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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案检索精准获取“五星级案例”,上海检察这个系统厉害了

2021-02-19 11:0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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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夏天 上海法治报

检察机关在办案时,如何更精确、更规范参考指导性案例,以避免办案人员随意参考,增强当事人对司法公平正义的感受?日前,“上海检察司法案例智能检索系统” (i-CASE)在杨浦区人民检察院上线运行。记者发现,系统权威的案例库、智能可视化的规则提炼、类案检索的强制要求,不仅大幅提升了办案干警进行类案检索的便利性和规范性,也让他们对自己提交的结案报告更有信心。

图为“上海检察司法案例智能检索系统” (i-CASE)登陆界面

“该系统成功将人工智能与检察案例工作深度融合,较好地发挥了检察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日前,由上海市检察机关司法案例研究基地主办,上海市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和杨浦区检察院承办的“司法个案法定性与公正性的实现路径”研讨会在杨浦区检察院召开。与会学术界与实务界专家在听取“i-CASE”介绍后纷纷表示上述观点,并指出:“加强类案检索或类案强制检索,是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举措之一。‘i-CASE’的推出,标志着上海检方在全国领先开展此项探索,希望继续完善,做到可推广、可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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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规则提炼为核心

以实现“强制”为重点

近期,来自杨浦检察院检察一部的青年检察官助理洪继敏,首次办理审查起诉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当她把写好的结案报告上传到本院工作网上时,立即得到好几个相关案例的推送。这些案例,都有与其办理的案件匹配度的百分比和星级标示。这就是该院正探索建立的“i-CASE”系统。对于匹配度超过50%以上的“五星级案例”,检察院均要求办案人员查阅学习,并通过系统菜单选择是否决定参照采用,系统将对此记录留存。

因这次推送给洪继敏的案例没有与她所办案件匹配的“五星级案例”,她选择了“不参照”。但她还是将相似度排列靠前的几例查看了一遍,“这让我对自己提交的结案报告更有了信心。”

“我们此前在办案中发现,案例检索推送的案例量多,但精准度不够,还增加查阅负担,同时采用也会有随意性,与自己观点不一致的可能就忽视了。”该部主任奚荷苹告诉记者,因此院里探索建立了“i-CASE”系统。

“主观性、随意性,是在案例强制检索和运用的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杨浦检察院副检察长曹晓烨说。她还表示,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也包括既有的案例库并非专门面向检察工作,以及检索结果与检察办案匹配度、准确度不高、使用不够便捷等。

图为“i-CASE”根据案例关键词形成的知识图谱

而去年11月23日在杨浦检察院上线试运行的司法案例智能检索系统(“i-CASE”),据曹晓烨介绍,则是“以权威案例为主导,以规则提炼为核心,以实现‘强制’为重点,以自主检索为辅助。”该系统有利于将检察官从手动类案检索与比对的繁琐事务中解脱出来,实现检查案例与检察办案的无缝衔接;也有利于统一办案标准;并加强了案例的自主深度学习,提升检察官的业务素养和办案能力。同时,由于系统具有流程监控功能,并规定了检察官应对当事人以指导性案例作为依据提出诉讼主张进行回应,有利于将办案纳入规范管理,优化内外部执法司法监督。

杨浦检方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通过“强制检索”功能,该院共上传审查报告305份,系统推送案例2969件次,其中匹配度50%以上的五星级案例21件次,办案人员点击查阅425件次,2件指导性案例被参照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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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指导性案例6大功能

司法认定占比最高

据曹晓烨介绍,“i-CASE”系统收录的权威案例,包括“两高”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典型案例,以及本市市检察院、市高院内部或公开发布的对本市司法办案有重要参考意义的案例,还有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或具有引领性、影响性作用的案例。据杨浦检方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系统收录了704个可供检索的权威案例。

为提高案例检索、对比、适用的精准性、便捷性和有效性,“i-CASE”具备对案例全文批注功能,从而可提炼其规则,提取关键词,最终转化为计算机可识别、可处理的数据集合。杨浦检方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系统已就高检院发布的23批指导性案例提炼形成关键词条逾1000条。

