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文选|政治学家萧公权回忆早年

澎湃新闻记者 石剑峰
2014-10-16 21:53
来源:澎湃新闻
文化课 >
字号

        萧公权(1897—1981)是20世纪中国最有影响力的政治学家之一,1926年获康奈尔大学博士后回国,先后在南开大学、东北大学、燕京大学、清华大学等校任教。1949年底赴美出任西雅图华盛顿大学教授直至病逝。萧公权的著作以现代西方政治理论、中西方政治思想、中国传统社会的政治结构等为主要研究对象,广泛涉及政治多元论与政治一元论的关系、立宪主义与民主主义诸问题、民族主义与世界主义的关系、现代化问题、中西文化论争,以及保守主义、自由主义、乌托邦思想等。

        由萧公权先生的学生汪荣祖主编的《萧公权文集》即将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文集包含了萧公权先生前留下的九册中英文著作,分别是第一卷 《问学谏往录》、第二卷 《小桐阴馆诗词》、第三卷 《政治多元论:当代政治理论研究》、第四卷 《中国政治思想史》、第五卷 《翁同龢与戊戌维新》、第六卷 《中国乡村:论十九世纪的帝国控制》(英文版)、第七卷 《康有为思想研究》、第八卷 《宪政与民主》、第九卷 《迹园文录》。

        《萧公权文集》中收入了萧公权先生大量时评和政论文。“9·18”之后,萧公权不断在报刊杂志上发表政论。《萧公权文集》的主编、学者汪荣祖在序言中说,“萧先生当年指出的中国政治病,至今并未痊愈,而所提出的改革和现代化犹是当今的急务。”

萧公权(1897—1981),20世纪中国最有影响力的政治学家之一,1948年当选第一届“中央研究院”院士。

        

        【文选一

        《清华两年的收获》

        民国七年八月我随同仲乐从上海到北京去清华学校肄业。到了故都之后我们承仲辅二哥(长房冠侯伯父的次子)款待在他的西城寓所住了七八天。我是新生,必须早几天报到,以便办理一切入学的手续。仲乐是旧生,可以在上课前的一两天到校。他说:“你还没坐过北京的骡车。这不但价廉,而且方便。行李放在车箱里,你坐在行李前面。‘黄包车’虽然快些,但人与行李要分载两车,既多花钱,又不容易看照行李。你坐骡车去好吗?”我觉得他的说法颇为有理(虽然明知他想开我的玩笑,让我这“土包子”坐着这“老古董”去进留美预备学校),便说:“好极了,就坐骡车去罢。”到了入校那天的清晨,我告别了仲辅兄嫂,坐上骡车,出西直门,经过海甸,向着清华园前进。车行很慢,我趁此饱看郊外的景物。夹道垂杨为北国风光生色不少。将近十一点钟,到了学校。骡车夫停了车,扶我下去,从校门里出来了两三位领导新生的同学,哈哈大笑说:“欢迎,欢迎!坐骡车到清华,真是别开生面。”他们指挥校工把我的简单行李拿了下来,搬进预先指定的宿舍里,随后由其中一位(三年级同学陆梅生兄)领我去斋务处报到。

        “庚申级”(我们这一班应于民国九年庚申毕业,因有此名称)的同学一共有七十余人。在三年级那一年和我同住一寝室的一共是四个新生。其中有三个是三年级的新同学:陈总(字岱孙,福州人),富文寿(海盐人),和我自己。剩下一个是北方人张姓的二年级新同学。富文寿兄与我相处得很好。我们约定了在四年级的那一年同住“新大楼”宿舍的一间寝室。此外庚申级同学李干(字芑均)和杨荫溥(字石湖,都是无锡人)与我时常见面“论文”。杨石湖兄用他的字作笔名在学生所编辑的《清华周刊》里发表一些文艺性的稿件。李芑均兄和我“见猎心喜”,也分别用“石潭”、“石沤”的笔名投稿。他们是两年当中与我最接近的同学。

