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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两名原高管涉嫌受贿罪等被提起公诉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号)
2021-04-19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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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原巡视员张翎涉嫌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中国光大银行海口分行公司业务部原资深业务经理刘波涉嫌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近日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过程中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翎、刘波应当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

经审查查明:被告人张翎担任中国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原行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被告人刘波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刘波担任中国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办公室原总经理、党务监察部(安全保卫部)原副总经理、总经理、原业务四部(鄂尔多斯)总经理、中国光大银行鄂尔多斯分行原行长、中国光大银行包头分行原行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被告人张翎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题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张翎、刘波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郑景昕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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