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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收官之年攻势猛

2021-03-08 19:3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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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真功夫、细功夫,确保取得实效、长效。

——习近平

利剑扫黑,扫出清风正气;铁拳除恶,守护平安中国。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硕果累累之年。

三年来,人民法院勇于担当,攻坚克难,以坚如磐石之决心始终保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攻势,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有保障。

重拳惩黑恶,公正铸法威。这一年,法院亮出傲人的成绩单,以一往无前的姿态奋力夺取全面胜利。

重拳严惩

高举正义之剑

扫黑除恶是一场正义与邪恶、光明与黑暗的较量,必须下狠手、出重拳,不放过一个黑恶势力、不纵容一个犯罪分子。

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朱强等59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据新华社

2020年1月10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杜少平等人故意杀人案及其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进行二审宣判,依法裁定驳回杜少平、罗光忠等8名被告人的上诉,维持原判。2020年1月20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杜少平依法执行死刑。

2020年1月16日,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系中央组织部督办的涉恶团伙案,被告人李洪化、姚文辉因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和四年三个月。

2020年6月5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宜黄县陈辉民等12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上诉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0年11月18日上午,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陈辉民依法执行了死刑。

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的依法审理和宣判,每一个黑恶分子被绳之以法,都似一缕阳光照进心中,让人心生满满的幸福感。

2020年,人民法院挺过疫情防控对专项斗争的不利影响,咬定“六清”目标不松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雷霆之势、万钧之力高效审理,精审大案要案,清存案积案。

2020年8月28日,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全国扫黑除恶办重点督办的曾仕权等52人涉黑案。梁良 摄

这一年,人民法院配备专门力量、组建专业团队,以大要案攻坚为突破口,带动万起涉黑涉恶案件高效审结;以召开会议、下发通知等方式多次推动“案件清结”加速度;与此同时,以既不“拔高”“凑数”,也不“降格”“放纵”的态度充分保障诉权、强化程序正义、依法公正裁判,时刻高举正义之剑,依法办案蹄疾步稳。截至2020年10月底,各级法院一审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32092件,审结30419件,结案率达94.79%,使“案件清结”取得决定性胜利。

打财断血

服务保障大局

经济利益的支撑如同黑恶势力的“黑色血脉”,给予其发展壮大的物质基础。要彻底扫清黑恶势力,避免陷入打而复生的死循环,就要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为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民法院夯实执行基础、强化内外联动、创新方式方法、精准甄别处置提升“清财”效果,破解“黑财”收缴等难题,把案件办深办透。以持续“打财”保证“断血”彻底,以服务大局保证“断血”效果,从根本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河北法院对专项斗争以来已生效判决财产判项内容不明确的,列出执行内容清单,全部移交执行部门,确保执行有针对性;湖南高院制定财产处置裁判指引,要求庭审设置专门环节,全面查清涉案财产的来源、性质、权属等。

山西、辽宁、广东、广西等高级人民法院与公安、检察等部门联合印发文件,将涉黑涉恶财产联合处置制度化;江苏、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规范性文件,全面强化立审执衔接和涉案财产移送、执行绿色通道,大幅度提高了财产处置效率。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发涉案财物网拍平台,实行“一元起拍,一次拍定”竞价规则,快速处置涉案财产;吉林、福建、广东、广西、甘肃等法院组织开展专项执行行动,集中力量确保“黑财清底”。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相关政法机关出台指导意见,探索和创新对不宜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经营性资产代管、托管制度,最大限度实现“打财断血”与维护健康营商环境的统筹兼顾。

人民法院在全面查清涉案财产、斩断利益链条、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的同时,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打伞破网

深挖根治难题

2020年1月13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黄鸿发涉黑案及其“保护伞”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黄鸿发被依法判处死刑,对原昌江黎族自治县县委常委、公安局局长麦宏章,原昌江副县长周开东等7名“保护伞”,法院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刑期。

2020年3月3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昌江黄鸿发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黄叶华 摄