        庚申级同学毕业游美以后在国内立业成名的不在少数。例如:富文寿(上海小儿科名医),孟继懋(北京协和医院骨科专家),陈可忠(化学家,曾任国立编译馆馆长,后任台湾“清华大学”校长),刘驭万,刘师舜(曾任中华民国驻外大使),高惜冰(原名介清,曾任沈阳东北大学工学院长,现在台中经营实业)都是比较有成就的。其余学有专长,服务各界,成绩彰著者尚大有人在。不幸的是,同级七十余人中至少有八九人已经去世,有五十多人留在大陆,消息不通,存亡莫卜。

        清华在改组为国立大学以前是一个留美预备学校。高等科二三年级的程度与那时美国一般大学的一二年级相当。毕业生到了美国可以插进大学三年级而不至于感到困难。清华课程的门类不多,内容并不高深,教员的学问也不一定渊博,他们教课却十分踏实而认真。学生如不好好用功便不容易及格。国文、英文、美国史是必修的课程。此外有若干选修的课程。

        清华特别注重体育。其主要目的不在训练少数运动选手而在普遍地培养学生的体力,用以矫正中国读书人文弱的积病。每天清晨高等科的学生要集合在广场上,由体育教员布汝士先生(Mr Bruce)领导,作十五分钟的柔软体操(天雨改在体育馆举行),然后才分别到教室里去上课。每天下午两点到三点钟,宿舍、图书馆、教室的门都关锁起来。学生纵然不在操场或体育馆作运动,也得在校园里空气流通的地方散步或坐地。此外还有每星期若干小时由教员分级分组指导的体育课程。我们这一组的体育课程碰巧排在英文课之前。体育运动做完了,布汝士先生还下口令教我们把用过的器械一一放还原处,再去冲一个淋雨浴,才让我们下课。体育馆与高等科的教室相距至少有二三百码。我们飞跑前去上英文课总不免迟到。一方面英文教员屡次责问我们,另一方面体育教员又不肯让我们略早下课。布汝士先生的用意显然在养成我们的良好习惯,锻炼我们的身体。我们虽然口有怨言但心无违志。

        学校规定学生平日的体育课程及格方能毕业,毕业前的体力测验达到标准方能遣送游学。民国八九年间的体力测验包括下列五项:(一)百码快跑、(二)跳高或急走跳远(两者任择其一)、(三)攀绳、(四)横杠翻越、(五)游泳。规定的标准虽然十分低下(例如百码十四秒,自由式游泳二十码),在运动员看来,不值一笑,但在“老先生”们(我是其中之一)看来,几乎是难于上青天。我们几个“斯文人”,只要天气许可,每天拂晓去操场上加紧练习各人认为最困难的项目。到了六年级的第二学期,我们硬着头皮去参加测验。攀绳翻杠两项,因为我身体较轻,稍加练习便可以过得去。我在中学时被学校强迫着学了两年的游泳。这一项测验我可以“驾轻就熟”。我下苦功练习的是跳远和百码两项。测验的结果,居然勉强及格。[我的平日体育成绩也低得无可再低,在“优”、“上”、“中”、“下”、“劣”(Excellent,Superior,Normal,Inferior,Failure)五等当中,仅免列入“劣”等。]

        清华的课程里面有兵操一门。这也是一个特点。学生上操时都穿上草黄色或藏青色的军式制服,拿着木质的“步枪”去操练。我们的“教官”是王赓先生。他是美国西点军校(Westpoint)的毕业生,我们的“军训”也略仿西点的格式。我们虽然没有真刀真枪,操练时倒也“军容壮盛”。有一次北京各校整队游行,庆祝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终止,清华学生全体参加,一色的制服和整齐的步伐,引起观众的特别注意。这些重视身体发育、培植尚武精神的教育措施,与中国宋明以后的传统观念几乎完全相背。平心而论,这正是医治中国读书人文弱的对症药,未可厚非。我在清华肄业第一年的第二学期躬逢“五四运动”之盛。运动的潮流由北京城内各大学冲激〔击〕到郊外的清华。清华学生当中热烈响应者固然不少,但也有一部份态度冷淡,甚至暗中反对。领导者鸣锣召集同学去开会,有时到者寥寥,于是派人到宿舍里或图书馆里去把一些“书虫”轰出去开会。学生联合会议决发行日报,以利宣传,由北大清华两校各推代表,共同办理,为避免政府干涉起见,又决定天津法国租界为编辑和印刷的地点。清华方面决定由高等科三四年级同学推举代表。开会的时候,四年级同学几乎众口一词表示他们不久必须离校到上海去办出国手续,不适于留在京津负责办报。三年级同学也表示因种种理由,不能留校。结果不打算他去的只有四年级的桂中枢、三年级的李干(家在北京)和我(计划留校读书)三个人。这样一来,问题便自然地解决了。我们三个人便被推为清华的代表,与北大代表去天津合力办报。

