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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入刑十周年】莫让酒驾碾碎我们的幸福!
“醉驾入刑”十周年
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醉驾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醉酒司机将受到刑事处罚。
今年是“醉驾入刑”的第十个年头,晋中公安交警始终保持对酒驾、醉驾治理的长效机制,确保了法律的正确有效实施,严管之下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酒驾导致的事故起数明显下降,“酒后禁驾”的观念深入人心。
但总有一些司机心存侥幸、置若罔闻
直到被查才追悔莫及
今天交警蜀黍
就来曝光三起酒驾案例
希望各位驾驶人引以为戒
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拒绝酒驾
关键词:被追尾+醉驾

案件经过2021年2月28日12时59分,在山西省寿阳县平头镇商业街,刘某某驾驶晋K99**7朗逸牌小型轿车,在雨雪天气行车由于与前车未保持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追尾至前方由赵某某驾驶的晋KTB**0桑塔牌小型轿车,造成双方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民警在事故处置过程中,意外发现被追尾的驾驶人赵某某身上有酒气,怀疑系酒驾。
检测结果
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85mg/100ml
抽取血样检测结果:90.36mg/100ml(醉驾)
山西省交通违法处理标准(2017版)
关键词:二次酒驾+无证+逾期未检案件经过
2021年3月12日21时40分,榆社公安交警大队秩序科民警在榆社县漳源大道财政局口开展酒驾查处行动中,拦下一辆车牌号为晋K3xx11小型轿车,发现驾驶员梁某安身上有酒味且无法出示机动车驾驶证,民警当场将其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询问。当执勤民警对其做进一步调查时发现,梁某安之前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已经接受过处罚,此次饮酒驾驶行为属于二次酒驾。详细调查之后,民警发现驾驶员梁某安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且驾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检测结果
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44mg/100ml
山西省交通违法处理标准(2017版)


关键词:“顶包”+两人均饮酒
案件经过4月12日晚14时左右,晋中公安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在体育西路设卡进行酒驾检查时,一辆白色SUV忽然靠边停车,执勤交警怀疑驾驶人存在酒驾嫌疑,迅速赶到车旁,这时车上两男子已经下车。其中一男子称自己是司机,民警闻到其满身酒气,遂当即对其进行酒精检测。此时,另一男子男子焦急万分,一面代朋友承认错误,一面称是自己开的车,并坚持要做酒精测试。两人都称是自己开的车,后经民警调取路上的监控才罢,确定任某某为驾驶人。
检测结果
两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分别是:144mg/100ml、64mg/100ml
山西省交通违法处理标准(2017版)
晋中公安交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
若要家人无牵挂,酒后不要把车驾
酒后驾驶成本有多高
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
▼
【饮酒驾驶】
条件:酒精含量20mg/100ml—80mg/100ml(不含)
直接成本=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醉酒驾驶】
条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
直接成本=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直接成本 =处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直接成本=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直接成本=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禁驾
除了接受法律制裁
还要付出经济、职场以及时间等
社会成本代价
酒驾犯法 醉驾犯罪
经济成本
●保险不赔。驾驶人员饮酒后使用保险车辆。
●巨额赔偿。酒驾发生交通事故,将加重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造成一人死亡的,要承担对死者家属的相关赔偿。
职场成本
●律师、医师吊证。
●公司职员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从事出租车、货车、客运车辆等营运行业的驾驶人,更是面临失业的危险,尤其醉酒驾驶将终生不得从事营运类工作。
●作为法定代表人无法顺利办理营业执照。
●法检、公职人员双开。
社会成本
因酒驾的事故后果影响深远,对社会和谐稳定造成影响。
其他成本
●精神成本,一旦酒驾和醉驾被查处,因为会面临各种处罚,精神折磨难免。
●“酒驾醉驾”将纳入个人信用记录,贷款、消费或受限制。
●影响申请办理出国签证。
各位驾驶人朋友,如果您喝酒了,
请一定要放下手中的方向盘,
让“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根植于心,
牢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牢记覆车之鉴,方能行稳致远!
山西晋中交警
原标题:《【醉驾入刑十周年】莫让酒驾碾碎我们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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