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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冲击市委大院事件背后:组织者要求每户必去否则全家死绝

澎湃新闻 综合报道
2014-09-29 07:33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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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汕头市公安局就莲塘群体性事件向媒体通报。

       9月28日下午,汕头市公安局就莲塘群体性事件(即“9·26”事件)向媒体做了通报。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9月26日发生的群众冲击市委大院事件,系少数因赌博案件被查而对政府不满的不法分子借口反对垃圾填埋场扩建,而裹胁不明真相群众到市委闹事所引发。

       据介绍,今年7月7日,汕头市金平区公安分局依法查处一起赌博案件,抓捕几名违法人员,当晚少数不法分子为了逼使公安机关放人,煽动莲塘片区部分村民,聚众堵塞206国道,同时暴力抗法,围攻打砸派出所,暴力挟持值班民警游街示众达13小时,并扬言、策划、组织要烧死民警,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到9月26日上午,制造“7·7”事件的不法分子借口反对垃圾填埋场扩建,裹胁不明真相群众到市委闹事,打砸办公大楼和工作人员。在多次劝解警告无效情况下,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劝离、清场处置,对不听劝告挑头分子实行强制带离。

       警方事后调查了解到,证据显示,打砸组织者要求每户每家出1人以上,如果不去的,就诅咒全家死绝,如果哪一家不去,家人就会出现在“戏台上”。警方认定,大多数群众遭到裹挟,并非自愿参加。

       通报称,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林某荣等26人对其煽动村民、冲击国家机关、扰乱交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悔过认罪,劝告乡亲不要重走他们老路,要通过合法渠道反映诉求。目前,林某荣等人已被警方依法实行刑事拘留。

通报会现场,媒体记者提问。

       汕头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7·7”和“9·26”事件是一起少数挑头人物肆意煽动挑起,有预谋、有组织借机闹事,组织者和参与者已触犯国家刑律,依法必须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不要为少数人所蒙蔽,应通过合法渠道反映诉求;同时正告违法犯罪分子主动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另据汕头市地方媒体《汕头日报》的报道,9月26日,汕头市龙湖区公安机关抓获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市区人李某,并依法对其处以10天的行政拘留。据了解,李某曾于26日上午在个人微博上发布“汕头警察太牛了,平时没见这么积极,今天亲眼目睹警察打死人,上千防爆警察打死人,很牛嘛”谣言,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经审查,李某供认他在微博上发布的信息是其捏造虚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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