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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钟就有27人中招?官方回应“高速岔路口62万人违章被罚1.2亿”

2021-04-13 08:2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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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广东佛山一个高速路口上了热搜,

根据网友航拍实测,

在这一路段3分钟竟有27人违章。

有网友反映,称自己在缴纳罚单时,

发现交款系统显示已有超过62万人在此违章,

总罚款超1.2亿元。

62万人在同一高速地点

交通违章

广台高速公路,是珠江西岸重要的交通要道,串联广州、佛山、江门三市。尤其是广台高速公路佛山段,跨越顺德、禅城、南海 、高明,堪称加快佛山四区融合的重要“血管”。

网友袁先生近期在广台高速43公里200米处吃到罚单,并且发现同一个地方出现了62万多个交通违章。“如果想不违章只有走最左侧车道,不然等你发现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不仅要交200元,还要被扣3分。”

市民指出在此有超过62万人出现违章。报料人供图

由于在该处被罚人数太多,知乎上还有专门针对“佛山广台高速43公里200米处违章”的问题。该问题去年6月发布,提问者称去年上半年在该处已有三次违章,“都不敢再去这方向了”。

(图片来源:微博截图)

申诉司机表示此处交通标识不合理。“此处高速路为一Y字形路口,而路中的标识均为直行方向,并没有提示驾驶人需要提前变道的标识,如果是司机第一次路经此处,不熟悉情况,就会造成违法变道。政府职能部门要及时整改该处交通标识,让驾驶人认知前方需要变道,提早作出变道,避免发生违法行为。”

此事引发公众关注后,袁先生再次查看之前的行车信息发布平台,该地段的违章数据已经被删除。

交警部门:标志标线齐全规范

部分网友指出,这个路口的指示标志存在缺陷,设计不合理。此路段处于上坡路段,设计的时候没有考虑驾驶员的驾驶习惯,等到看到指示标志时已经无可避免地压了实线变道,没法躲避,只能硬着头皮通过。

对于司机们提出的疑问,佛山公安交警部门指出广台高速公路43公里路段的标志标线,是由道路业主单位按照《道路标志标线》(GB5768-2009)规范设置的,经过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佛山公安交警部门进一步指明标志标线、提示牌设置情况。

即广台高速43公里200米处为前往江门市方向和佛山市高明区(云浮市新兴)方向的分岔口,未进入分岔口前为4条行车道,进入分岔口后,往江门市方向和往佛山市高明区各为3条车道。该路段道路标志标线、提示牌设置齐全规范:

1.距离分岔口前2公里、1公里、500米三处的龙门架分别设置了出口方向预告标志;

2.距1公里、500米两处的龙门架上,设有“往江门方向靠最左侧车道行驶”的文字提示牌;

3.距500米处的龙门架右侧设有“前方交通违法拍摄”的文字图片提示牌;

交警称沿线有提示信息。佛山公安交警供图

4.距离分岔口300米、200米、100米处设有出口提示标志。

交警称距离分岔口300米、200米、100米处设有出口提示标志。佛山公安交警供图

5.距离分岔口150米处,左边数起第1车道划设有左转直行指示箭头、第2、3、4车道分别划设有直行指示箭头。

距离分岔口150米处,左边数起第1车道划设有左转直行指示箭头、第2、3、4车道分别划设有直行指示箭头。佛山公安交警供图

为此,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驾驶人应当知晓该路段上述交通信号的含义,且有足够的时间、距离看见上述的交通信号,并应当遵循交通信号指示安全行驶。同时,导航软件也对该处设置了“前方分叉口有长实线,请注意通行”的语音提示。

佛山回应高速路口天量罚单:

是累计18万宗违章

近日,网民集中反映驶经我市辖区广台高速公路43公里200米处被“电子警察”抓拍,认为该路段设计不合理、标志标线设置不完善。对此,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迅速会同高速公路业主单位开展核查,研究落实优化改进措施。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43公里路段基本情况

广台高速43公里200米路段位于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前往江门市和佛山市高明区(云浮市新兴)方向的分岔口,单向年均车流量约为1900多万车次,该处标志标线、提示牌由道路业主单位按照《道路标志标线》国标设置,经过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该处“电子警察”抓拍设备于2020年3月18日启用,启用前已按规定备案并向社会公告。经核查,截至今年4月1日,累计抓拍交通违法行为184373宗。网民反映某商业APP显示“共有624149人在该处违章”与实际情况不符。交通违法罚款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当事人交纳后直接上缴国库。

