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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 | 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 让权力不再“任性”
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
让权力不再“任性”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是现代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针对行政执法中易发的“关系案”“人情案”及“权力任性”风险,中山市通过全省率先构建行政执法监督体系,真正做到把行政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中山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在探索创新中形成的经验得到多方肯定,2016年,中山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化管理工作被作为“改革追踪看落实”的全国基层改革典型经验12个专题之一受到中央领导批示肯定,被《光明日报》《法制日报》、新华网等中央各大媒体宣传报道,并入选“2016中国十大社会治理创新”实践案例。2017年,中山被确定为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城市之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经验分别在全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中期推介会和全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协调小组会议暨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创建推进会上获肯定。中山经验目前在全省复制推广,全国各地市法制部门合计20多批次到访我市考察相关工作。近年来,中山市认真开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化管理工作以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2014年和2017年分别在全省率先开发中山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化管理系统(中山市行政执法监督系统)和中山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逐步形成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和“互联网+”大数据管理,搭建全方位多层次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实现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权力网上全流程管理,行政执法决定网上法制审核,行政执法结果网上公示,促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力运行从弹性向刚性转变,推动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手段从封闭向开放转变。
以公示平台为抓手,推进执法信息阳光化
率先打造建成“中山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以下简称“公示平台”)。公示平台涵盖执法职权、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人员、执法结果、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查询、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等9大电子数据库,全面公开全市所有执法部门的6类执法行为信息。整合对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中山分厅行政许可业务办理系统、中山市行政执法监督系统、信用中山网“双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公示)系统、各部门行政执法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和统一公示。
以科技化执法为支撑,全面推进执法程序规范化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执法行为从立案、调查取证、听证、审查决定、结果公示、群众实时查询到案卷评审全过程全环节全部纳入中山市行政执法监督系统管理。完善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中山分厅行政许可业务办理系统,促进行政许可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原市环保、水务、工商部门建成市场执法“双随机”检查系统,实现“双随机”抽查全程留痕。市国土部门建成行政征收管理系统,实现行政征收全过程网上记录。
以法制审核目录为基础,推进执法决定合法化
出台《中山市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具体规定重大行政许可、处罚、强制、征收决定等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判断标准,要求重大行政处罚、强制、许可、征收、征用等执法决定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目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同步录入行政执法监督系统和行政许可审批系统。整合基层法制资源,将镇街法制办与综治维稳办、司法所合署办公,配备1-2名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专职法制审核人员,聘请法律顾问参与法制审核。
自正式运行中山市行政执法监督系统以来,凸显出“三个推动”作用:
推动行政执法标准化。实现执法流程标准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案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并将程序标准化后导入相关办案系统,进行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实现自由裁量标准化。将4000多项行政处罚事项、11000多档自由裁量标准进行编码,作为执法人员办案标准,实现自由裁量档次标准化。实现法律文书标准化。将法律文书样式统一并形成50多种文书模板载入执法监督系统,实现法律文书标准化。
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化。实现互联互通全方位监管。纵向建立覆盖全市的三级执法监督平台,横向与电子纪检监察综合平台对接,实现行政监察、行政监督、司法监督无缝对接。实现“互联网+”执法。开发行政执法监督系统移动端,各执法部门可移动办案。运用大数据对办案数据进行分析研判有助于掌握执法现状、及时研判对策。
推动监督常态化。实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日常化。将重大行政许可、处罚等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设定为必经程序,加强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管理制度。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目录管理,明确行政执法主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具体范围和法制审核时限,编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同步录入行政执法监督系统和行政许可审批系统,促进执法人员规范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实现行政处罚案件24小时在线监督。对7种执法异常情形,执法监督系统自动亮灯预警,提醒监督部门介入监督。将行政执法监督系统的案件办理进度及结果同步传送至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众可随时查询,推进对执法行为的社会监督。
中山市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在“把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防止权力“任性”的实践中迈出了突破性的一步,真正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行政效能全面提速。由于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明确,执法程序明晰,执法人员不必再为实施行政处罚反复研究讨论,有效提高执法的效率和行政执法案件的质量。近年抽查评查的2000多份行政执法案件合格率超过97%,在市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中,对因行政执法部门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违反本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而实施的行政处罚不服的行政复议案件大大减少。没有出现因行政执法机关处罚明显不合理的行政执法投诉案件。
促进行政执法公正。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是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等具体的数据来确定相应的处罚标准,实现“一把尺子衡量,一个标准处罚”,不但有效地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的准确性,也减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裁量幅度适用的误解,避免和减少因对行政处罚不服而引起的投诉、信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加上行政执法信息在网上统一公示,执法部门必须及时主动公开执法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使执法人员办“关系案”“人情案”的权力得到有效的制约与监督,解决过罚不当、处罚畸轻畸重问题,促进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
切实提升政府公信力。中山全面细化各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这是政府向社会公众作出的庄严承诺,是建设诚信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和加强社会信用建设的重大举措。系统实现的群众可实时查询到量化标准和最后查处的结果、对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投诉举报等功能,有利于通过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的形式来规范执法行为,减少托关系、找路子讲情面的现象,不断提高执法权威和政府公信力。
广东省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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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时间为2月6日-2月10日
市司法局编辑部来源: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一审:陈娟、吴靖宇
二审:江涛
三审:彭振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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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法治政府 | 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 让权力不再“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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