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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新规,来了!

2021-01-01 20:0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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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2021

@厦门的小伙伴们

这年又立了什么flag呢?

在做计划之前

先要来看看这些变化吧!

2021年1月起

将有一大波重磅新规正式实施

和你息息相关

快来看看吧

厦 门 篇

01

厦门市中小学

1月23日起陆续放寒假

厦门市中小学1月23日起陆续放寒假厦门教育局发布: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 《厦门市全日制中小学 2020-2021 学年度校历表》 合理安排复习备考时间,严禁擅自提前放假。

小学、初中 幼儿园

于2021年1月22日学期结束,寒假从1月23日(农历十二月十一)至2月21日(农历正月初十)。

小学初中(中职)

于2021年1月22日学期结束,寒假从1月23日(农历十二月十一)至2月21日(农历正月初十)。

普通高中

高中于2021 年1月29日学期结束,寒假从1月30 日(农历十二月十八)至2月21日(农历正月初十)。

02

2021厦门马拉松赛事

延期举行

关于延期举行

2021厦门马拉松赛事的公告

尊敬的各位跑友:

鉴于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于2020年12月30日下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保证广大跑友的身体健康,组委会经审慎研究决定:

一、原定于2021年1月3日在厦门举办的厦门马拉松赛延期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组委会将保留所有参赛选手的参赛资格,报名费将在公告后一周内通过原支付渠道全额退回。

衷心感谢广大跑友、社会各界人士对厦门马拉松长期的关心和支持。对赛事延期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组委会将继续做好后续服务工作,有关事项另行通知,希望大家一如既往的关注厦马、支持厦马!期待疫散花开,再聚厦马!

厦门马拉松赛组委会

2020年12月31日

03

厦门将调整困难群众

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为深化“爱心济困”行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经市政府批准,印发《厦门市民政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近日,厦门市民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通知》进行详细解读:

低保标准

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850元,增长幅度6.3%。调整后的低保标准占厦门最低工资47%,占厦门2019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49.3%,保持全省领先。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此次调整幅度较大,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200元提高到1275元。照料护理标准分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三档,半护理、全护理分别由每人每月510元、850元提高到595元、1020元,全自理保持260元不变。各区可结合实际合理提高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

其他特定对象补助标准

其他特定对象补助标准也做相应调增。60年代退职职工40%救济对象、矽肺病救济对象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710元提高到1870元。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2000元调整为2125元。受助流浪乞讨人员生活费标准,未成年人和特殊类型受助人员由每人每天27元提高到28元,成年人由每人每天20元提高到21元。

在节日慰问上,增加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为慰问对象,每年“儿童节”慰问500元,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核准慰问金。

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

此外,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标准也有所调整。家庭人均收入标准按低保月标准2倍,由每人每月1600元调整到1700元;金融资产不超过低保月标准72倍,由人均38400元调整到61200元。

新标准施行后,预计2021年我市低保人数将继续增加(约增至12000人),低保资金增加约720万元,特困人员供养资金增加约310万元,孤儿等其他困难群众慰问补助资金增加约110万元,共计增加资金约1140万元。

04

厦门城乡居民

基础养老金上调

厦门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印发

《关于2020年提高城乡居民

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

公布了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基础养老金调整方案

调整背景

2020年9月10日,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2020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67号),其中规定: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93元,即在原每人每月88元的基础上增加5元。

2020年11月27日,福建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2020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的通知》(闽人社文〔2020〕144号),其中规定:全省城乡居民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3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123元的基础上增加7元。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待遇由基础养老金

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这一次调整的就是基础养老金

其中,基础养老金

由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地方政府提高的基础养老金

和加发的年限基础养老金组成

厦门调整方案

调整范围:

领取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调整标准:

我市户籍满5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上调20元,调整后为310元。

我市户籍不满5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基础养老金按省定标准调整,即月标准上调7元,调整后为130元。

执行时间:

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温馨提醒

从2021年1月起,厦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将按调整后的标准发放。

2020年12月底前,厦门约3.8万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将收到一笔补发的调整款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如果有疑问,可登录厦门人社官网(http://hrss.xm.gov.cn/)查询,也可在工作时间拨打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热线进行咨询,或到市、区、街镇、社区社保经办机构现场咨询。

05

房屋产权70年到期后

会自动续期

事关你的房子!

@全体厦门人们,看过来!

“房屋产权70年”

是整个社会都非常关注的问题

如果产权到期,该怎么办?

其实,《民法典》已经

给老百姓们吃了颗“定心丸”:

——自动续期

这部法律将于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案例

小王在今年9月份购买了房屋一套,拿到产权证的那一刻满心欢喜,但细心的他发现“使用期限”一栏中显示:2020年9月7日起至2090年9月6日止。

小王不由得担心:

■ 我自己买的房子,怎么还有使用期限?

■ 到期了还是我的吗?

■ 难道我还要再交钱吗?

■ 我的房子能住几代人?

