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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湿地日”|巡回审判助力共护“湿”与远方!
2021-02-02 19:1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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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2日是第25个
“世界湿地日”
今年“世界湿地日”的主题是:
湿地与水 同生命 互相依
在第25个“世界湿地日”,景宁法院、景宁检察院、景宁生态林业发展中心、景宁景南乡人民政府共同来到景宁县望东垟高山湿地进行联合普法。
该湿地属沼泽化湿地类型中的森林湿地,是浙江乃至华东地区面积最大的高山森林湿地。巡回法庭,普法课堂
景宁法院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在上标村公开审理一起盗伐林木罪,并当庭宣判。以身边案例,带来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强调保护湿地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性!
基本案情2020年4月和6月,被告人刘某某雇佣采伐工人,在两处山场采伐林木。虽然刘某某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但他在明知采伐许可证范围外的阔叶林归村集体所有的情况下,未确认红线范围,放任采伐工人超范围砍伐林木。
后经鉴定,被告人刘某某在定界范围外采伐阔叶树共计22.0562立方米。被告人刘某某于2020年7月2日主动到景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投案。
景宁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盗伐林木,数量巨大,其行为构成盗伐林木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其量刑建议符合罪刑相当的刑法原则,本院予以支持。鉴于被告人案发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减轻处罚。审判结果
最终被告人刘某某犯盗伐林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对被告人刘某某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返还村集体。

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采伐林木,还要按照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地点、数量、树种或者方式进行采伐,否则,仍有可能构成盗伐林木罪。小景说法
湿地与水 同生命 共相依
庭审结束后,法官为现场旁听的群众发放了宣传册,普及法律知识,倡导共同保护湿地,珍惜绿色家园。
普法活动中,生态林业发展中心讲解员带领大家参观了望东垟科普馆,感受湿地魅力,了解湿地生态价值,携手同心,一起守护“湿”与远方。
【2021第13期】景法轩
原标题:《“世界湿地日”|巡回审判助力共护“湿”与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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