        桂、李两兄和我会同北大代表周君(北大只派了一人)去到天津,在法租界梨栈大街一爿小旅馆(中和栈)租了几间房间作为编辑部和“记者”们的宿舍,又在法租界觅妥了一家印刷厂替我们印报。两天之后每天一张的《民钟》日报居然出版了(日期记不起了)。内容略仿普通日报,只是篇幅较小。其中包括时评、社论、新闻、小品文字和广告等栏。天津学生会派人负责发行,在北京天津两处分发。北京政府不久发现了这“地下”报纸,向法国使馆和法租界当局交涉。《民钟》问世不到一个月(究竟多久,我记不起了)便被迫停刊,我参加“五四运动”和尝试“报馆”生活,于是也告结束。

        在《民钟》刊行的期间,桂、李两兄和我“夙兴夜寐”分头去采访有关的新闻,撰写评论,编排报页,送稿付印和校对印稿。我们三个人不分彼此,谁能做,就尽力去做。《民钟》居然能够按日准时出版,不误发行。周君似乎以“社长”或“主笔”自居,但既不肯轻于下笔,又不屑于做送稿校对等琐事。(午后他往往外出,深夜才回旅馆。有时我们清晨校稿回来,他还在高枕安卧。)他很喜欢评论我们的工作,讲得头头是道。我们一面洗耳恭听,一面各尽所能,倒也相安无事。

        昙花一现的《民钟》日报不过是“五四运动”中一个渺小的节目。时过境迁,早已被人忘怀了。但短期做过冒牌记者之后,我不知自量,对于“办报”发生了兴趣。民国九年清华学校允许送我进密苏里大学新闻学院肄业。如果后来不因为自己发现我不是做“无冕王”的材料而改学哲学,我很可能成为中国新闻界的一名小卒。桂、李两兄到美后都学新闻学,先后得着新闻学学士的荣衔。他们是有志竟成,我却知难而退。

        具有历史意义的“五四运动”仍旧在北京进行。在城内和郊外各校学生集合在天安门广场上游行的那一天,北京政府下令拘捕为首的人。清华二年级同学罗隆基是活动份子之一。每逢当众演说,他极尽激昂慷慨之能事。听说他也在逮捕的名单里,他立刻决定“走为上计”,在身强力大的清华运动员时昭涵保卫之下,冲出了军警包围的天安门,向东交民巷各国驻华使节的特区“落荒”而去。“时昭涵威镇天安门,罗隆基独走交民巷”。这是“五四运动”一个略带喜剧性的场面。

        清华两年的时间迅速地过去了。民九夏初庚申级的同学都到上海去办理出国手续。领护照,验身体,治服装,是其中比较重要的项目。护照由外交部发给。(清华学校隶属于外交部,后来改为国立清华大学才转隶于教育部。)每名学生由学校支付绰有余裕的“治装费”五百银元。家境清寒的同学也不会感受“经济压迫”。检验身体的主要目的是查看学生是否患有传染病,如沙眼、肺结核等症,因为美国法律禁止患这类病症的人入境。(其实在校时所有学生都经校医检查,上海的检查几乎是“官样文章”。)除了办理这些手续外,我们还要参加上海文化团体的“欢送会”。在上海有家属或戚友的同学更有另外的应酬。忙了约两个月之后,我们几十个人由王文显先生率领乘中国邮船“南京”号,于八月二十三日离开上海,去新大陆求学。

