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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雅集》下架,《民法典》为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了哪些变化呢?
《民法典》
知识产权保护
今日
郭敬明导演的作品《晴雅集》被下线了
而这次下线似乎和郭敬明的
抄袭风波有很大关系
那么
《晴雅集》为什么被下架了?
事情得从2020年的最后一天说起
事情经过
2020年12月31日,郭敬明在微博上发布公开道歉信。这已经是2006年的事情了,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了庄羽的《圈里圈外》。
从证据来看
那是梗概抄袭,内容抄袭,人设抄袭
法院判决
1
赔偿庄羽女士20万元;
2
在《中国青年报》上公开道歉,或者直接将判决书内容刊登在报纸上。
可是当时郭敬明并未公开道歉
庄羽申请了强制执行
郭敬明才公开判决书内容
当作道歉
前段时间
郭敬明作为某综艺节目评委,开始点评现在的影视圈,引发了111位影视从业者联名抵制,向行业和社会呼吁:“抄袭剽窃者不应成为榜样”。
近日郭敬明导演的电影《晴雅集》上映
票房口碑均不错
上映11天并收获了4亿多票房
可是却匆匆下架
可能也是因为抄袭事件受到了影响
《民法典》
1月1日开始实施的《民法典》——这是一部关乎人们生产与生活方方面面的重要法典,更是一部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促进创新、繁荣社会文化生活的法典。
下面就跟着武小法一起来了解
《民法典》为我们的知识产权保护
带来了哪些变化呢?
《民法典》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最大亮点在于规定了惩罚性赔偿。《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
故意侵害知识产权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惩罚性赔偿原则的确立是《民法典》在知识产权保护立法方面的一个最重要的变化。
我国传统的民商事侵权赔偿原则主要是补偿原则,即当事人因他人侵权造成的损失应当获得足够的赔偿以弥补其损失。我国的知识产权单行立法遵循了这个基本原则。但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导致的损失有时难以用有形的损失进行评价。
例如,一个人未经同意使用了他人的作品,构成对他人著作权的侵权,著作权人究竟损失了哪些有形的物质利益,是难以说得清楚的。如果不对著作权人进行保护和救济,著作权人失去创作新的作品的积极性,侵权人的行为不能有效地遏制,整个社会和国家精神文化生活的发展就受到了影响。正是顾及到了这种社会发展对立法变革的需求,我国知识产权立法逐渐完善和确立了以补偿原则为主,以不当得利返还原则、法定最高赔偿额原则为辅的赔偿原则。
现在,《民法典》又把已经在《商标法》《专利法》中规定的惩罚性赔偿原则上升为知识产权侵权赔偿的总原则,不但可以有效制止严重的故意侵权行为,而且,未来可以期待,对于著作权、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领域的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权利人也可以向法院主张惩罚性赔偿,即可以获得权利许可使用费的数倍作为赔偿。这样,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利益就得到了最大程度地保障。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注重知识产权保护
给创作者留一片净土!
来源:武侯法院
原标题:《《晴雅集》下架,《民法典》为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了哪些变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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