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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厅 | 昆明市召开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发布会

2021-01-06 17:5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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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文章来源于昆明生态环境 ,作者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昆明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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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召开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发布会

回眸“十三五”成就 科学谋划“十四五”远景

“十四五”大幕已经拉开。1月6日,昆明市召开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发布会,回眸昆明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成就的同时,展望和谋划“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十三五”以来,昆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着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污染防治攻坚战,以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

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强调: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希望云南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

昆明市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生态立市、环保优先,确立了打响“世界春城花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健康之城”的目标,让优良的空气环境质量、四季如春的气候、常年盛开的鲜花,成为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一张靓丽的名片。

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出台和修订了《昆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昆明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印发实施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督察长效机制的意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等制度。制定了严于国家标准的昆明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限值,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环保竣工验收技术规范、环境监察规范、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地方标准。通过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建设,着力构建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落实好“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各方参与、市场调节的多元治理格局。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分别成立了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市滇池保护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指挥部、市《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均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双负责人,形成统一领导,高位推进的工作格局。

全力守护蓝天白云、绿水青山、良田沃土

“十三五”期间,昆明市全面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印发了《昆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昆明市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从2019年5月起定期发布《昆明市环境空气质量扩散条件预判周报》。编制了《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审查通过,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通过立法实现大气污染防治的权威性、强制性、可操作性。

2016年以来,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优良率分别为98.9%、98.6%、98.90、98%、100%。2018-2020年在省会城市中排名前五,优级天数连续3年过半。2020年,空气质量优203天、良163天,优良率100%,空气质量优良率、优级天数是2013年国家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以来最高的一年。

先后出台了《昆明市打赢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昆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办法(试行)》《昆明市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实施方案》等相关政策文件。昆明市国考(省考)25个地表水断面,达标率从2015年的80%提升至100%,优良率从44%提升至80%,劣V类水体比例从16%降低至全面消除。滇池全湖水质从2015年的劣V类提升到Ⅳ类,2018年、2019年、2020年滇池水质达到Ⅳ类,滇池水质逐年改善。阳宗海水质从2015年的Ⅳ类提升至稳定保持Ⅲ类,阳宗海2019年时隔11年后首次开湖捕鱼。

完成495个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现场调查。加强土壤监测和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整治。整治完成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94个。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并逐年更新,加强用地准入,严格保护耕地。

十大专项攻坚战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印发实施《中共昆明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昆明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方案》,成立了“1+10”的污染防治工作领导体系,统筹推进十大专项攻坚战。

通过实施滇池及阳宗海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项目,滇池和阳宗海水质进一步改善,金沙江水系和珠江水系昆明段水质均达考核要求。市、县两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优于Ш类,达标率100%。2018年列入国家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的22条城市黑臭水体的消除比例达到100%,无新增疑似黑臭水体。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6%,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8%以上,均超额完成了既定目标。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了52.62%。超额完成了全市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任务的8.5%。建成了2套固定式遥感监测设备和5套黑烟抓拍设备,车用柴油抽检合格率98%,车用尿素抽检合格率100%。对辖区工业园区内 161家“散乱污”企业进行整治,淘汰了124家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砖瓦行业。全市空气中主要污染物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逐年降低。油烟和噪音扰民得以有效的控制。

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生态幸福感、环境获得感

加强统筹调度,组织开展了两轮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建立了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机制;制定《昆明市整改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和交办问题验收销号办法(试行)》,做到整改一个、验收一个、交账一个、销号一个;按照“一个问题、一名市级领导、一个专业团队、一套方案”的要求,对部分重点难点问题制定了推进工作方案,明确1名市级领导统筹协调整改工作。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1481个投诉问题、65个反馈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加大新《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执法力度,从严从重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持续开展“三磷”专项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出台了《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减轻和免除行政处罚的实施意见(试行)》,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全力支持企业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十三五”以来累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060件。

高水平保护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稳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全市共计出台生态文明制度改革128项。完成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组建了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共有编制826名。综合执法改革有序推进。

推动“数字环保”向“智慧环保”转变,完成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共核定普查对象总数11234个,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获得“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表现突出集体”称号。在昆明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打造了博士后工作扶持站、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等科研平台,完成科研项目490个,形成科研成果457项。建立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环保移动执法系统,通过监控指挥中心项目、数字环保项目、共享平台项目、环境质量“一张网”等项目建设,推动“数字环保”向“智慧环保”转变。

