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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信息技术人才匮乏,刘璠代表建议实行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澎湃新闻记者 邱海鸿
2021-03-11 10:26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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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强检是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重要支撑,而检察信息技术人才是科技强检的基石。可是,检察信息技术人才匮乏的问题,近年来却日益受到关注。

为此,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南通大学附属医院骨科主任刘璠建议,加强检察信息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刘璠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他关注到,由于信息技术人员属检察辅助人员,而检察辅助人员与员额检察官发展前景和待遇差别较大,部分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律从业资格证的信息技术干警,通过转岗“投奔”检察官序列。另外,部分信息技术干警转隶到监察委谋求发展。信息技术队伍呈现萎缩态势。

数据显示,河南省2017-2018年有57名检察技术人员入额后离开检察技术岗位,有68名检察技术人员转隶到监察委员会。江苏检察机关近年有149名检察技术人员因转隶、岗位调整等原因离开技术岗位,而新进人员仅有104名。

据刘璠了解,目前检察机关的网信建设主要以联合网络公司、科研院校共同研发的模式开展。网络公司的技术人员不熟悉检察业务,对检察业务信息化需求了解不深入。而检察机关资深检察官,习惯于传统的办案方式,对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仍有进一步激发的空间。

“这就迫切需要既了解业务流程又懂信息技术的信息技术人员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做好中间的‘翻译’工作。”刘璠说,但是,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后,大部分基层院的技术部门转入其他部门,信息技术干警并入其他部门后,日常除忙碌于网络平台维护、视频会议保障、电脑维护等日常工作外,还要处理其他各类琐事,少有精力考虑信息系统优化、技术办案等工作,与当前信息化要求发展不相适应。

有鉴于此,刘璠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建立专业技术职位职称评定及任职制度。为扭转信息技术人才流失的局面,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参照公安部《关于在全国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技术侦察队伍试行专业技术职位任职制度的通知》规定,对信息技术人员开展专业技术职位职称评定及任职工作,并根据信息技术发展的自身规律,将职称与待遇挂钩,调动信息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二是畅通人才引进渠道。刘璠表示,检察信息技术工作与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相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人才引进工作中,对某些信息技术特殊岗位,招录时建议考虑实行“面向特定学校、特定专业”的定向选调方案,扩大引进人才渠道。

三是更好服务司法办案。刘璠说,只有将现代科技手段融入各项检察业务,才能发挥信息技术服务司法办案的功能。他建议,加大技术服务外包力度,将基层信息技术人员从繁杂的维护工作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将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运用到检察办案过程中,探索一条创新之路,更好地助力办案质效提升。

    责任编辑:李克诚
    校对:施鋆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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