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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公安高校考生:体检不再签定视力矫正承诺书,不得服用药物干扰体检结果

2021-01-26 18:3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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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021 年起,在我省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中,考生不再签定视力矫正承诺书,不得通过服用药物、使用器械等手段干扰体检结果。

体检中,考生不再签定视力矫正承诺书,现场体检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 4.8 及以上视为合格(包括术后矫正视力)。

考生不得通过服用药物、使用器械等手段(如服用降血压药物、佩戴角膜塑形镜、使用拉伸增高器械等)弄虚作假,干扰体检结果。若存在上述情况,则体检结论为不合格,由此产生的取消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录取资格、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学籍等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考生对于本人 " 患病经历及有关情况 " 承诺存在不实情况,则体检结论为不合格,由此产生的取消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录取资格、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学籍等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考生可登陆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和龙警网查询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政治考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工作的相关公告。

稿源:新晚报

记者:周雪莉

原标题:《@报考公安高校考生:体检不再签定视力矫正承诺书,不得服用药物干扰体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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