《民法典》规定:

自动续期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 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续期是否需要缴纳费用

房屋产权70年到期后会自动续期,但是否需要缴纳续期费用或者是否应该减免续期费用,还需要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法规。

06

厦门人持身份证

可享浙皖闽赣“半价游”优惠

厦门人有福啦!

持浙皖闽赣四省居民身份证

2021年全年可享受

浙皖闽赣部分景区景点

“半价游”优惠

↓↓↓↓

福建省参与此次“半价游”活动的景区包含三明泰宁上清溪景区、福建土楼·永定景区(洪坑景区)、永定天子温泉旅游度假区、梁野山景区、狮岩景区 、南平浦城中国包酒文化博览园、武夷山茶博园景区等,时间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为期一年。

浙皖闽赣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由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四省人民政府共同发起申请设立。规划建设范围涉及4省19个市123个县(市、区),其中全境纳入的市包括:

浙江省衢州市、丽水市;

安徽省安庆市、池州市、黄山市;

福建省三明市、龙岩市、南平市;

江西省九江市、景德镇市、鹰潭市、上饶市12个市。

部分纳入的市及相关区县包括:

浙江省杭州市的淳安县、建德市、临安区;

浙江省温州市的文成县、泰顺县、平阳县、苍南县;

安徽省宣城市的宣州区、宁国市、泾县、绩溪县、旌德县、广德县,铜陵市的枞阳县;

福建省福州市的永泰县;

福建省泉州市的德化县、安溪县、永春县;

福建省宁德市的福安市、福鼎市、霞浦县、古田县、屏南县、寿宁县、周宁县以及柘荣县。

也就是说,厦门人凭身份证

去上述地区的景区都能享受半价优惠

(以当地即时发布的优惠政策为准)

07

福建省20种医保药品

将实行单列门诊统筹支付

2021年1月1日起

福建省20种医保药品将实行

单列门诊统筹支付!

近日,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发布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部分医保药品

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通知》

滑动看看详细信息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部分医保药品单列门诊

统筹支付的通知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73号)精神,合理引导适宜的医保药品门诊使用,更好满足参保人员用药需求,结合我省实际,对在门诊治疗使用的部分医保药品实行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第一批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医保药品从国家谈判药品中进行遴选,并遵循以下原则:适于在门诊使用、使用周期较长或规范治疗年度总费用较高、适应症为我省现行统一发布的门诊特殊病种未覆盖的治疗用药。

二、医保待遇标准

(一)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医保药品,执行《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

<福建省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制定规则>的通知》(闽医保〔2020〕69号)规定的医保支付标准。

(二)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医保药品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员共同负担。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80%,支付额度计入当地职工基本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共用封顶线。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60%,支付额度计入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共用封顶线。

(三)未按参保地规定自行转外就医发生的医保药品费用,各统筹区可按当地规定调整报销待遇。

三、做好政策衔接

(一)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医保药品,若各统筹区现行医保待遇已保障到位的,可继续原有待遇模式进行保障。

(二)未列入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国家谈判药品,但已有门诊特殊病种保障的,因部分门诊特殊病种封顶线低,待遇明显保障不到位的,各统筹区可在原有门诊特殊病种待遇基础上,结合基金收支情况,通过调整封顶线进行保障。

(三)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医保药品费用,可参照门诊特殊病种费用,符合大病保险支付政策、医疗救助政策以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的,继续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列入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医保药品,根据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我省门诊特殊病种和普通门诊统筹政策变化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对于已列入单列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的国家谈判药品,协议有效期后续约或转为常规目录的,原则上继续列入单列支付范围;未成功续约或未转为常规目录的,将根据国家医保规定调整医保支付政策。

(五)门诊特殊病种“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用药范围增加“XV03AE高血钾和高磷血症治疗药”。

四、加强用药管理

(一)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医保药品,超过国家规定的限定支付范围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对个别限定支付范围包含多种适应症,且部分适应症已有门诊特殊病种覆盖的单列支付药品,可以根据管理需要,实行备案登记。

(二)医保部门要加强对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医保药品使用的监测,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实现规范上传诊疗相关信息,加强医保用药管理,做好定期评估,促进单列门诊统筹支付药品规范、合理使用。

五、执行时间

单列门诊统筹支付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医保药品(第一批)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14日

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

医保药品(第一批)

图片来源: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官网

08

2021厦门热点学校增加

此前,厦门市教育局发出招生预警:“2020年起,入学矛盾突出的片区,除符合‘两一致’外,教育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片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招生实施细则,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公布。”也就是说,2020年以后小学招生,各校还可能根据实际招生情况制定招生政策,例如,产权,片区居住年限等。

“两一致”指的是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房产是实际住所。

一些小学需要至少提前一年入户并入住,如果不符合条件,会统筹到附近有空位的学校,不是没有书读。

“同一套住宅房产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在片区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就学”,意思是:你的孩子以这套房产申请就读片区小学,这所小学一到六年级没有其他孩子也是以这套房产来申请入学,当然,如果同一个家庭,符合计划生育的除外,海沧区则没有计生要求。

以下小学至少提前一年入户并入住

温馨提醒: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信息还是得关注官方公布的文件!