“打伞破网”,大快人心。扫黑除恶是一场彻底的清扫,目的不仅是拂去表面的尘埃,更要将藏纳于角落之中的污垢除尽。

各级法院对“保护伞”“关系网”的零容忍,用重典、判重刑的审执力度,对公职人员中的“害群之马”形成了强大震慑,扫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截至2020年10月底,各级法院受理公职人员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2491件;判决生效的被告人中,有1076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重刑率达49.29%。

北京法院聚焦问题线索清零,高效完成了2000余条线索的核查和实名答复;

宁夏法院压实线索排查责任,中央督导组交办的1858条线索及自治区扫黑办交办的103条线索全部核结;

江苏高院对已审结涉黑涉恶案件开展“大排查大起底”活动,深挖案件背后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共排查发现并移交相关线索7条……

依法严惩、循线深挖,件件不放松、件件有着落。各级法院持续加大对举报线索、移交线索的清查核查力度,对黑恶势力采取的新手段、呈现的新态势把握规律深挖幕后,畅通与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信息共享渠道,建立健全双向通报机制、线索反馈机制,形成巨大合力,“打伞破网”成果显著,战果喜人。

延伸职能

参与综合治理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人民法院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导向,把专项斗争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专项治理相结合,深入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及时总结梳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反映出的社会治理短板和行业监管漏洞,向相关部门和行业监管机构发送高质量司法建议,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断完善,推动“中国之治”水平不断提升。

各级法院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社会薄弱环节,尤其是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暴露的社会管理漏洞,通过发送高质量司法建议的方式,帮助有关主管部门分析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堵塞漏洞,实现“审结一起案件、整治一个行业、净化一方环境”的效果。

江苏高院深入开展“套路贷”专项治理,建立疑似职业放贷人目录,研发全国首个“套路贷”预警系统;

福建、广东、甘肃对近年来已结案件开展线索大排查,深挖“套路贷”“校园贷”等案件线索;

河北、广东、四川、甘肃法院开展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专项整治,推动专项斗争向净化网络空间环境延伸。

与此同时,人民法院通过庭审直播、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营造浓厚的扫黑除恶社会氛围;通过网络直播、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裁判文书上网等多种途径,将涉黑涉恶案件的审判过程展现于公众视野之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适时通报重大案件审理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增强司法裁判公信力。

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同黑恶势力的斗争是一项长期工作,是一项具有政治性、战略性、基础性意义的社会治理工程,亦是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石。为顺应扫黑除恶常态化的民心,人民法院积极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斗争成为顺民意、解民忧的“民心工程”,让人民群众更安业、更安乐。

2020年,人民法院以喜人的成绩交出三年考试答卷。未来,人民法院将持续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不断巩固和深化专项斗争成果,推动平安中国建设迈上新台阶。

云访谈 · 代表委员连线

全国政协委员、研祥高科技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 陈志列

2020年底,历时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结束并取得了卓越的成绩。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孙小果案、“操场埋尸案”,经依法审理,人民法院最终对主犯孙小果、杜少平判处并执行死刑,让正义最终得以实现,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能够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针对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勇于亮剑、坚决铲除。为巩固已有成绩,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继续向纵深推进,我建议,将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将中央对扫黑除恶的指示精神贯彻到每一个案件的审判中,确保扫黑除恶声势不退、力度不减,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卷土重来;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法治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调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的主动性、积极性,勠力同心,将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继续推向深入。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湖南省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 江天亮

三年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显著,人民群众对这项工作的知晓度很高,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当地社会政治环境的净化,老百姓能够更放心地“走夜路”了。这次扫黑除恶,对过去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案子重新收集线索,侦查审理,真正践行了“正义可能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尤其是湖南“操场埋尸案”,作为扫黑除恶的标志性案件之一,最终给受害者及其家属带来了慰藉,也在全国引发了广泛关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扫黑除恶工作中,最终公正的判决来自于法院,可以说,人民法院的角色至关重要。建议:

一、加强普法,多剖析一些典型案例,分析黑恶势力形成的原因,并找出预防破解之法。

二、今年是政法系统教育整顿之年,人民法院要结合整顿活动提高干警办案能力,更加确保他们公平公正地依法判案。

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贺家庄乡东下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建国

