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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办实事 | 沧州法院用真情服务 传递司法温度

2021-05-14 17:2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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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骅法院

“哪怕是一家一家银行挨个查,也要在这两天把案件款全部执行到位!”这是黄骅法院南大港法庭执行干警刘嵩对自己的书记员下达的指令,也是对自己办案的要求。

2017年,孙某在某建筑公司包揽了一项工程,工程完工后,该建筑公司一直拖欠其工程款三十余万元,如今孙某资金周转困难,手底下一批工人工资还未发放,情急之下,孙某一纸诉状将该建筑公司告上法庭。判决生效后,该建筑公司并未主动履行,孙某便申请强制执行。

5月6日,刘嵩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进行查询,了解到该建筑公司名下有较多的账户及余额,刘嵩随机挑选其中一个进行冻结。考虑到该案的执行款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为了让他们尽快拿到这笔钱,刘嵩立刻拨通被执行人的电话进行沟通,希望对方能够自动履行这笔工程款。然而对方却告知,因公司内部原因,这笔工程款无法直接支付,只能通过法院的强制划拨手段来执行。当天下午,刘嵩就带着书记员奔赴泊头市某银行进行线下划拨。

然而到达银行后,工作人员却告知此账户为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账户内款项只能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而本案执行款项名为工程款,不在支付范围内。刘嵩又请银行工作人员查询该公司在其银行是否有其他账户,结果却是该公司三个账户均为同样类型,均不能支付执行款。

此次奔波虽然未得到满意的结果,但刘嵩并未泄气,一踏入办公室,便赶忙坐在电脑前,对被执行人的账户开启了新一轮的排查。功夫不负有心人,经排查,他发现该公司大多数足额账户都属于专款专用,并不能执行,但还余下几个类型不明确的账户。考虑到执行转机可能就在这几个账户之间,尽管这几个的银行账户类型不明确、地点不集中,而且距离都在几十公里之外,但为了案件款尽快执行到位,让农民工拿到工资,刘嵩立即带着书记员出发。

刘嵩等人首先驱车前往沧州市区,辗转几家银行,发现该公司虽然账户余额表面看起来很充足,但流动资金寥寥无几。拥有多年办案经验的刘嵩当机立断,决定将每个账户的可用余额进行划拨,四家银行,一整天的奔波,案件款最终全部执行到位,此时距离孙某申请执行仅仅历时三天。

拿到全部案件款的孙某怀着无比感激的心情来到南大港法庭,对刘嵩多次表示感谢,称自己真没想到拖了几年的款项在这里能够得到如此迅速的解决,也替手底下的农民工兄弟们表达谢意。

“我为群众办实事”不只是一句口号,更是一份责任与担当。黄骅法院真正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始终将人民群众放在首位,将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诠释着司法为民的初心。

东光法院

为强力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将教育成果转化到“为群众办实事”的实际行动中去,东光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联合法警队共同开展了一次涉民生案件集中专项行动。

5月8晚19时,执行局集合警力20余人,警车6辆来到灯明寺镇东大吴村的被执行人吴某家中,被执行人吴某因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且为逃避债务,长期在外躲藏,得知了吴某回到家的消息,执行干警们火速赶到其家中,却发现大门紧闭,随即与吴某的母亲取得了联系,尽管干警们释法明理地耐心做了工作,但吴某的母亲对其去向还是一声不吭,此时执行局长曾宪扬当机立断下达命令,两名执行干警佩戴好执法记录仪、警用手电等单警装备潜入吴某家中。在对其家中进行细致的搜索时,发现被吴某正藏在床铺与衣柜的夹缝中,干警们立即将其控制带至法院。

随后,执行干警们又先后奔赴4个乡镇6个村庄,行动持续到凌晨4时结束,共拘传5人,连夜执结案件5件,执行到位资金5万余元。

在专项行动结束后,执行局召开了“亮剑老赖”专项行动讨论会。曾宪扬局长对今后工作提出:一是执行法官要将案子必须吃懂弄透,了解被执行人的情况像了解自己的“家人”一样,防止因对案件情况不了解而影响办案进度;二是干警们要将身上的“铁锈”磨掉,做到“物件本色,铁器发光”,工作要有干劲;三是老同志要做好“传帮带”工作,丰富新同志的实战经验,增加处置突发情况的能力。

