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以案说法】没离婚又与别人“同居生娃”是重婚吗?
基本案情被告人蔡某某于2006年12月26日在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与何某某登记结婚。2007年5月,正在怀孕的何某某发现被告人蔡某某与温某某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遂将自己是蔡某某妻子的情况告知被告人温某某。2007年6月26日,何某某与被告人蔡某某的儿子蔡某甲出生。
被告人蔡某某在未与何某某离婚的情况下,已与被告人温某某在郁南县某镇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2009年11月28日,被告人蔡某某与被告人温某某的第一个儿子蔡某乙出生,2013年9月21日被告人蔡某某与被告人温某某的第二个儿子蔡某丙出生。其间,何某某与被告人温某某多次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发生争吵。2017年1月4日,被告人蔡某某与被告人温某某以非婚生育为名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让其两名儿子(蔡某乙和蔡某丙)随被告人温某某入户,同月6日被批准。郁南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蔡某某、温某某犯重婚罪,于2018年5月9日向郁南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判决郁南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蔡某某在已婚情况下与被告人温某某公开以夫妻名义生活并生育二子,被告人温某某在明知被告人蔡某某未离婚的情况下与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生育二子,二人行为均已构成重婚罪。遂依法判决:被告人蔡某某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被告人温某某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法官说法本案是一起重婚犯罪典型案例。本案中,两被告人在一方已有配偶的情况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育二子,构成了事实上的重婚。婚姻不是儿戏,重婚行为违反了一夫一妻制原则,不仅破坏了正常的家庭关系,败坏了社会风气,更是法律明文禁止的犯罪行为。为保障合法婚姻不受侵犯,维护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弘扬社会道德风尚,保护婚姻受害一方的合法权益,重婚行为必须严惩。
原标题:《【以案说法】没离婚又与别人“同居生娃”是重婚吗?》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