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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鄢陵县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审理一起涉恶案件

2021-05-14 18:0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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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3日上午,许昌市鄢陵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乔某丽、牛某奎、吕某霞、谷某东、晋某杰、张某、马某东、陈某民、王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鄢陵县法院院长冀超良担任审判长,鄢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亚锋出庭支持公诉。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至2019年5月份,被告人牛某奎、吕某霞、谷某东、晋某杰、张某、马某东、陈某民、王某在被告人乔某丽的安排下,为维护鄢陵县某客运站强势地位,纠集在一起,通过威慑、拦截、扣押等手段,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鄢陵县运输行业正常经营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逐渐形成以乔某丽为首,牛某奎、吕某霞为主要成员,谷某东、晋某杰、张某、马某东、陈某民、王某为成员的恶势力团伙。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乔某丽、牛某奎、吕某霞、谷某东、晋某杰、张某、马某东、陈某民、王某随意殴打、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他人财物,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乔某丽、牛某奎、吕某霞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被告人谷某东、晋某杰、张某、马某东、陈某民、王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

庭审中,郭亚锋宣读起诉书,当庭对被告人进行讯问,并发表公诉意见,提请法院依法追究九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审判长冀超良主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诉讼程序,引导控辩双方就案件事实、定性、证据以及本案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九名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随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日宣判。

原标题:《[扫黑除恶]鄢陵县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审理一起涉恶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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