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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党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戴光辉等2人被提起公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2021-04-02 16:21
一号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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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4月2日消息,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戴光辉、傅继成提起公诉。

新疆检察机关依法对戴光辉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戴光辉(正厅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伊犁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戴光辉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伊犁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戴光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湖北检察机关依法对傅继成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傅继成(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湖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黄冈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傅继成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黄冈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傅继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题为《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戴光辉、傅继成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刘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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