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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安徽省消保委将2021年1号消费者提示给了“直播带货”。
该省消保委提醒,喜爱直播购物的消费者:不要出于对主播个人的盲目信任或受直播平台以“价格低廉”“秒杀”或“数量有限”等宣传营造的产品稀缺的营销氛围影响,而盲目冲动消费。购物后还应在第一时间保存好广告宣传、直播视频、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相关的证据。
(原题为:《安徽省消保委发1号消费警示:#购物后保存好直播视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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