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我为群众办实事】遵化法院提醒:守好个人信息 以防意外获罪

2021-04-14 20:5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近日,遵化法院审结一起因个人信息处理不当引发刑事犯罪的案件,该案系2020年10月国务院部署开展“断卡”专项行动以来,遵化市首例获判决的“断卡”案件。

2020年10月,被告人张某在网上见一条标题为“加微信带你赚钱”的信息,后添加对方微信好友,对方告知有偿收购个人银行卡,后张某将自己的工商银行卡、U盾、手机卡、身份证复印件以1200元的价格出售给对方。直到公安民警找上门,张某才得知该行为涉嫌犯罪。经查,该银行卡被用于13起网络诈骗活动,涉案总金额达34万余元。近日,遵化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人张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当庭表示非常后悔,没想到自己为了小利竟然惹上了大麻烦,请求法院从轻处罚。结合被告人张某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到案情况及庭上认罪态度,最终以被告人张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并将其违法所得1200元予以没收。

本案中,被告人张某出卖个人信息只想轻松获利,却完全忽略了对方有利用自己的信息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可能。对方正是利用张某的银行卡信息完成诈骗环节的最后一步“入账”,张某的行为也在客观上为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了资金流转、支付结算渠道,其行为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官寄语

身处互联网时代,公民个人信息被越来越多的不法分子用于互联网犯罪。因此广大群众务必提高警惕,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更不要因贪图小利出售自己或他人的个人信息。日常生活工作中的票据、快递单信息等更应妥善处理,不要随意蹭网、扫码、点击来历不明的网站、软件等,避免因处理个人信息不当而意外获罪。

供稿: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 王雪梅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遵化法院提醒:守好个人信息 以防意外获罪》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