第一处是袁世凯所说,国务大臣担任行政事宜,皇室安危应垂询皇族,就是说,内阁握有行政权,对行政事宜担责,皇太后和皇室能决定的,只是皇室安危(君主制存续)的问题。第二处是此事最后的决策经过,仍是由皇太后交代拟旨,由内阁大臣署名发出。仅就该问题的决策程序而言,与此前军机处体制并无差别,只不过署名者改为内阁大臣。

武昌起义后袁世凯内阁成立,内阁担任行政之责,与此对应的是,资政院议决法案,君主只能依从颁布,而不得否决。从事实与法律上而言,皇帝变成了虚君,此时的清朝已是完全的君主立宪政体(可参阅第八章第三节)。不过,具体到皇室安危、君主制存废这个大问题,仍须由君主(隆裕太后代理)裁断。在商议此事时,仍采用的是清朝见起的程序和拟旨方式。此后,隆裕太后在1912年1月19日、22日两次召集王公大臣见起,决定和战与国体问题,其性质和程序与此类似。可以说,有关清帝退位的各次“御前会议”,主题非常特殊,程序上仍接近传统的见大起。

结语

自从奏摺取代题本成为最重要的政务文书,围绕奏摺的处理而进行的军机与部院大臣见起就成了每日清晨最重要的朝会事务。小范围的奏对满足了保密和及时的需要,政务决策因此高效率地进行。晚清时期,因君主年幼出现的垂帘听政制度客观上造成权威的相对下降,加之新的政治外交难题迭出,使得统治者不得不扩大朝会范围,在面对重要议题时,诉诸见大起的形式。

事实上,并无明文规定在涉及何种大事时,须由君主(包括代行君主权力的皇太后)召集众臣见大起,是否及何时见起,由君主自行决定。就绝对数量而言,晚清时期大规模的见起并不多,且并无合适的空间进行此种大型朝会,以至于每逢举办之时,经常出现尴尬细节,多有臣僚失仪的现象。虽有多次见大起商议疑难国事的事例,但需要展示众多意见辅助决策的时候,却不见这种大型朝会形式,例如在中日战争和变法维新之时。见大起的朝会往往又与会议奏摺相配合,即见大起的对象是当天共递会议奏摺的众臣,也就是说,见大起常常是众臣廷议奏摺的加强与补充(详见第九章)。

从形式上而言,在见大起的过程中,除极个别王公得到特许外,其余所有大臣皆全程跪对奏事,时刻提示君臣之分与尊卑次序,从形式上缺乏平等会议的可能。往往是权力或地位较高的王公大臣进行奏对,大部分人则缄默不言。在这个场合,私下上奏或者朝堂之外出现的激昂清议,都会有所收敛和抑制,最终与理性、平和的声音形成某种程度的妥协与调和。

晚清时期的见大起,很大程度上是统治者希望集思广益,召集尽量多的高层官员,在重大决策时分担责任、调和意见,使决策具备权威性的同时,可为清议所谅解。但是在个别极端事件中,统治者主意已定,只是以见大起的形式达到利用众臣名义的目的,为自己的决策分谤背书。

必须指出的是,除了在最后时刻应对国体问题的朝会,晚清的其他各次君臣见大起,与御前会议(源自日语)有着重大区别。这一点,在《辨色视朝》一书中还会有详细讨论。

    责任编辑:彭珊珊
    校对: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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