        那时照旧法计算,我已经二十四岁了。因为我生长在一个旧式家庭里面,又养成了高度的书呆子习性,虽然面对着一个新时代(一个政治、社会、文化都在动荡的时代),我好像是视若无睹,漠不关心,岂但不关心,在思想上甚至趋于“反动”。我批评提倡白话文学者的言论,认为过于偏激。我不赞成“打倒孔家店”,认为反对孔子的人不曾把孔子的思想与专制帝王所利用的“孔教”分别去看而一概抹煞,是很不公平的。现在回想起来,我真是不识时务,但我不能承认我的看法毫无理由。民国二年庄士敦已经这样说过: “当我们欧洲人开始惊异地发现中国的社会和政治思想,中国的道德伦理,中国的艺术和文学都有崇高价值的时候,中国人自己却开始学着把他们文化当中这些伟大的产物加以不耐烦的鄙视。……这是一个令人大惑不解的现象。”(It is a bewildering phenomenon……that just when we Europeans were realising with amazement the high value of Chinas social and political philosophy, her ethics, her art and literature, the Chinese themselves were learning to treat these great products of her own civilization with impatient contempt. R.F Johnston,“A League of the Sacred Hills”, The Nineteenth Century,February 1913,p 306.)庄士敦的政治立场我们不必在此追究。他所说的“现象”确非捕风捉影,民国初年中国人开始学着的“不耐烦鄙视”不久之后便酝酿成熟而发生“全盘西化”一类的主张了。

        民九以后若干年间国内政治纷紊,内战频起。民九的直皖,民十一的直奉,民十三的江浙,民十四的浙奉等战争是其中最显著的例子。国内的现状如此,我只是埋头读书。这并不是因为我没有爱国心,而是因为我有一个自己的看法。国家兴亡,匹夫当然有责。但匹夫要能尽责,必须先取得“救国”的知识和技能。仅凭一腔热血,未必有济于事。读书应该不忘救国,但救国必先读书。这个看法适用于文人,也适用于现代的军人。我在出国的时候,胸中充满了兴奋(甚至乐观)的情绪,相信游学美国是取得新知识、新技能,因而对于担负匹夫之责有所准备的好机会。

        我还有另一看法。我认为古人“学而优则仕”这句话有其真实性,但在现代的生活中,“仕”应当广义解释为“服务社会”,不必狭义解释为“投身政治”。政治不是人群生活的全体,政府也不就是国家。“从政”以外尽有个人效忠于国家于社会的行动场地。“匹夫”可以对祖国的经济、教育、科学、文艺等工作有所努力而肩负了“兴亡”的责任。如果我们把“仕”字解作“做官”,而说“凡读书而有好成绩的人都去做官”,在现代普及教育发达的国家里面,“高材生”不啻“车载斗量”,那〔哪〕里有许多政府机关去容纳他们?不但如此,一个“自了汉”如果真能自了,乐业安分,仰事俯蓄,不为国家增加社会、经济或政治负担,使政府减少内顾之忧,可以放心放手,用全力去办理内政外交的大事。这何尝不是匹夫略尽兴亡责任之一道?这不是说“自了汉”不关心兴亡。在一个民主国家里,他虽不从政,但可以留心政事。在选举民意代表和政府官吏的时候,他可以本着自己的见解和良心去投票,去执行“选贤与能”的义务。这更是匹夫尽责之一道。正因为他自己避开“仕途”,具有“管理众人之事”才能的领导人物便可以登进仕途,畅行无阻,充分地用其所长。至于“干禄”的政客,未做官时放言高论,做了官以后不辞“自求多福”,同流合污,所谓“穷则兼善天下,达则独善其身”。他们对于“兴亡”未必比“自了汉”有更真实的贡献。曾国藩说李鸿章“拼命做官”。这个判语是否确切,我们不必在此讨论。(李鸿章做官时会替满清政府应付一些外交内政的疑难问题。)但我相信,一般拼命做官的人不但不为国家解决问题,甚至为国家制造问题。说得不客气一点,他们都是“亡国大夫”的胚子。孔子曾说,“孝友于兄弟”,“是亦为政”。他称许颜回,箪食瓢饮,不改其乐。他严斥“子张学干禄”,准许其他门人“鸣鼓而攻之”。我对于“仕”的认识,似乎尚不违背圣人之教。

