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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检说法】「我的姐姐」引热议,民法典有话说

2021-04-12 20:1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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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双亡,姐姐有抚养幼弟的义务吗?

由张子枫主演的电影《我的姐姐》正在热映。影片中父母车祸身亡,留下成年的姐姐和年幼的弟弟。父母去世,姐姐是否必须抚养上大学之后才出生的弟弟,引发网友广泛讨论。本期博检说法就用《民法典》来为大家解读电影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01

姐姐有扶养弟弟的义务吗?

电影中,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姐姐安然不得不站在了人生的分叉路口:一边是自己的梦想和人生目标,另一边是舆论压力和社会伦理。似乎所有人都认为,扶养6岁弟弟的责任应落在安然的肩上。从法律角度来讲,父母去世后,已经成年的兄姐,对于未成年的弟妹是否有养育的义务?

民法典来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电影回到现实、现实回归法律,是理性抉择的依据。于理,已经成年的姐姐安然可以成为弟弟的监护人,对弟弟具有扶养义务。

02

姐姐可以送养弟弟吗?

“姐姐,你是不是真的很想去北京?”因为害怕打雷而和姐姐挤在一起睡的弟弟问道。影片中,姐姐安然执意将弟弟送养的举动引起不小的讨论,一些网友认为她太过于冷酷无情,并提出作为监护人的姐姐是否有权将弟弟送养的疑问。那么姐姐可以送养弟弟吗?

民法典来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规定,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孤儿的监护人;儿童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那么父母因车祸去世,但还有姐姐的安子恒,可以在法律上被定义为“孤儿”?民法典规定,丧失父母的孤儿可以被收养。孤儿是以丧失父母为条件。影片中,安子恒的父母因车祸丧生,所以安子恒可以被定义为孤儿,而此时姐姐成为了安子恒的监护人,是可以送养弟弟的。

03

房子,弟弟有继承权吗?

影片中,父母将一套房子登记在姐姐安然名下,而这也成为了日后亲戚威胁她的筹码。那么,问题来了:房产证上写着姐姐的名字。对于该房屋,弟弟是否具有继承权?

民法典来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影片中姐弟二人的父母没有留下遗嘱,只能适用法定继承。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房屋已经属于安然,不属于他们父母的遗产,因此从物权登记效力上,弟弟没有继承权。但安然在事实上是将该房款的一半留给了弟弟,也彰显了人情。

来源 | 博州检察

原标题:《【博检说法】「我的姐姐」引热议,民法典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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