图为“关键词检索”界面

刘东是杨浦检察院研究室检察官助理。在他看来,在建立司法案例智能检索系统背景下,“案例解析就是对案例进行编辑加工”,以便于将审查报告关键词与案例数据库进行比对,寻找具有较高匹配度案例的过程。

据刘东介绍,指导性案例具有指导司法机关进行司法认定程序确认功能,根据发挥的功能不同,指导性案例蕴含的规则或者原则划分为不同类型,提取时各有侧重,从而完成指导性案例深度解析和数据准备,为类案强制检索做好前提工作。

“司法认定、程序确认、法律适用、证据审查、量刑行刑、政策宣誓”这6个功能,是“i-CASE”对指导性案例进行的功能区分。指导性功能并不唯一,有的比较单一,有的包含多种功能。其中司法认定功能,是司法机构根据已经调查核实的证据,对有关事实或者某些不确定事项进行确认,并做出宣告过程,主要是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犯罪的具体情节进行认定。因此这一类在系统中占比最高,达到40.38%。随后程序确认功能占比24.04%,法律适用功能占比19.23%。

“在归纳抽象关键词和规则的过程中,不必拘泥于要件类型。”刘东表示,当指导性案例具有多重功能时,可根据不同功能提取要点,进行灵活处理,并且考虑检察官书写检察报告时的语言习惯,尽量符合检察机关办案语言风格。系统将采用语音识别技术,提高检索精确性,为类案强制检索构建智能化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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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与人工智能行业壁垒

探索司改配套新方向

“案例的主要功能就是在追求法定性的基础上,实现公平性。或者说在保证个案法定性合法性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平性公正性。这就是案例的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所所长谢鹏城在学术年会上指出。

谢鹏城补充道:“有些事情或者规则是司法解释说不清楚,司法解释还没有遇到的,这种情况下案例发挥了重要作用。它不仅仅是一个参考,其实是有示范引领作用。特别是近几年,从高检院的指导下,改变或激活了目前对刑法条款的认识,也是对社会的道德发挥了很重要引领作用。”

“我们要努力推动检察指导性案例,实现好用多用的目标。”谢鹏城指出,过去是学法律的人不懂大数据和人工智能,而懂人工智能的人又不懂司法工作。而上海研究基地依托杨浦检察院正在构建的“i-CASE”,把现代科技、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的信息技术运用到司法实践中,恰恰体现了对消除上述两个行业壁垒的探索。因此,杨浦检察院用半年时间建立起“i-CASE”系统,是一个很大的贡献。

谢鹏程指出,去年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加强类案检索或类案强制检索,以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目前上海市检察司法案例研究基地在全国领先开展,可喜可贺,希望继续完善,做到可推广、可复制,为全国司法案例研究工作和检索工作作贡献。

行为定性检索需做好“类要素比对”

“世界上不存在两片同样的树叶,不可能有一模一样的案件,而是有相似的案件。”年会上,华东政法大学王晓华副教授重申了学界对智慧司法的经典看法。他强调,作为司法实务人员和研究人员,对两个案件进行比对,应是进行“要素化比对”。类案检索,无论是司法人员自行查找文献,还是设计类案检索系统,应是个“类要素”或“类因素”的搭建过程。

王晓华提出,在案例中打标签,提取关键词,组成知识图谱,这个做法好处就是简单,信息比较明确,刚刚起步这么做是对的,但也会产生冗余信息。他建议从法理出发,构建类案比对的知识骨架,然后分解指导性案例的程序、实体和量刑规则,“作为血肉填进去,就像一棵树上的一片片叶子。”

王晓华认为在检索系统使用规则上,要循序渐进地推动强制检索。“不能一刀切,有一些东西可以强制检索,比如量刑规则、量刑意见、证据规则,同样情节判多少年等等。但对于行为定性,由于现在的自然语言处理技术还难以做到对文本的精确检索,强制检索可能出现理论匹配度与实际关联性的错位。”

记者 | 夏天

编辑 | 张旭凡

原标题:《类案检索精准获取“五星级案例”!上海检察这个系统厉害了,全国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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