        上述的两个看法,我至今还不觉得有放弃的理由。自问求学数十年,所得甚微。少年的志愿都成了空想。这是由于我学力和能力的浅短,不能归咎于看法的错误。其次,我虽在幼年时曾作“兼善”的幻想,所幸后来尚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没有“管理众人之事”的才干,因而藏拙安分,“舌耕”自了,无由犯“达则独善”的过失。

        我这关于求学和出路的两点认识或者是我在清华学校两年肄业的最大收获。

        (摘自人民大学出版社《萧公权文集》第一卷《问学谏往录》)

        【文选二

        上海六个月》        

        在公远寓所住了十来天之后,我在附近一家住户的楼上赁了一间寝室,早晚餐仍旧打扰公远,一直到十月间大伯父母由四川来到上海,我们另租房屋,自开伙食的时候为止。公远结婚已有三四年了。他在圣约翰大学毕业的一年与杨锡藻结婚。锡藻是开重庆聚兴诚银行杨家的小姐。她在圣玛丽女校肄业的时候与公远相识。两人情意投合,进而结婚。在我们兄弟行中公远首开“婚姻自主”的先例。他那时正在江亢虎先生所办的南方大学任教。经他介绍,江先生约我去授每星期三小时的一门“政治思想”课程。环球学生会又介绍我到一位殷先生所办的国民大学做“专任教授”,担任“政治学概论”、“政治思想”,和“社会学原理”三门课程。两校合计,每星期授课十二小时,每月共得薪金约两百元。课务颇为繁重,待遇并不丰厚,但较之做无业游民总较妥当。

        到上海不久,我曾专诚到四川路青年会中学去探访旧日的师长。可惜那时正在暑假期中,学校里几乎无人。最后在校长办公室里见着朱树翘先生。他说在七八年当中教我们那一班的教师都先后他去。他问我六年留美,对于基督教的感想如何?照我看来,基督教信徒在对人作事上是否较非信徒更加可取?我说我在青年会中学肄业时总干事克先生也曾问我对于基督教的感想。我的答复是“基督教是一个教人敬天爱人的宗教”,虔信这个宗教的人是值得敬重和亲近的。美国六年的经历证实我的看法,同时也启示我,基督徒当中有虔诚和不真虔诚的两种。美国是一个“基督教的国家”。每逢星期天上午,男女老幼都到教堂去礼拜。然而他们平日的行事未必完全依照耶稣的训示。[因此牧师在讲道时,不惮其烦,一再指摘号称基督徒的“非基督徒行为”(unchristian conduct)。]我把归国途中所遇恩非德先生对我先后异致的态度报告给朱校长。我说,这样的基督徒很难受人敬爱,这样的传教士也缺乏传播福音的资格。十九世纪美国幽默大师毕尔思(Ambrose Bierce)在他所著的《魔鬼字典》(The Devils Dictionary)里说,“基督徒:相信新约是一部神灵启示而妙合邻人们精神需要之书的人”(Christian:One who believes that the New Testament is a divinely inspired book admirably suited to the spiritual needs of his neighbors)。这话不啻为自身信道不笃却跑到外国去劝人信教的“基督徒”传神写照。朱校长听了,笑着说“你的玩〔顽〕皮性格还没有改掉!”

        我很快发现南方大学和国民大学都是当时所谓“野鸡大学”。北京政府对于教育似乎倾向于放任,尤其是在中国政府法令不能达到的上海租界。任何“热心教育”的人,组织一个董事会,筹集一些经费,租赁适宜的房屋,雇请必需的教职员,便可设立“大学”,定期招生。这些学校所设的科目全在文学院、法学院及商学院的范围以内。图书设备固然缺乏、师资也未见优良。当局者如果邀请到几位“名教授”来兼授几堂课,就可以装点门面,以资号召。自然科学、工学、农学、医学等门需要贵重仪器、试验室、实习厂场等设备,非筹有大笔经费不能办到。师资比文法等科更为难得。因此这些学校也就只好“割爱”了。学校的用度靠着学生所缴的学杂费去开支。每年招收到若干名学生就可以收支相抵。招收更多,便有赢余。换言之,学校便可赚钱。因此学生投考,几乎是来者不拒,皆大欢喜。收来的学生大都是因为程度太低,考不进南洋、圣约翰等大学,退而求其次,到这些学校来混取大学毕业的资格。

