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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骗子取款20万自己赚一千,划算不?坐牢去
不偷、不抢
用身份证办电话卡/银行卡出租、出售
即可月入几千
天下竟有这样的好事?
近日,一对夫妻杨某和苏某就通过这样的方式赚了1000元,他们是怎么知道这种赚钱的法子的呢?这事要从去年的11月份说起。2020年11月份,2人在微信上认识了一名叫“强子”的男子。
“强子”告诉夫妻俩,只需要把他们的银行卡出租再帮忙去银行取钱,就能轻松赚千元。两人一合计,有这好事,于是接受了“强子”的雇佣。
赚钱的流程很简单,由“强子”将钱通过手机银行转账到夫妻2人的农业银行卡,再由夫妻2人到龙陵县勐糯镇农业银行取现金,最终将现金交由“强子”,其中每取一万元现金,夫妻2人非法获利40元人民币。
2020年11月至今,夫妻2人以代取款的方式帮助“强子”共取款20余万元人民币,从中非法获利1000余元人民币。
两夫妻能继续这样赚钱致富吗?想得美!要知道,在当前银行卡和第三方支付账户实名制日趋严格的情况下,雇佣他人开设银行卡并绑定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账户后,再收购、租用这些银行卡,提供给犯罪团伙使用的黑灰产业发展壮大,是严重的违法犯罪!
目前,杨某、苏某2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2020年10月10日,全国正式开展“断卡”行动,对出租、出售、贩卖银行卡、电话卡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整治和惩戒。
1.“断卡”断的是哪些卡:
银行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户。
手机卡: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和物联网卡。
2.“断卡”行动打击对象:“两卡”买卖链条上的四类团伙
3.如何惩戒:5年!5年内银行卡网络支付功能受限!
对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手机卡、银行卡或支付账户,且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造成损失的失信用户,实施只保留1张电话卡、1张银行卡,5年内不得办理手机卡入网业务、5年内不得新开账户、暂停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的惩戒措施。
对存在监管过失的销售渠道、代理商,停止经营资格,依法追究责任。
4.可能涉及的刑事犯罪罪名: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等。

警方提示:1、不能卖卡!绝不能把银行卡、电话卡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不做犯罪分子的“帮凶”。否则将会影响到个人征信,还可能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请务必慎重对待自己的个人信息,切勿贪图小利因小失大。
2、身份证有遗失经历、前期手机卡或者银行卡有异常情况的人,一定要及时去查询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手机卡或者银行卡的存在,以免被当做“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打击、惩戒,影响个人生活。
原标题:《帮骗子取款20万自己赚一千,划算不?坐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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