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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暗访|胎盘市场乱象:未病毒检测制成紫河车,监管存争议

澎湃新闻记者 秦山 实习生 段景文
2021-03-15 14:38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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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胎盘交易乱象横生,贩卖者称从医废厂、殡仪馆收购人体胎盘,未经病毒检测便流入市场。澎湃新闻记者 秦山 视频编辑 吴佳颖 实习生 刘洁莹(05:59)
“这个东西可以说成是医疗垃圾,也可以说成是人体器官,不好拿。”在安徽亳州市的“中国亳州中药材专业市场”药材市场6区,一位王姓商贩身旁摆满了几大框土黄色的胎盘干货“紫河车”,悄悄和记者说。

因为地理区位优势,依托亳州这个药材集散地,在河南永城、江苏邳州与安徽亳州组成的三角区域,活跃着国内最大的人体胎盘“黑市”。

作为传统的中药材,胎盘干货“紫河车”在干货市场庞大的市场需求刺激下,高利润驱使三地胎盘加工商将新鲜健康或者不健康的人体胎盘混杂着收购制成干货。有的加工商还不忘在加工环节掺杂淀粉、色素,制成品最终批量发往亳州的药材市场,集散流向国内药厂和各家医院、诊所。

国家虽早已禁止交易新鲜人体胎盘,但市场上依然可以流通由新鲜胎盘制成的干货“紫河车”。

药材市场经营紫河车的商贩

对于如何完善监管,存在“全面禁止”和“允许合法捐献使用”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

长期关注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的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冯爱国分析认为,出现的人体胎盘“黑市”一定程度上说明我国在该领域的法律法规存在缺口,违法成本低、缺乏有效的监督也是其堂而皇之出现的因素。

上海市中医文献馆馆长贾杨则认为,如果可以建立“合理利用、规范使用”的有效机制,人体胎盘“黑市”自然会消失,也会保证紫河车的质量标准和医疗需求。他建议,国家可以明确一条“捐献补偿”的途径,不再出现“收购”一词。对于“捐献补偿”过程中产生的一些成本,可以适当补贴。

药材市场多位经营干货生意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市场中的干货“紫河车”基本都是胎盘贩子私下收购鲜货制成。

紫河车品类被分为“净货”和“重货”两类。后者掺杂了淀粉、染了色素,单个块头更大,往往“净货”15、16个一公斤,“重货”则7、8个一公斤(右上角为“重货”)。

药材市场的集散和掺假的干货

胎盘干货名为“紫河车”,是一味中医传统药材,由新鲜的人体胎盘加工干燥而成,在民间还有“衣胞、胎衣”等称呼。《本草纲目》中记载,紫河车对于虚喘劳嗽、气虚无力、不孕等各种肝肾气血亏虚的病症有明显疗效。

亳州位于安徽省西北部,是国内知名的中药材集散地。经营批发紫河车的“亳州德亿利药业销售有限公司”胡姓经理告诉记者,亳州市场上的(人体胎盘)干货基本来自河南永城、江苏邳州及亳州本地的加工商,他家的货也是来自永城一位固定的供货商。

“不露面,不对外销售,一个产业链做完怕出问题。”他介绍,加工商从全国各地收购鲜货后,制成紫河车供应药材市场。胡姓经理称,这个生意要有“关系”,每个人都有一定的“关系”,现在医院不好拿货,大部分贩子直接从医废厂收。但医废厂的货不安全,有些胎盘母体患有传染性疾病,就被直接混着拿走。

另一家“亳州市腾傲药业有限公司”的赵姓经理也向记者证实,亳州市场上的干货都是加工商从全国各地私下收购的鲜货加工而成,他家的货主要来自永城的加工商。“亳州市荣粹堂药业有限公司”负责销售业务的工作人员也称,亳州的干货都是胎盘加工商收购的新鲜胎盘加工制成,永城、邳州货较多。

2月22日上午,记者走访位于亳州市谯城区的“中国亳州中药材专业市场”(该市场允许交易紫河车),发现多家商贩专门经销紫河车,紫河车品类被分为“净货”和“重货”两类。后者掺杂了淀粉、染了色素,单个块头更大,往往“净货”15-16个加起来重一公斤,“重货”只需要七八个就有一公斤重,前者售价在每公斤1300元左右,“重货”每公斤七八百元至一千元左右,均可大量供应。

2月22日上午,记者走访位于亳州市谯城区的“中国亳州中药材专业市场”,发现多家商贩专门经销紫河车

药材市场二楼4区的一家张姓商贩处,其摆着三小筐紫河车,两筐为紫黑色,一筐为土黄色,自称均为“净货”,售价每公斤1320元。当记者询问是否有“重货”时,他从旁边取出一个白色塑料袋,里面装有块头更大的紫河车,称都来自河南永城,里面加了“面粉”。该商贩称客户基本是一些诊所和医院。