        公远说,“在这些大学里教课,凡事不可认真。学生的程度既不好,他们也不乐于埋头读书。即使愿意看书,所看的不过是教员所选定的课本或所编的讲义。考试的时候,最好从宽给分,准其及格。”我听了他些这话,心里大费踌躇。这些学校的主持人名为办教育,实则卖文凭。教育商业化到这个地步,真是出乎意料之外。我想我从前求学时老师们的教授法现在势难应用。几经思索,我得着一个结论:学生程度不佳是既定的事实。我只有尽其在己,设法使他们来上课不是完全枉费时间。我没有能力去提高他们的程度,也未必能够引起他们求学的兴趣。但至少我应该在讲课时力求简明扼要。我纵然不能“深入”,至少要求能“浅出”。我每晚用几小时准备第二天的教材,先条列纲要,然后依次草写讲稿。上课时我不拿着讲稿照念,但因为经过这样的准备,讲来也颇有条理,使听者容易了解。学生似乎还注意听讲。我按着这个方式进行,平稳地度过了秋季学期。我知道在这样的学校里任教,不是长久之计。学校没有图书馆,使我陷入无书可读的苦境。我由美国带回来的一些书只能作“温故知新”之助,不是取之不尽的学问渊薮。同事当中很少可与切磋的人,使我更有离群索居之感。这只能怪我回国以前不曾想到“出路”问题,向比较像样的学校接洽工作。现在有这两处“讲席”维持生活,已是徼幸了。

        民国十五年十一月五日(旧历丙寅年十月初十日)我与订婚十五年的未婚妻薛织英结婚。她是江苏武进薛聘玉(名宜璜)先生的次女。他在清末历任四川雅安、台江、崇庆等地的州县官。辛亥革命时他在崇庆州的任上。七叔跟他平日时相往还,革命军兴之后,因七叔邀请,他全家曾在怡丰号的住宅暂住。民国元年他们阖家离川东下回籍,经过重庆时他与大伯父晤谈,甚为相得。大伯父命我见他,并把所作的“窗课”给他阅看。一天下午大伯父回家对伯母说,“薛聘玉有意把他的二小姐许给冬元(我的小名),你看怎样?他们在崇庆州的时候老七(七叔)有意为书元(公远的小名)提亲事,聘玉嫌书元年纪稍小,没有答应。”大伯母说,“只要两人的八字配合,你们决定好了。”于是两位亲家,一言为定。那时照旧算法织英是十二岁,我未满十六岁。民国九年我在清华毕业。大伯父母同到上海,准备给我完婚。不料两位亲翁商量婚礼细节时,意见相左,发生误会,势成僵局。我对于学业未成,先行婚娶一举本来很不赞成。但因不愿违抗老人的心意,不曾强调反对。现在我乘机建议说,“出国的船期已迫,似乎不妨暂缓完婚,以便一切从长计议,等我毕业后回来办理。叔玉八哥也未完婚而出国求学。”大伯父说,“现在只好这样了。”

        到美以后我忙于功课,对于“终身大事”不曾措意。叔玉得到他未婚妻叶寿原给他的第一封信。他看了高兴极了,并让我阅看。这一封信写得真是出色,不但措辞亲切而得体,而且字迹端秀,不愧是翰林公爱女的手笔。叔玉说,“你最好也去信薛家小姐。你们跟我们一样,虽同是父母之命的婚姻,男女都不曾见过面,何妨未婚之前通通信,以免到结婚的时候仍然两不相知,等于路人。”我接受他的建议,写了一封信,经叔玉看过认为完全妥当后,寄发出去。不料等了一年多,回音渺然。我很失悔听叔玉的话,冒昧去信,碰了一个钉子。(后来才知道我误用了薛家另一房的住址,因此我的信便“误付洪乔”了。)

