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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环保督察|锦州市七里河经济开发区凌北产业园 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突出
2020年8月30日至9月3日,辽宁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锦州市七里河经济开发区凌北产业园开展下沉督察。督察发现,锦州市七里河经济开发区未认真落实环评要求,日常管理缺位,园区内企业环保意识淡薄,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突出。
一、基本情况
2012年10月,锦州市七里河工业园区经省政府批准为省级经济开发区,2015年义县将园区重新整合成立锦州市七里河经济开发区,打造“一区三园”模式,包括七里河工业园、西山再生资源产业园和凌北产业园。
凌北产业园位于大凌河以北,规划面积4.28平方公里,是以黑色金属冶炼和加工业为主,有色金属矿产深加工产业及相关资源回收利用和焦化、铸造产业为辅的新型冶金工业基地,目前入园企业14家,投产运营4家。园区设有1座污水处理厂,2014年建成并投入使用。
二、主要问题
园区污水厂未按标准建设并私设暗管。按照凌北产业园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园区应规划建设1座日处理能力8000吨的工业污水处理设施。但凌北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是按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设计的日处理能力2000吨地埋式污水处理池,目前接收来水90%为工业废水。
9月3日,督察组在凌北产业园污水厂总排口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氨氮浓度为5.61毫克/升、总氮浓度为22.8毫克/升,分别超标0.12倍和0.52倍。同时检查发现,污水厂在来水井内设有暗管,有污水暗排行为,通过沙河子河汇入大凌河。
园区内企业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突出。园区内企业因环境违法问题多次被生态环境部门行政处罚。近两年,有企业因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擅自开工建设被生态环境部门处以罚款270余万元,又因“未验先投”和未按环评文件要求建设脱硝设施被处以罚款20万元;另有企业因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被处以罚款2万元,又因新上项目“未批先建”,被生态环境部门责令立即停止建设,但截至督察时仍然在违法施工。三、原因分析
锦州七里河经济开发区对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不到位,思想上有差距,没有把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没有把园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很好地结合起来,没有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导致园区环境问题突出。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要求锦州市尽快采取措施,依法依规查处到位、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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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生态环境原标题:《省级环保督察|锦州市七里河经济开发区凌北产业园 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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