同样在4区,一位商贩摆了三大筐土黄色的紫河车,自称收购来自全国各地的鲜货,自己在亳州加工,再到市场上销售;在6区,一位销售紫河车的冯姓商贩称,他家的干货来自河南永城,那边的鲜货则都来自全国各地,他们家的客户都是小诊所。“因为永城、邳州离亳州距离近一些,所以形成了人体胎盘收货、加工的聚集点。”他向记者分析。

在6区,一位王姓商贩摆满了几大框土黄色的干货,框内扔着的标签显示,这些干货来自河南永城、山东菏泽等地。她称,“净货”每公斤1350元,“重货”大概每公斤800元。

“邳州货假的多,我的都来自山东。”她称,现在医院都不让收新鲜人体胎盘,干货价格水涨船高,“这个东西可以说成是医疗垃圾,也可以说成是人体器官,不好拿。”但她又称,每个月可以给记者供应100公斤的干货没有问题。

在药材市场一楼,一家经营紫河车业务的商铺摆满了土黄色的紫河车。刘姓老板称,他们家的货都是自己收的新鲜人体胎盘加工制成,一个月有2吨的干货,得处理几万个鲜货,都是从全国各地的从胎盘贩子手中收。“医院一家一家跑,太费事。”他笑着说。

同样,在交易中心一楼经营紫河车业务的“顺昌药业”,从内到外摆满了一桶桶干货,一旁有人正在从车上卸干货。负责人称,他一个月稳定供应2-3吨紫河车,保证质量。

“我这样说吧,你要鲜货,今天下午就可以装车1万个,都是冻货。”他给记者展示了别人从他这进紫河车的票据。票据显示,这些来自江苏、浙江的客户一次性进货1.6吨、2吨。

紫河车已被药典“除名”

由于存在伦理冲突和安全风险,紫河车近年来在医学界受到广泛争议。在《中国药典》2015年12月的第十版中,紫河车不再被列入收载目录。被“除名”意味着今后企业生产紫河车将不再有法定依据。

国家药典委员会在当时的公告中解释,“除名”原因在于原卫生部“医疗机构不得买卖胎盘”的有关规定和原卫计委关于《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的文件精神,结合当前中药材紫河车标准尚缺乏相关病毒检查项,存在可能安全风险的因素。

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法讲师邓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从伦理学角度来讲,紫河车是人胎盘,属于人体器官,入药不符合伦理学的要求。从安全角度讲,它是母子之间进行物质交换的器官,是一个营养和病毒同时存在的组织,如果母体有肝炎等病毒,可以通过胎盘传给胎儿。“而企业从医疗机构的医疗垃圾处理人员手中回收胎盘时,卫生安全的把关也是个问题。”他说。

虽然被《中国药典》除名,但这并不意味着紫河车就不能流通。紫河车被“除名”后,国家药典委有关专家就指出,从药典中去除,并不意味着今后就不能使用紫河车,医生将根据药典酌情使用。

上海市中医文献馆馆长贾杨分析认为,紫河车是一味传统中药材,它属于中医所谓的“血肉有情之品”,具有补肾填精、养血益气的功效。在一些疾病的治疗过程中,紫河车的针对性较强,其功效是植物药或者矿物药所达不到的,比如有些不孕症患者,在服用紫河车粉以后,可以提升激素水平;还有因肾虚导致长期咳喘的病人,服用紫河车后症状也有好转。紫河车的使用,和所有的中药一样,一定要遵循辨证论治的原则,不能盲目使用。

反过来说,紫河车是不是不可替代呢?贾杨认为,这个问题确实有争议,他个人觉得,紫河车的原材料较为特殊,作用较为独特,在某些病症的治疗上,暂时还没有更好的替代品。所以从客观、整体的角度看,紫河车作为中医行之有效的传统药材,仍有它存续的必要性。

一边是禁止交易人体胎盘的规定,一边是被认可具有功效、可以流通的名贵中药材,在“前端被禁、后端未禁”的局面下,市场上鲜货和干货价格皆一路上扬,胎盘“黑市”活跃。多位药材商称,干货以前每公斤才700多元,现在翻了一番。

实际上,除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的规定,《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转让、买卖医疗废物,邮寄或者通过铁路、航空运输医疗废物,或者违反本条例规定通过水路运输医疗废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转让、买卖双方、邮寄人、托运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近年来,多地曾查处多起违规运输新鲜人体胎盘的案例。2018年6月,南京警方在高速路上拦停了一辆跨越多车道试图逃避检查的宝骏牌面包车,经过南京市卫生部门检验鉴定,该车共装有人体胎盘200余只;2017年,山东泰安交警机动队民警夜查酒驾时,查获300余只人体胎盘。

来自江苏邳州市的胎盘贩卖加工商者闫军也被查过。他介绍,自己一般都会用泡沫箱打包,如果碰到检查就说拉的鱼头,民警一般也看不出来。虽然他也知道该走哪条路检查少,但最多的一次仍被查获了2000多只胎盘,但只缴纳了400元罚款。刘义之前收货从陕西经过河南灵宝时,被民警发现后胎盘全部被销毁。“现在跨省收费站的检查点少了,安全得多。”邳州同城的另一位加工商刘义称。