        一九二一年的夏天,一位新从中国来的女生到米苏里大学来肄业。那时候叔玉和先我或同我到可伦比亚的几位同学都已陆续他去。我是在校最久,对校中情形最熟悉的一个人。带领她去觅定住所,办理报到注册选课等手续的“差事”便派给我了。此后她时常让我陪同她到大学图书馆去阅书或借书。两人之间不知不觉地发生了友谊。一九二二年她毕业之后去到纽约,进哥伦比亚大学的研究院,不时与我通信。一九二三年我到绮色佳进康乃尔大学。次年春季学期结束以后,她偕同一位哥大中国女同学到绮色佳来度夏。我跟她们几乎每天见面,当天气晴明的日子并陪同她们去观赏附近的风景。有些同学认为她和我已进入了恋爱的阶段。叔玉听见传说,从剑桥来信,劝我再写信给未婚妻,并且表示他愿意写信给我的岳父,请他准许未婚夫妻通信。我接受他的建议,并烦他去信岳父。他迅速地写了信,连同我的信寄交上海他的岳家,探明薛家确实住址后代为投递。果然不久回信来了,其中附有织英给我的长信。

        庆云(族侄,清华甲子级同学)碰巧这时到绮色佳住了几天。他诚恳地劝我拿定主意,不要受旧传统的束缚,以免后悔无及。我对庆云说,“你的看法我很了解。就见识、性情、容貌各方面说,她确是一个动人的女子。她和我虽有浓厚的友谊,却并不曾踏进恋爱的境界。她早知道我已订婚。承她看重我,愿意跟我做朋友,我当然引以为幸,极力珍重她的友谊。一般人看见两个青年男女来往甚密,便不假思索,断定这两人互相恋爱,准备结婚。这诚然是常见的事实。但凡事都有例外。女朋友不一定要改做未婚妻。其次,你劝我‘拿定主意’,换句话说,解除薛家婚约,以便跟她结婚。你的建议想必根据一个假定:由父母之命而成的婚姻,不及由自己选择而成的婚姻美满。这是五四运动以来流行于中国知识阶级间的信条,其实婚姻是否美满并不全由‘自主’或‘包办’而决定。自主的婚姻有时可能基于双方的错误选择。其结果不是家庭幸福而是夫妻反目,甚至走上离婚之路。在交际自由的社会里,青年男女容易因一时感情的冲动,不考虑对方的性格、志趣等等是否与自己相近,便冒昧地结合了。这样盲目的自主婚姻是有危险的。父母之命的婚姻,就男女当事人来说,也是盲目而有危险的。但事实上这样的婚姻也未必结果悲惨。简单说来,婚姻是否美满,主要关键在当事人是否有志愿、有诚意、有能力去使之臻于美满,而不在达成的方式是自主或包办。据说若干年前有某西人对伍廷芳讥笑中国父母作主的婚姻,认为这是缺乏爱情的结合。这位中国先进外交家反唇相讥说:‘中国人结婚是爱情的发端,西方人结婚是爱情的终止。’这不只是俏皮的辞令而是有根据的实话。毕尔士(Ambrose Bierce)也说,‘爱情是可由结婚而治好的暂时疯狂病。’(Love:A temporary insanity curable by marriage.)这与伍先生所说‘结婚是爱情的终止’语殊而意同。不但如此,古人说‘丈夫生而愿为之有室,女子生而愿为之有家’。包办婚姻并不是只顾‘传宗接代’,而同时企图达成‘郎才女貌’、‘一对璧人’的理想,儿女的幸福也在考虑之中。我认为除非一个青年确实知道父母代择的未来配偶有重大(乃至不重大)的缺点,他很可不必反对。退一步说,即使我反对薛家的婚事,无论是由于原则上的反对包办,或是由于不满意对方的才情容貌,我可以从早提出异议,而不应该在订婚十年之后,因为看中了另一个女子,才去解除婚约。”