据统计,“电子警察”启用后,该路段交通事故总数由上一年的85宗下降至39宗,同比下降54.1%;事故受伤人数由13人减少至3人,同比下降76.9%,对预防、减少事故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有关优化改进措施

在交警部门的积极协调下,业主单位即日起对该路段标志标线集中进行优化改进:

1.在该处现有的实线右侧增划虚线,使右侧车辆可以变道往江门方向行驶。

2.在该岔口远端处施划地面文字标识,在3公里处增设龙门架设置分道提示标志和地面文字标识。

3.在临近岔口的2公里、1公里、500米处的地面增加施划文字标识以及分道提示标志,清晰指引车辆往相应方向行驶。

4.在临近路口前1公里处解除货车靠右行驶管制措施,便于货车提前变道。

为配合落实好上述优化改进措施,交警支队将增派警力,加强巡逻引导,严防交通事故发生。同时,迅速对全市“电子警察”及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信号开展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优化整改。

交警部门始终坚持听民意、察民情,立行立改。欢迎广大司机朋友、媒体记者通过各种渠道提出意见建议,对我市交通执法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佛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4月12日

@佛山交警 微博报道截图

媒体评论:“3分钟27张罚单”,

拿什么平息质疑?

央视新闻4月12日发表《热评丨“3分钟27张罚单”,拿什么平息质疑?》称,(车友和交警部门)各自陈述,仿佛陷入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尴尬对立。就目前而言,该处的标志标线、提示牌是否合理合法,不宜简单给出对与错,而应由权威机构论证,由业内专家推敲,由公众参与其中,找出最大的“公约数”。

同日,澎湃新闻发表评论《一条实线62万人违章,标志标线设计合理吗?》称,如此密集的“违章”,如果说是司机们普遍交通素养不够,似乎不太现实。

“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角度看,既然设置了标志标线和提示牌,那么车主理应按照相应的交通信号指示行驶。但前提是设计科学合理,让标线、提示牌和实际路况相协调,不至于让车主缺少反应时间。”上述评论称,说到底,该路口实线的设计,背后折射出的,一方面,是一些道路设计得不尽科学;另一方面,还是一些地方在交通执法上,尤其是“电子执法”的机械化趋势。如果说,少数车主的驾驶错误不能说明问题,那么62万车主的海量样本,已经足够说明问题了。

该事件也引发了对于“电子警察”执法的反思。

央视新闻在评论中提到,“清理以罚款为目的的电子抓拍”,这是一名全国人大代表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提出的建议。无论是防止滥设滥用“电子警察”,还是反对为了提高罚款收入而进行抓拍,都切中了现实问题,也呼应了民声民意。而具体到佛山这起案例,不能武断认为也存在这种情况,但公开回应、透明操作则是平息质疑的最好方式。

新华每日电讯也就该事件发表题为《一些电子眼沦为罚款机器,每一次执法都要体现善意》的评论指出,随着道路管理日益智能,全国多地都在增设交通“电子警察”。

但是,“不少电子眼设置极不合理。尽管“电子警察”实现了高效处罚,却并未完成高效教育。有些被“火眼金睛”抓住的交通违法者只能抱怨一句“运气太差”“下次一定要躲开摄像头”,却并不一定真正能将交通规则和安全意识内化于心。

新华每日电讯评论表示,当“电子警察”“拍”出天量罚单时,交管部门首先应反观自身:道路指示牌设置是否醒目、道路标线标识是否明晰、交通信号灯设置是否合理、道路宽度是否合适……如明知有异常数量的违法现象发生,却纵容安全隐患的存在,将“电子警察”沦为不折不扣的罚款机器,无疑背离了用科技改善交通安全管理的初衷。

“每一次执法都要体现善意、明确初衷、经得起监督。”上述评论称,交管部门应进一步规范各地设置和使用“电子警察”的标准,加强设置地点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并向社会公开说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此外,交通罚款用途应该公开、规范,尽量做到专款专用,让罚款真正实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来源:南方+客户端、北京日报、央视新闻、@新华视点、澎湃新闻等

原标题:《3分钟就有27人中招?官方回应“高速岔路口62万人违章被罚1.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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