人民群众无小事,为群众办实事、树立法律权威、维护公平正义要贯穿到队伍教育整顿和今后工作的始终。东光法院执行局将认真研讨总结如何让“人好找、财好寻”的办法,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用足用好强制措施,严厉打击拒执行为,增强执行威慑力,努力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沧县法院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为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沧县法院把群众诉求放在心上,把便民服务落到实处,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取得了良好成效。

沧县法院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孙某向被告沧县某运输公司出售5个罐车,并为被告办理了过户手续,5个罐车的机动车所有权登记证书均在原告处保管。被告支付了部分货款,但因经营效益不好一直未支付尾款。原告起诉被告,并依法保全了被告3个罐车。被告的法人代表称公司已经不再经营,只能卖了罐车还债,但是5个罐车的机动车所有权登记证书都在原告处,因此被告要求原告先归还机动车所有权登记证书。由于原、被告双方彼此极不信任,使得案件办理进入瓶颈期,而原被告之间的关系也降至冰点。

该案的主办法官苏文艺在了解了当事人双方的担忧后,提出了一个两者都能接受的调解方案。即由被告找到罐车的买主并定约好过户时间后,原告将被查封车辆的机动车所有权登记证书与解封申请都交至法院,由原告带着未被查封的两个罐车机动车所有权登记证书与被告共同为第三方买主去办理过户手续,被告将欠款现场支付给原告,原告为被告书写收据,历经一上午时间,双方在法院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握手言和。

随后,被告提出请求,希望法院尽快解封3辆罐车,他想一并卖给这次的买主,而买主是山东人,当天晚上就得回去。苏法官未雨绸缪,联系好执行干警解辉,提前准备了解封手续,收到原、被告和解的消息后,第一时间去车管所为被告的3辆罐车办理解封,被告当日便与买主办完了全部手续。被告发自内心的感谢道:“法官们是真真切切为我们帮忙的,有难处都想办法帮我们克服,这钱我还的心服口服,毫无怨言!”

目前,沧县人民法院持续推进教育整顿工作,将教育整顿与执法办案相结合,强化审判职能,规范执法行为,着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盐山法院

“法官大姐,我给你们送个锦旗吧!”王先生激动的跟盐山法院速裁团队的王丽法官说。“不用啦,做一个锦旗也不少钱了,你拿着这钱快回家吧!说实话能帮你把钱要回来,我们也办结了一件案子呀,我们办案子可不是为了锦旗,你的事解决了就好!。”

刚才的一幕发生在盐山法院调解室。王先生是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原告。两年前,黑龙江的董某向王先生借款2万元,但后来借款没有偿还,董某便去了外地打工,音信皆无,王先生无法联系董某。今年以来,王先生生活困难,急需用钱,便将董某诉至盐山法院。盐山法院速裁团队接到本案后,向董某发送了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但回单显示董某的户籍地黑龙江省某县无人接收材料,邮件被退回。经与王先生核实,他也没有被告的其他联系方式和地址。速裁团队的王丽法官审查证据材料后发现,此案案情清晰,证据充分,遂建议王先生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保全董某的银行账户等财产。果不其然,采取保全措施后,董某立即与法院取得联系,并同意偿还王先生的借款。

三天后,董某来到法院,将两万元借款直接交付给了王先生。激动的王先生来到速裁调解室,用颤抖的手攥着那两万元钱,激动的说出开头的话。

王丽,二级法官,现任盐山法院立案庭庭长,速裁团队长,遇事机警冷静且有着丰富的调解经验,今年以来她的个人调解数据一直领跑全院,截止四月底个人结案率更是达到惊人的86.2%。