突出抓好生态创建,全面推动创建国家、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全市累计创成1个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石林县),10个云南省生态文明县(市、区);36个国家级生态乡镇(街道),71个云南省生态文明乡镇(街道);2个国家级生态村(社区),24个云南省生态文明村(社区)。

高标准推进COP15大会筹备。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的“春城之邀”、全力迎接COP15大会召开,统筹推进市筹备领导小组12个专项工作组工作,全面推进市容市貌提升改造,抓好生物多样性展览展示、5G智慧城市建设,统筹推进酒店、交通、安保后勤运营、食品安全监管、医疗保障、志愿服务、宣传等工作。目前,各项筹备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

“十四五”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昆明市将科学谋划“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昆明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推动昆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生态环境方面的保障和支撑。

全力巩固好“十三五”时期,昆明市取得的生态环境治理成果,尤其在水、气、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取得的成果要持续巩固,对好的经验和举措进行提炼和推广。

咬定绿色发展目标不放松,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走绿色发展的环境综合治理道路,在绿色发展中创造和培育新的发展机遇与动能,探索环境生态效益同经济效益的互补互换。

加快绿色发展步伐不停滞,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加快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全面推进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例,持续攻坚绿色工业,高效使用绿色能源。

深入环境污染防治治理不懈怠。持续加强大气、水、土壤环境治理,使天蓝、地绿、水净成为昆明常态和靓丽名片。

强化刚性约束,加强监管执法,提升服务质量。以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常态化要求,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和责任机制不断完善。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将坚定扛好扛牢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以COP15大会筹备为契机,围绕环境质量改善这个核心,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示范城市和“美丽中国”典范城市建设,全面实现“十四五”工作良好开局,为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发布会记者提问

凤凰网记者:近段时间,我的朋友圈都在晒昆明蓝,作为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请问是怎样守住昆明“蓝天白云”的?并做了哪些卓有成效的工作?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军:非常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一年来,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高位统筹下,各级、各部门群策群力,攻坚克难,2020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取得明显成效,空气质量优级天数203天、良好级天数163天,空气质量优良率100%,优级天数首次突破200天,空气质量优良率是2013年国家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以来最高的一年。主要工作开展如下: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调度。市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题会议,对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进行决策和部署;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各县(市)区空气质量阶段性完成情况进行通报,适时对改善幅度相对较小的辖区进行约谈会商,通过层层传导压力,不断压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污染防治成效凸显。

二是加强立法,明确职责。《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列入2020年地方性法规项目,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开展公开征求意见,组织召开听证会、座谈会、专家论证会讨论,通过人大论证、政协协商、公平性竞争审查和社会风险评估,又经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目前省已审查通过并公布,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三是划定区域,精准防控。为减少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对主城区空气质量的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市生态环境局起草《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的通告》,按程序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后由市人民政府印发,也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

四是联合执法,有力震慑。印发《昆明市在用车超标排放联合执法监管机制(试行)》《昆明市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实施方案》和《昆明市道路扬尘控制暨主城周边道路货车违法行为联合整治第二阶段工作方案》等,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区域执法。2020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864人次,检查车辆26692辆,查处货车违法行为1371起,其中尾气检测不合格43起,扬尘泼洒287起。对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五是强化应急,精准减排。对昆明市重污染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印发《昆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工业源、交通源、扬尘源等污染源“一厂一策”应急减排清单,明确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挥发性有机物在黄色预警、橙色预警以及红色预警下的应急减排量,使大气污染防控应急措施更为精准。累计发布《昆明市环境空气质量扩散条件预判周报》51期,《空气质量预警》13期。

六是加强科研,优化决策。与北京大学、中科院城市环境研究所等国内顶尖科研院所合作开展《昆明市环境空气臭氧污染来源解析相关研究》,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果。下阶段将开展昆明市春季挥发性有机物的监测解析研究,力争2021年6月完成《昆明市环境空气臭氧污染来源解析相关研究》。

七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新闻媒体、“两微一端”等,线上线下大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大气污染防治、共同参与绿色低碳环保良好氛围。

下一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将创新思路举措,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提气、降碳、强生态”上下功夫,“提气”就是以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为主线,进一步降低PM2.5和臭氧浓度,提升空气质量;“降碳”就是降低碳排放,开展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强生态”就是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和治理,强化生态监管体系,坚决守住昆明“蓝天白云”的金字招牌,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幸福。

(来源:昆明生态环境局)

原标题:《新闻发布厅 | 昆明市召开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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