63所热点学校

温馨提醒: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信息还是得关注官方公布的文件!

热点学校招生条件

09

厦门大桥将单向通行

为期1年1个月

2021年1月1日起

厦门大桥将单向通行!

交通管制、公交调整…

为期1年1个月!

为缓解拥堵,提升厦门大桥的通行能力及效率,以适应未来岛内外的交通量增长需求;同时对桥梁既有病害进行同步维修,恢复结构耐久性,提高桥梁承载能力;计划近期对厦门大桥进行提升改造,由原双向4车道提升为双向6车道。

全 国 篇

1、累计收入不超6万元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例如,2021年,A单位1月给小张发放1万元工资,2-12月每月发放4000元工资。

在不考虑“三险一金”等各项扣除情况下,按原方法,小张1月份需预缴个税(10000-5000)×3%=150元,其他月份则无需预缴个税。全年算账,因其年收入不足6万元,故通过汇算清缴可退税150元。

采用新预扣预缴方法后,小张自1月份起,即可直接扣除全年累计减除费用6万元,而无需预缴税款,年度终了也就不用再办理退税了。

2、民法典实施在即,一共1260条 与每个人息息相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总共1260条的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实施后,一些民事领域的单行法将不再有效。

民法典规定了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多项重要制度,涉及社会生活方方面面,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其颁布实施将进一步发挥民事法律制度的引领、规范、保障等功能,有力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3、今年起离婚登记程序增30天冷静期

民政部发出通知,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了冷静期。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冷静期设置为30天。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相关调整,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4、1月20日起全国铁路将实施新的列车运行图

2021年1月20日零时起,全国铁路将实施新的列车运行图,增开旅客列车325列,主要货运通道增开货物列车114列,铁路客货运输能力进一步提升。

5、中国修订国防法进一步体现国防全民性特点

新修订的国防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国防法进一步体现了中国国防的全民性。国防法坚决贯彻“全民国防”思想,明确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都应当支持和依法参与国防建设,履行国防职责,完成国防任务;新增全体公民增强国防观念、强化忧患意识、提高国防技能,以及组织学生军事训练和公职人员参加国防教育,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等内容。

6、庄重场合可佩戴国徽徽章 ,重要节日纪念日应升挂国旗

新修改的国旗法、国徽法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新修改的国旗法规定,国庆节、国际劳动节、元旦、春节和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日、纪念日,各级国家机关、各人民团体以及大型广场、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应当升挂国旗;企业事业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居民院(楼、小区)有条件的应当升挂国旗。

新修改的国徽法明确,公民在庄重的场合可以佩戴国徽徽章,表达爱国情感。

7、退役军人保障法施行,将更好保障退役军人权益

退役军人保障法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退役军人保障法明确规定,尊重、关爱退役军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关心、优待退役军人,加强退役军人保障体系建设,保障退役军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

退役军人待遇如何确定?这部法律规定,退役军人的政治、生活等待遇与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挂钩。同时规定,国家建立参战退役军人特别优待机制。

8、我国鼓励外商投资在线教育、在线医疗等产业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自2021年1月27日起施行。

其中,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增加呼吸机、ECMO、监护仪、PCR仪制造,在线教育、在线医疗、在线办公系统开发与应用服务,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研发与应用等65条、修改51条。

9、化妆品监管新规出台,“美丽”行业迎新变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将于1月1日起施行。条例首次提出注册人、备案人概念,首次将牙膏参照普通化妆品管理,打击假冒伪劣,加强网络销售监管。

条例重点加强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未经许可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生产经营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使用禁用物质、非法添加等严重违法行为,最高可处以货值金额30倍罚款;增加“处罚到人”规定,对严重违法单位的相关责任人员最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5倍的罚款,禁止其5年直至终身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

10、全面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

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将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禁止我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对于违反相关规定,将境外固体废物输入境内的,根据《固废法》等法律法规,由海关责令退运,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承运人对固体废物的退运、处置,与进口者承担连带责任。

11、法律保障“数字化档案”安全

新修订的档案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两大亮点值得关注。

一是强调推动档案开放与利用。首次从法律上明确了单位和个人利用档案的权利,将档案封闭期由“三十年”缩至“二十五年”。

二是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增设“档案信息化建设”“监督检查”两章,保障电子档案、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成果等档案数字资源的安全保存和有效利用。

12、我国将对883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

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883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

其中,为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对第二批抗癌药原料、特殊患儿所需食品等实行零关税,降低人工心脏瓣膜、助听器等医疗器材以及乳清蛋白粉、乳铁蛋白等婴儿奶粉原料的进口关税。

13、直接使用财政电子票据就能报销

财政部日前公布了修改后的《财政票据管理办法》,明确自2021年1月1日开始,社会公众可以直接使用财政电子票据来报销,相关单位也可以直接使用财政电子票据进行财务入账和档案管理。

财政票据指的是行政事业单位的收款凭证,主要用于征收政府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活动,广泛地应用于医疗、教育、交通等众多领域。

▍来源:新华网、厦门本地宝、yes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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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1年1月新规,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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