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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版权知识你知道吗?看这里

2021-04-23 14:3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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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登记作品类别的解释

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无论是否发表,均可申请登记。

(一)文字作品:小说、散文、杂文、诗歌、剧本、学术论文、著作、期刊、教材、书信、日记、报纸、广告词。并非所有以文字作品形式出现的作品都是文字作品,如书法作品,它是美术作品的一种。

(二)口述作品:即兴的演讲、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三)音乐作品: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演奏的带词或不带词的作品。

(四)戏剧作品: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以舞台演出而创作的作品,如剧本(戏曲剧本、话剧剧本、歌剧剧本、舞剧剧本)。

(五)曲艺作品:相声、单弦、评书、笑话、快板书、山东快书、京韵大鼓、京东大鼓、西河大鼓、河南坠子等形式的说唱脚本。

(六)舞蹈作品:舞蹈动作的设计和程序的编排,可以用文字或者其他特定方式记录下来。如用舞谱的形式表现舞蹈作品。如“定位舞谱法”。

(七)杂技艺术作品:为车技、口技、顶碗、走钢丝、耍狮子、魔术等表演创作的脚本。

(八)美术作品: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具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九)建筑作品:建筑物的设计图纸或者是以建筑物为核心的绘画、摄影等。

(十)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十一)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

(十二)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十三)模型作品: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如微缩景观。

(十四)其他作品:尚不包含在以上类别中,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02

河北省版权服务平台

操作指南

凡户籍在河北省的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以及在河北省注册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非河北省户籍人员需提供在冀暂住证明),都可申请对其创作的作品进行免费著作权(版权)登记。

一、账号注册及实名认证:

1.在河北省版权服务平台www.hebeibanquan.com.cn使用手机号注册账号;

2.登录账号;

3.在用户中心——实名账户信息中完善用户实名信息并提交审核;

4.审核通过后完成实名认证。

5.完善用户中心的证书领取信息

二、登记流程

1.实名认证后点击自助服务大厅中的“前往登记”进入作品登记界面(或直接点击“作品登记”)

2.在登记申请管理中点击“新增登记信息”;

3.按要求依次填写作品登记信息表;

4.提交申请;

5.审核如有异议将退回修改,如无异议通过终审完成登记;

6.退回修改的作品可在登记申请管理中编辑该作品,通过驳回原因修改该问题后再提交。

注:①作品创作性质、作品归属方式、权利获取方式,一旦提交将不可修改请核实后再进入下一步;②作品归属方式分为个人作品、合作作品、法人作品、职务作品、委托作品等,职务作品需通过平台员工管理将作者添加到员工管理中再选择作者,合作作品、委托作品需上传对应的版权归属协议。

三、进行作品展示

申请者可在“管理中心”的“自助服务大厅”申请对登记作品进行展示。

四、申请证书打印。

1.作品登记审核完成后可进入击自助服务大厅中的“打印证书”进入已完成登记管理(或直接点击“作品登记”);

2.申请证书打印前如尚未录入证书领取信息需先行完善后才可提交证书打印申请;

3.确认领取信息后点击已完成登记管理中的“自助服务”——“证书”——“提交申请打印”——选择领取方式及联系人——提交;

4.审核通过后按所选择领取方式发放证书。

五、进行查询

申请者可以在“管理中心”的“自助服务大厅”查询到自己每件作品受理和审批状态,填写过程中如有填写疑问的可拨打当地版权服务站电话(抚宁区0335-7129173),或河北省版权保护中心电话(0311-67561176)进行咨询。

03

作品登记的有关规定

一、作品登记的意义

1、帮助著作权人确定和明确著作权的归属,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

2、保障版权交易安全;

3、促进版权有效运用。

二、作品登记的效力

权利的初步证据(司法、海关认可)

三、作品登记的性质

行政确认

四、登记种类和登记机关

(一)一般作品登记——属地管理原则,我省登记在河北省版权服务平台(www.hebeibanquan.com.cn)免费办理。河北省版权局负责全省作品登记管理工作。河北省版权保护中心承担全省作品登记受理、初审、终审、发证、咨询等工作。

(二)合同备案(专有许可使用合同和转让合同)——我省备案目前在河北省版权服务平台(www.hebeibanquan.com.cn)免费办理。

(三)出版和复制境外电子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出版境外图书(及配套音像制品)、复制境外音像制品、印刷境外出版物——我省目前在省局版权处办理。

(四)计算机软件登记、涉外著作权合同登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办理。

五、作品登记内容

(一)事项:登记、变更、撤销

(二)对象:作品(18个种类):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三)申请人:河北省内作者、其他著作权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和专有权所有人。

(四)发证:统一模板的作品登记证书,作品登记证书具有统一性和规范性,全国通用,电子版作品登记证书效力同等。

六、作品登记审查

(一)材料的审查、作品及种类的初步判定、申请人的材料(身份证明和权利归属证明,权利保证书等)、材料的补正、核查期限(材料齐全后7个工作日)。

(二)不予登记情形:不是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作品、超过保护期限作品、依法禁止出版和传播的作品。

七、撤销的情形

(一)申请人申请撤销原作品登记。

(二)登记机关依撤销。1、登记后发现有不予登记情形的;2、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相符的;3、登记后发现是重复登记的(同一作品登记于不同的作者或者权利人名下)。

原标题:《著作权版权知识你知道吗?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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