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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车内猝死仍被贴罚单,3名警务人员被处理
5月1日,西安一位出租车司机
疑似早餐后身体不适、
停靠路边休息后于车内猝死,
但其出租车仍被贴条处罚。
相关视频在网络上引起较大争议,
许多网民对于交警贴条时未劝司机驶离、
未查看具体情况的行为表示不解。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交通警察调查违法行为时,应当表明执法身份,应当全面、及时、合法收集能够证实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对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违法停放机动车行为,应当在机动车侧门玻璃或者摩托车座位上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并采取拍照或者录像方式固定相关证据。
5月2日晚,西安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官方微博通报,针对相关情况,西安市公安局成立由公交分局、法纪处、警务督察支队参与的调查组,立即展开工作。经调取车内视频资料:
5月1日凌晨4时57分,该驾驶员行驶至康乐路时停车,后转至副驾驶位,放倒副驾驶座椅后躺卧,出现呕吐、抽搐等症状。
至9时42分之后,视频中该司机再无生理动作反应。
10时19分,交警新城大队警务人员在执勤过程中,发现该车违法停放,在驾驶位B柱处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后离开,期间未注意到车内异常。
10时43分,群众发现车内人员情况,拨打120,120到达后确认该司机死亡。随后,现场群众报警。
警方通报:
执法不规范、工作不细致
3名警务人员被处理
5月4日晚23时40分许,陕西西安警方通报该事件调查处理情况,3名涉事警务人员被处分。
西安市公安局表示,针对网上反映“出租车司机猝死车内,网民质疑交警贴违法停车告知单”的情况,经调查组查明:纠正违停过程中,当日涉事警务人员未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开展执法活动,简单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存在执法不规范、工作不细致的问题。根据相关规定,西安市公安局对交警支队新城大队长乐路中队责任民警予以警告处分,对责任辅警予以通报批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中队负责人予以诫勉。
律师:交警发现违停,有义务先查看是否有司机
对于此事,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廖建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交警发现有车辆违停,有义务先查看车辆内及附近是否有司机。如果发现有人在违停车内睡觉,也应先把人喊醒,对其违法行为予以警告或处罚,纠正违法行为,避免影响其他人通行。若车内有人而交警没有看到,或没有尝试将车内人喊醒让其驶离违停区域,则交警在执法过程中存一定的疏忽和过失。在此次事件中,司机当时疑似已经在车内昏迷,如果交警在执法过程中能及时去提醒司机离开,可能就会发现异常。
这起 “的哥车内猝死,交警仍贴罚单”事件
之所以引发
舆论强烈关注和质疑
关键还是在交警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和其对司机情况是否知情的问题上
司机在车内猝死
作为交警却“按程序”贴了罚单就走人
丝毫没有发现异常情况
这一点让人难以置信
如此草率
确实也引起了网友们的不满
这起悲剧
也给交警部门好好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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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利执法”不可取
用“贴罚单”来代替一切更不可行
目前
相关人员已经受到处分
希望有关方面也能够说到做到
做好一切善后工作
来源:网信江门综合整理
原标题:《的哥车内猝死仍被贴罚单,3名警务人员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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