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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令:1+3! 别说没提前告诉你

2021-02-26 17:1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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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元宵节

首先祝大家元宵节快乐!

元宵节之后是周末两天

逛街、约会、聚餐……

都准备好了吗?

交警提醒你:

酒足饭饱别酒驾

全家出行别超员

时刻紧绷安全弦

喝了一点也不行!

多拉一人也不行!

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全省交警将开展“1+3”夜查统一行动

什么是“1+3”?

具体时间、地点都告诉你了。

如果不信,就有可能上明天的头条

不少人总认为,过节交警不查酒驾。错!不但查,还是严查,看看这几位今年春节期间被查处的酒司机:

2月12日(大年初一)14时许,衡水市景县交警发现一名驾驶人身上散发着酒气,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00mg/100ml,后经抽血检测,结果则为103.0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原来,驾驶人当天中午和兄弟吃饭,期间喝了些许酒。随后便想驾车去走亲,由于兄弟不清楚路线,自己熟悉,便自告奋勇开车前往。驾驶人被依法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考取驾驶证,同时面临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

2月14日(大年初三)晚,沧州市东光交警大队开展夜查酒驾行动。孙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途经检查点,执勤民警将其拦停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测,孙某酒精检测值显示为3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再进一步核查时,发现孙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根据相关规定,驾驶人孙某被合并处以2000元罚款。

2月14日(大年初三)13时许,衡水市深州交警查处一名男子涉嫌酒驾。该男子迟迟无法出示驾驶证,且眼睛发红,说话也有些酒味。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经进一步核查,该男子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交管部门对其处以2000元罚款和行政拘留的处罚。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

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今晚,全省统一行动夜查酒驾!

今晚,全省统一行动夜查酒驾!

今晚,全省统一行动夜查酒驾!

重要的事情再说三遍!

案例来源:沧州交警、衡水交警

制图:小 安

原标题:《口令:1+3! 别说没提前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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