而部分地方也意识到胎盘“黑市”活跃的现象,并从流出源头上采取措施。

之前,闫军、刘义及来自湖南邵阳的胎盘收购商陈平、安徽亳州的胎盘贩卖者王余他们都可以在医院里将作为医疗废物的胎盘收走,但此后只能在医废厂收货。现在一些医废厂也不敢给他们供货,部分地方卫健委改让殡仪馆进行销毁。“因为有人举报,徐州现在就是让殡仪馆销毁胎盘。”刘义介绍。

“以后如果严格了,我就去越南。”闫军充满担忧,他得知越南人体胎盘市场还没有全部“开发”,只有两三个人在做,他想着后边有机会就从越南收购鲜货。

 是“堵”还是“疏”?

对于人体胎盘的使用,目前存在“全面禁止”和“允许合法捐献使用”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

长期关注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的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冯爱国分析认为,造就目前出现的人体胎盘“黑市”,一定程度上说明我国在该领域的法律法规存在空白。

目前禁止买卖胎盘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针对人体胎盘交易的规定,仅是2005年3月《卫生部关于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123号)的规定。该《批复》虽然具有强制性,但并不具有法律和行政法规位阶层次的效力,充其量仅仅是行政机关的规范性文件而已。从立法技术层面来看,该规范性文件仅仅规定了“禁止性”规定,违反该规定该如何处理没有明确。

原卫生部的《卫生部关于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规定,产妇分娩后胎盘应当归产妇所有。产妇放弃或者捐献胎盘的,可以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

此外,对人体胎盘交易缺乏有效的监督。在临床中,所有产妇在分娩前都会和医院签订一份胎盘处置知情同意书,选项包括产妇放弃胎盘交由医疗机构按规定处置、产妇自行处置胎盘等。一旦产妇放弃胎盘交由医疗机构处置,怎么处置产妇并不知情。对胎盘的处置缺乏一种有效的监督机制。

违法成本低也导致该乱象出现。《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非法交易胎盘的违法行为处罚程度较低。

冯爱国解释,在这个“黑产”链条上,因为买卖行为的标的物是国家禁止的流通物,故该买卖是无效。对于违规转让、买卖医疗废物,邮寄或者通过铁路、航空运输医疗废物,或者违反前述条例规定通过水路运输医疗废物的各方,也将受到前述行政处罚。而“承运人”明知托运人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运输医疗废物,仍予以运输的,或者承运人将医疗废物与旅客在同一工具上载运的,按照前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如果说在非法交易胎盘过程中,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的,对行为人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冯爱国说。

记者注意到,已有相关人士对于目前人体胎盘的捐献、管理、使用等管理问题提出建议。

2020年6月,针对有湖南省政协委员提出《关于规范我省人体胎盘处置现状的建议》,湖南省卫健委的在答复中就提到,目前,国家对于人体胎盘的捐献、管理、使用等管理尚无较为明确的系统性规定。下一步,该省卫健委将积极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反映,建议尽快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同时,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定,联合药监等相关部门,加快探索建立湖南省人体胎盘处置各个环节的管理规定,推动人体胎盘处置管理规范发展。

武汉江汉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科主任刘煜认为,现在国家为了确保人民的用药安全,将紫河车以及紫河车的相关中成药全部“踢出”新版药典,也禁止了交易新鲜人体胎盘,想从源头将紫河车的货源“打死”,但是对于中药紫河车的正规来源、市场使用问题缺乏明确规定。她认为,监管层应该细化法规,如果从源头上控制药用人体胎盘的质量,只收购检验合格的人体胎盘,加强管理,制成的紫河车也会让市场放心,避免了“黑市”的出现,如此既让有需要的病人有药可用,又保证了人民的使用安全。

记者网购一个新鲜人体胎盘后,所附医院妇产科2月17日对24岁黄姓孕妇检验的报告单显示,其HIV、梅毒、乙肝病毒检测均为阴性。

贾杨则建议,国家可以明确一条“捐献补偿”的途径,不再出现“收购”一词,对于“捐献补偿”过程中产生的一些成本,可以适当补贴。

“有资质的药材经营、加工企业,取得许可后,到有资质的医院,在严谨的质量评价体系监控下,合法、规范、安全地获取人体胎盘,将之变成药材。”贾杨解释,在质量评价体系中,至少应当包括胎盘母体不能有传染病、胎盘不能钙化、保证新鲜度等,在资质、质量都符合的前提下,再去收集、加工人体胎盘。

网上商家打出广告,宣称新鲜人体胎盘“大补”。

他认为,要通过医学伦理学、医院感染学、中医药学、卫生经济学、社会医学、法学等多方面,对人体胎盘交易以及紫河车的功效,包括替代问题等进行一个整体的研判,不能孤立地去看紫河车的来源本身。如果可以建立“合理利用、规范使用”的有效机制,人体胎盘“黑市”自然会消失,也会保证紫河车的质量标准和医疗需求。

(文中王余、闫军、刘义为化名)

    责任编辑: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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