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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建议完善直播带货相关法律法规,平台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于潇/@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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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 3月4日消息,全国政协委员、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表示,针对“直播带货”中的“翻车”现象,应当完善法律法规,厘清直播带货各方主体责任。在发生产品责任时,未尽到相关义务的直播平台,对产品责任承担连带或者补充赔偿责任。
特别是对“网红带货”,他建议市场监管部门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管: 一是广告;二是商品、服务质量;三是售后服务、侵犯消费者权益的。
(原题为《委员建议完善直播带货相关法律法规,直播平台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伍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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