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随县“一事联办”之“我要开网吧”
【编者按】随县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的“难点、堵点、痛点”,按照“高效、便捷、一流”的原则,通过合并、集中、联合、同步等方式,积极推进“一窗通办、一事联办”改革,实现群众办事“一网受理”,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让用户成为改革的受益者、推动者,体会便捷高效的服务。
第三期
“我要开网吧”
问:什么是“一事联办”套餐式服务?
答:“一事联办”套餐式服务通过梳理常办事项,围绕常见场景,合并重复信息,精简申报资料,压缩办理时限,实现申报材料等信息在部门之间网上推送流转,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模式,进一步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无缝对接。
“一事一流程”变“多事一流程”

“一事联办”进一“家”门办多“家”事
通过深化“一窗通办、一事联办”改革,多个部门联动,围绕办理环节简化、申报材料压减、办事时间压缩、行政审批提速、群众办事方便等,最大限度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成本。紧贴企业和群众需求,大幅压缩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通过“一事联办”就能直接办理以下4个证照和1个批文:

温馨提示:本主题取得营业执照,便可联合办理以上证照,无需重复提交材料;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筹建)作为开网吧前置办理条件,需完成筹建环节后才能继续开网吧整个流程。
问:想开个网吧,具体应该怎么操作呢?
答:可以通过浏览器打开网址:
(http://zwfw.hubei.gov.cn/shell_pc/yslbLevel02)在线申请办理。通过法人账号登录,在线填写各类表单和材料,成功提交后,相关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意见书》、《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户外广告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完成后,可以选择自取或者通过快递物流方式直接寄送。
办事指南
一、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4、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
5、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批
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
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必须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有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与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能满足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和经营的需要;
3、有与经营活动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
4、中学(中专)、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5、有固定的网络地址和与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计算机等装置及附属设备(单体网吧计算机终端不得少于60台,实际经营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连锁网吧计算机终端不得少于80台,实际经营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6、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
7、有与经营活动相适应并取得从业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8、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四、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1、户外广告设置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武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②依法取得广告经营资格(利用自有户外广告设置位设置自我宣传性户外广告的除外);
③取得户外广告设置位使用权;
④符合本市户外广告设施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
⑤符合国家部委及本市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
2、张贴、张挂宣传品
①具有张贴、张挂宣传品的场地或载体;
②张贴、张挂宣传品内容合法、健康;
③符合《城市容貌标准》;
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食品经营许可新办
申请新办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受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线上办理:
http://zwfw.hubei.gov.cn/webview/bszn/bsznpage.html?transactCode=11421304695110002T400070902700001&taskType=07
线下咨询:
随州市随县厉山镇民主路随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
0722-3366069
来源:随县发布
原标题:《随县“一事联办”之“我要开网吧”》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