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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获批!义乌将全力打造宅基地制度改革2.0版
原创 义乌市融媒体中心 义乌发布
小布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
浙江省委、省政府正式批复
《义乌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并报农业农村部备案
意味着义乌将全力打造
宅基地制度改革2.0版
义乌在积极探索有效实现
宅基地“三权分置”的路径上
又迈出坚实一步
祝育斌 摄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去年年底,经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批复,义乌被确定为新一轮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市、区)。根据此次省委、省政府批复要求,义乌将积极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着力形成一批可复制、能推广、惠民生的改革成果,为全国提供义乌改革经验。
上一轮宅基地制度改革
成果丰硕
2015年3月以来,按照中央部署,义乌市开展了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试点,在全国首创首提、先行先试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并系统建立了“1+7+9”(一意见、七办法、九细则)的制度体系。
通过近五年的探索创新和改革实践,试点取得突出成效,探索农民住房保障多种实现形式、建立城乡统一的基准地价体系、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和有偿使用、农房发证和抵押贷款、宅基地有条件转让和跨村安置、“集地券”等多项改革成果位居全国前列,积累了一大批成熟的、具有先进性的改革经验和制度成果;广大农民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改革红利有效释放,累计实现了22169户农户“住有所居”,62893户农户完成农房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发放“房地一体”农房不动产权证122276本,发放农房抵押贷款23812笔、金额138.09亿元,办理宅基地转让登记5286宗,完成431户1240.5间宅基地跨村安置,完成“集地券”建设4737亩,农村农民通过改革直接获利超过86亿元。
全力打造义乌宅基地制度改革2.0版
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共提出九大试点任务。作为宅基地“三权分置”的首发地,我市在新一轮试点中,要建立完善“规划统筹引领、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高效使用、权利权能完整、资产属性显化、管理严格规范”的宅基地管理制度和“所有权稳固、资格权保障、使用权放活”的宅基地“三权分置”实现形式及途径。
基于九大试点任务义乌市从“全面试”的角度
将试点内容提炼为“十完善”
全力打造义乌宅基地改革试点“2.0版”
☟
1
完善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行使机制。
从农村集体对宅基地等村庄建设用地的自主统筹、自主分配、自主处置、自主收益、自主管理等方面,探索集体所有权的有效实现方式,健全农村基层的宅基地科学民主管理机制。
2
完善宅基地农户资格权保障机制。
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条件的界定和登记,完善宅基地分配制度,严格农村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探索不同区域农民住房保障的多种实现形式,探索宅基地资格权多种实现形式和市场化有偿调剂的稳妥途径,健全农民建房用地保障机制。
3
完善宅基地明晰产权制度。
继续坚持“尊重事实、一户一宅、法定面积”的原则,树立正确管理导向,按不同时期,区分不同情形,采用不同方法,妥善处理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夯实农房办证基础。
4
完善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
完善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标准和条件,探索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发展乡村产业的有效途径,探索完善合法继承农房宅基地使用权的管理办法。
5
完善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制度。
建立完善科学评估、适时更新、动态调整的农村宅基地基准地价体系,健全农民住房财产权(含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融资风险处置分担机制、缓释和补偿机制,防范、化解抵押风险。
6
完善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
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的有偿使用,探索历史原因形成的“一户多宅”和超标准宅基地的有偿使用制度,全面实行宅基地有偿选位或选房,实现市场化配置。
7
完善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结合义乌市实际鼓励多种方式腾退农村宅基地,探索落实允许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的有关规定,合理处置不符合现行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的“一户多宅”等问题,深化全域土地精准管控提高农村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
8
完善宅基地收益分配机制。
建立健全宅基地收益保障机制,完善宅基地收益分配机制和使用管理办法,实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长期共享。
9
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
强化宅基地规划和用途管制,按照法律规定完善农村宅基地审批制度,结合数字化改革等,方便群众办事。
10
完善宅基地监管机制。
落实镇(街道)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对镇(街道)政府宅基地审批和管理的监管,创新宅基地执法机制,推进宅基地“一张图”数字化管理。
作者:余依萍 李荣俊
原标题:《正式获批!义乌将全力打造宅基地制度改革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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