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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沙河男子拒服兵役:纳入严重失信名单,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沙河发布”微信公号
2021-05-08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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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发布”微信公号5月8日发布河北省沙河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对拒服兵役新兵刘聪实施惩戒的通知。

市直相关单位:

刘聪,男,沙河市白塔镇人,身份证号130582199810133019,

2021年3月由沙河市征兵办批准入伍,4月因拒服兵役被部队除名退回,依据《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解决入伍新兵拒服兵役问题暂行办法》(军动[2018]238号)等规定,经市征兵办研究,报市领导审批,决定给于其以下处理措施:

1. 取消义务兵优待,按沙河市今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2倍共62550元予以罚款,上缴市财政局,由白塔镇政府督促执行,2021年9月1日前执行完毕,逾期拒不缴纳罚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 将其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金融部门3年内不得给予其信贷优惠政策(由金融办督促执行),行政审批部门3年内不得为其办理经商办企业手续,民政、住建部门不得将其纳入困难补助及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范围。

3. 沙河市组织、人社等部门不得录用其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及国有企业工作人员。

4. 由市融媒体运营服务中心将其拒服兵役行为在“沙河电视台”进行通报,由市融媒体中心将其拒服兵役行为在“沙河发布”微信公众号上进行通报。

5. 由公安部门在其个人户籍“兵役栏”备注“拒服兵役”永久字样,2年内不得为其办理出国(境)手续。

(原题为《河北省沙河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关于对拒服兵役新兵刘聪实施惩戒的通知》)

    责任编辑:柴敏懿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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