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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亦凡、杨幂因这件事起诉新浪博主,法院判了

2021-02-27 11:2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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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发微博贬损侮辱吴亦凡,

并致使诸多网友误解

其“嗑药”“吸毒”

近日,一女子被吴亦凡起诉。

吴亦凡诉称:

被告陈某某发布了两篇微博,内容分别为《加拿大电鳗多伦多打桩机谁喷就告谁4千万脑残粉》《加拿大电鳗多伦多打桩机谁喷就告谁还想当总统4千万脑残粉》,并配有一段吴亦凡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视频,致使诸多网友产生其“嗑药”“吸毒”等不当误解。

作为粉丝数量56646的加V认证用户,陈某某多次发布恶意诽谤言论,已实际导致吴亦凡遭到公众的误解与质疑,构成了对名誉权的严重侵犯,故吴亦凡诉请陈某某赔偿经济损失等50万元。

记者查询发现,陈某某微博认证信息为“服装设计师”,目前粉丝数量为56439。其为1994年8月出生,女,住广东省清新县。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认为:

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及社会公众知情权利面前,公众人物相应的人格权受到限制。但对公众人物的人格权利限制并非没有限度,公众人物的人格尊严应依法受到保护。

陈某某发布的内容在缺乏证据佐证情况下,意在对吴亦凡名誉进行恶意贬损、侮辱,同时2018年11月14日微博阅读量逾65万,引发诸多网友产生其“嗑药”“吸毒”等不当误解,侵害了吴亦凡的名誉权。

该院判决,陈某某在涉案微博主页置顶位置连续十日发布声明,向吴亦凡道歉;支付吴亦凡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及维权合理费用1万元,合计3万元。

记者查询发现,因未在指定时间内履行给付义务,陈某某已被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无独有偶,

因不满被贬损、

诽谤“整容”“到处撩拨男士”等,

杨幂也起诉了

新浪微博娱乐账号“香蕉没毛病”。

2月24日,北京互联网法院

公布该民事纠纷一审判决书。

杨幂诉称,朱辉在其注册使用的微博账号“香蕉没毛病”(ID2039250863)中长期、大量发布、转发虚假、诽谤性信息,挑唆大量网友对原告进行恶评及贬损。其所发布内容最高点赞数超3万,内容涉及“杨幂整容前的‘嫩牛五方’脸太有特色了”“也不要到处撩拨男士,散发她那所谓的风情了”“杨幂被谢霆锋戏弄,面带娇羞,而后在谢霆锋身上”等。杨幂认为,朱辉上述行为明显是恶意的、有针对性的对她的名誉进行侵害,涉嫌以捏造事实、丑化人格的方式侵权。故杨幂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

被告朱辉辩称,认可涉案微博由其运营,但涉案内容都是转发自其他平台,并非其原创发布。

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朱辉在其控制的具有众多粉丝的微博账号中,在较长期间内发布具有侮辱、诽谤杨幂的内容,足以损害杨幂的名誉,侵害了杨幂的名誉权,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故判决,朱辉赔偿杨幂精神损害赔偿金60000元及合理支出5070.5元;并在其新浪微博账号(用户ID2039250863,昵称:香蕉没毛病)中连续三十日置顶登载声明,向杨幂赔礼道歉。

新浪微博数据显示,“香蕉没毛病”(2039250863)认证信息为“微博娱乐资讯博主”“搞笑视频自媒体 微博剪辑视频博主”,现有粉丝约157万。

记者查询发现,2020年1月16日,新浪微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娱乐自媒体账号的公告》称,一些娱乐账号无视管理规定,发布低俗炒作等违规内容,对包含“@香蕉没毛病”在内的22个账号采取禁言1周的处罚。

综合自南方都市报、中国裁判文书网、新晚报

编辑 | 张旭凡

原标题:《吴亦凡、杨幂因这件事起诉新浪博主!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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