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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踩踏事故小学校长等3人涉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被刑拘

9月29日,昆明小学踩踏致6死事故又有新的处罚消息。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昆明市委新闻宣传部获悉,经公安机关对9月26日明通小学造成6名学生死亡、26名学生受伤的学生踩踏事故的调查,29日,对该校校长李岚、分管校园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杨霖、体育老师李鹏程三人,以涉嫌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依法刑事拘留。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其他教育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的行为。
此前根据昆明市政府新闻办通报的消息,27日下午,昆明市教育局副局长王坚、盘龙区副区长陆佳、盘龙区教育局局长李谦、盘龙区拓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石玉、明通小学校长李岚被停职检查,盘龙区教育局副局长李章、明通小学副校长杨霖被免职。
9月26日14时许,昆明市盘龙区明通小学发生踩踏事故,造成6名小学生死亡,26人受伤。
据昆明市政府新闻办发布的消息显示,截至目前,明通小学踩踏事件26名受伤的学生中,已出院18人,还在院留观治疗8人,其中伤情相对较重2人均已好转,并从ICU转入普通病房观察治疗,所有伤员病情稳定。
根据昆明市政府新闻通报会的发布内容:9月25日下午,明通小学体育老师将两块体育教学用的海绵垫子(长200厘米,宽150厘米,厚30厘米),临时靠墙放置于学生午休宿舍一楼过道处。26日14时许,学校起床铃拉响以后,明通小学一、二年级午休学生起床后返回各班教室上课,学生在下楼过程中,由于靠墙的其中一块海绵垫平倒于一楼过道,造成通道不畅,先期下楼的学生在通过海绵垫时发生跌倒,后续下楼的大量学生情况不明,继续向前拥挤造成相互叠加挤压,导致学生严重伤亡。
另据新华社报道,当地一家保险公司消息称,昆明踩踏事故中的每名身亡学生可获得最少80万元赔偿金。据介绍,学生们涉及的保险赔偿分两部分:昆明市九年义务教育学校统一购买的校方责任险;学生家长自愿购买的学生平安保险。目前,理赔工作正在开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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