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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使用带“浙江卫视”标识采访视频宣传,杭州一公司被罚款

澎湃新闻记者 陆玫 通讯员 市闻
2021-04-22 15:37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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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场监管局4月22日发布2020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十大案例,包括一起杭州某网络技术公司侵犯“浙江卫视”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该局了解到,该案是浙江查处的第一起利用多种互联网自媒体平台侵害商标权的案件。

浙江卫视的蓝底白Z图形商标,是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在第38类“无线电光播;新闻社;电视播放” 商品(服务)的注册商标。2019年底,杭州市市监管部门接到浙江卫视反映:一家公司非法使用“浙江卫视”名称及商标图形Logo,将一段伪造的推介会现场“采访”视频用于宣传,在公司官网、微信、微博等平台传播。

据调查,这家网络公司2018年委托杭州某文化公司宣传其新品推介会,并要求邀请“浙江卫视”到现场采访。文化公司没有邀请到“浙江卫视”,自制一段“采访视频”交差——让工作人员举着带“浙江卫视”名称、图形商标的话筒对现场活动进行“采访”,后期打上浙江卫视的名称和标识。

这事最后没有瞒过甲方,但该网络公司为蹭“浙江卫视”影响力,仍以视频、文字、图片形式通过公司微博、微信公众号、官网以及抖音、优酷视频、腾讯视频等平台对外宣传。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该公司未经商标权利人授权,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商标注册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进行宣传,违反《商标法》,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并罚款20万元。 

    责任编辑:张军
    校对:徐亦嘉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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