法官提醒:类似同类型案件,如胜诉方确实无法掌握对方详实信息,不要慌乱,可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线上通过法院网络查控系统及时查询并冻结案件标的金额,这样既能防止财产流失,又可第一时间为案件执结争取主动。

新华法院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新华法院将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工作实绩,深度结合法官联系人机制,助力辖区企业发展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近日,新华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尹佳带领行政庭全体干警到沧州瑞荣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走访调研。

在沧州瑞荣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尹专委一行首先在公司法人杨大伟的陪同下实地走访了厂房和生产车间,详细了解了公司的生产规模、业务范畴及企业文化等情况,认真倾听企业近年来遇到的法律问题。

随后与企业负责人开展座谈,一方面对企业防范经营风险和健康发展提出了建议并及时解答相关法律问题,为企业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另一方面向企业介绍了目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开展情况,同时征求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将队伍教育成果转化为司法为民的工作成效。

新华法院将继续在职责范围内努力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与法官联系人机制相结合,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时不断践行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切实推动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孟村法院

为推进教育整顿活动走深走实,孟村法院坚持为人民办实事,2021年 3月初,在全县六个乡镇人民法庭成立“诉讼服务站”,为乡镇老百姓打官司提供了更快捷、便利的途径。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专门召集全县40位人民调解员进行了上岗前培训,从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等方面,由诉讼服务中心专业人员进行了细致地讲解和指导,让新的诉讼方式入心入脑,确保为当事人化解纠纷、排忧解难更快捷!

成功化解王某与肖某某等人校园伤害案

2021年3月29日下午,孟村法院新县镇诉讼服务站调解员刘恩利接到派出所电话,请求协助调解一起新县中学校园伤害案,我院诉讼服务站调解人员一听是校园内学生们的伤害案,立刻提起高度重视,明确以最快速度了解案件、最高热度劝解纠纷、最短时间重返校园的原则,迅速走访学校校长、老师、调取校内监控开展初步调查,在了解了打架事实及原因后,便以本案刑事责任对孩子们的人生发展为切入点开始从王某的父亲开始做工作,王某的父亲也认识到自己在孩子教育上的缺失,主动承认错误,索赔数额由要求每个孩子承担2万元降至每人承担3500元。调解员刘恩利又牵头与其余参与打架的六名学生家长作调解工作,最终王某的父亲同意派出所对此次参与打架的六个学生不作处理,让学生们继续回到学校上学,完成学业,不给孩子们留下人生污点;六个学生的家长在赔偿后,表示会对自己的孩子严格管教,不再作出害人害己的事。双方家长均表示在家门口就解决了纠纷,不花一分钱、不多跑一里路,感谢孟村法院的便民措施。

成功化解吴某某与刘某某医患纠纷案

新县村委会对村民韩某的妻子与村医刘某的医患矛盾自2020年11月至今已持续调解将近半年时间了但一直未果,村委会在法院在各乡镇成立诉讼服务站的第一天便将这个案子立刻送到了服务站,请求参与调解,2020年11月12日韩某在孟村县医院心源性猝死,韩某的妻子吴某某认为村医刘某某负有一定的责任,要求村医赔偿各项损失20多万元。调解过程中,吴某某态度强硬,而村医则认为自己不存在执业过错不同意承担责任,双方僵持不下。经调解员向孟村县医院征询,孟村县医院出具了村医刘某某的医疗行为不存在过错的证明。于是,调解员耐心地向吴某某释明因果及法律关系,吴某某认识到自己请求的依据不足,将数额降至1万元,同时,村医愿意出于人道主义的同情,同意补偿吴某某1万元,作为对韩某家人的抚慰。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协议,达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自孟村县人民法院乡镇法庭设立诉讼服务站以来,六个服务站共化解各类纠纷34件,有很多像刘恩利这样的乡镇调解员,借助诉讼服务站,依托“一轴八员”工作机制,积极化解各类民间矛盾纠纷,真正做到了将矛盾纠纷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前端,为群众实打实的解决了纠纷,体现了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宗旨,也为当地社会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原标题:《教育整顿办实事 | 沧州法院用真情服务 传递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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