自2018年始,我国开展了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该项工作有力打击了一大批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关系网”的犯罪活动和嚣张气焰。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的信任感不断提升,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正在一天天实现。我认为,为了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将危害基层的社会毒瘤全部清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继续开展仍有必要。打击黑恶势力,既不能放过一个坏人,也不能冤枉一个好人,相关部门在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的原则。“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既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工作的要求,更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司法活动必须真正践行这一精神,扫黑除恶亦当如此。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徐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经济开发区分局局长 李 晴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顺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和社会大局稳定,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在我所在的江苏省徐州市,经过近三年的不懈努力和持续斗争,政法系统和各相关部门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专项斗争取得了全面压倒性态势,在全市形成了“不敢黑”“不能恶”的有力震慑。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无论是网上还是网下,无论是各行各业还是社会各个角落,都是正气充盈、秩序井然,营商环境明显改善,基层政权得到有效巩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显著增强。特别是随着各项制度机制的不断健全,社会治理成效不断提升,2020年,全市违法犯罪警情、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分别下降21.1%、23.8%,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向好。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正国

最高人民法院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出台相关指导意见,指导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依法履行职责,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用实际成效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我作为律师,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充分感受到法院审判人员政治站位高,办案能力强、社会效果好,赢得了广大群众的高度赞誉。人民法院在扫黑除恶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不放过、不凑数”的原则,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建议:对具备开庭条件的二审涉黑涉恶案件,原则上要开庭审理,充分保障上诉人的辩护权,增强判决权威性;要全面、深入调查查扣被追诉人的财产,依法作出处理。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让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全国人大代表,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传动设备分公司车工、高级技师 米忠义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也是硕果累累的一年。扫黑除恶工作是司法系统协同办案的过程,人民法院在这里做着最后的把关。涉黑涉恶案件的快审、快结给广大人民群众一片平安的净土,这必然离不开法院的不懈努力和广大干警的艰苦工作。在执行过程中,干警深入清查涉案资产,走访各部门和当事人,投入大量精力与心血,既求办案速度,也求办案质量,即使面对如大海捞针般的困难时也没有退缩。各地法院不断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政府相关部门、行业监管机构的协调联动,开展专项执行攻坚战,充分运用网络查控、线上执行等手段,持续加大“黑财清底”力度,从根本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世业镇副镇长 聂永平

为了铲除黑恶势力社会毒瘤,2018年1月,中央作出扫黑除恶的英明决定。广大群众热烈拥护,积极举报涉黑线索,各级政府明确扫黑职责,落实扫黑措施,公、检、法等职能部门积极行动,奋战在扫黑一线,给黑恶势力迎头痛击。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行动不仅打击了黑恶势力,更有“打伞破网”的专项行动,打掉了涉黑涉恶势力的“保护伞”“关系网”,清除了党内涉黑涉恶的腐败分子,纯洁了干部队伍。通过扫黑除恶行动,社会风气正了,民心安了,老百姓的幸福感增加了,党的凝聚力、战斗力提高了。目前扫黑除恶行动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广大群众希望扫黑除恶行动不能停止,希望这项工作可以长效地保持党内干部队伍的纯洁,为社会主义建设保驾护航。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松台街道桂柑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柯建华

2020年,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取得胜利,全国法院以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为目标,提高政治站位、始终高度重视、着眼建章立制,扎实开展“打财断血”专项执行行动,精准“打财断血”,不断加大对涉黑涉恶刑事财产的追缴力度,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法院在对涉黑涉恶财产执行案件方面具有不小挑战,但面对困难,一些法院通过专门成立执行工作审查小组,针对案件的不同情况进行研判,制定执行方案,精准记录案件的执行过程。执行法官不断强化对涉黑涉恶案件的重视程度,穷尽一切手段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推动“打财断血”工作取得实效,让人深感踏实与欣慰。

来源:人民法院报

原标题:《扫黑除恶: 收官之年攻势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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