        庆云听了我这大段话之后,笑着说,“你有你哲学家的道理,我既无法领会,更不敢辩驳。”叔玉知道我已得到常州的回信,一切妥当,他甚为满意。此后不久,他在一个集会里和我女友见面,也颇为倾倒。(她先我一年回国。我在上海结婚时,她曾送礼致贺。我在北京时,她在燕京大学任教,曾到我们的寓所来看我们。她那时已经结婚。中日战起之后,彼此失去联络。民国三十八年我再度到美,才知道她同着丈夫也都在美国。)

        我很高兴我对于婚姻的看法,竟与胡适先生的主张相近。这是我在北京任教期间看《胡适文存》和《胡适留学日记》等书时发现的。在《日记》卷三里面他摘录了一九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演讲中国婚制的大意。他说:“西方婚姻之爱情是自造的(Self made)。中国婚姻之爱情是名分所造的(Duty made)。”中国婚姻不是没有爱情。因为订婚的男女虽未见面,但彼此之间已互相关注。到了结婚的时候,“向之基于想像,根于名分者,今为实践之需要,亦往往能长成而为真实之爱情”。这等于为伍廷芳先生所说“中国人的结婚是爱情的发端”下了一个注解。在同书另一地方(卷三,民国三年一月四日所记的日记第二十则),胡先生更进一步说中国父母之命的婚制,优于西国配偶自择的婚制:“吾国顾全女子之廉耻名节,不令以婚姻之事自累,皆由父母主之。”这不像西国的女子“须以婚姻之故自献其身于社会交际之中,仆仆焉自求其偶”。在《胡适文存》所载民国七年九月写成的《美国的妇女》一文里,胡先生骂那些误解“文明”而胡乱离婚的中国人:“近来留学生吸了一点文明空气,回国后第一件事便是离婚。却不想想自己的文明空气是机会送来的,是多少金钱买来的。他的妻子要是有这样的好机会,也会吸点文明空气,不致受他的奚落了。……这种不近人情的离婚……是该骂的。”我想(胡先生也许同意),吸了一点新空气而随意否认旧婚约的留学生也是可骂的。

        胡先生以身作则,实践他自己的主张。他出国以前,早已奉“父母之命”与江冬秀女士订婚。在美国求学时他曾接交女友。其中过从最密的似乎是康乃尔大学地质学教授韦莲司(H.S.Williams)的二女儿。《留学日记》有几处提到她。例如卷七里有民国三年十月二十日这样的记载:“星期六与韦莲司(Miss Edith Clifford Williams)出游。……是日共行三小时之久,以且行且谈,故不觉日之晚也。……其人极能思想,读书甚多,高洁狂狷。一日,自剪其发,仅留二三寸许。虽生富家而不事服饰。”胡先生解释说,“狂狷”是eccentricity的译文,这是“美德,非病也”。四年五月八日《日记》又说,“女士最洒脱不羁,不屑事服饰之细。……又以发长修饰不易,尽剪去之。蓬首一二年矣。”[美国在一九二以前,太太小姐概留长发,或云鬟高耸,或秀发垂肩。一九二以后,短发(bobbed hair)逐渐流行,“男式短发”(boyish bob)成为青年妇女的时髦打扮。韦莲司女士在一九一四已经剪发,可谓独开风气之先。]这样一个超群脱俗的女子,当然容易为胡先生所赏识。胡先生却坚守旧约,回国与江冬秀女士结婚。他们伉俪和好,远过一些婚姻“自主”的夫妻。[一九二五年我应韦莲司教授的邀请,到他家里茶叙,曾与这位奇女子相见。她恳切地向我探问胡先生的近况。我就我所知道的报告她。她听了赞美地说,“他正在创造历史。”(He is making history.)]

        “新文化”的倡导人,《终身大事》剧本的作者,替面临二十世纪初叶过渡时期的青少年们开辟了一条知新而不弃故的婚姻之路。叔玉和我也走过这样一条路。

        我在抗日战争中曾作三首小诗,直率地表示我对于自己婚姻生活的感想。后来我们家境比较宽裕,但我的感想未有变动,也无须修改。

       

        辛巳春寿室人

        一

        来归十六载,忽已近中年。

        身为勤劳瘦,居频丧乱迁。

        苟逃无米爨,愧乏买山钱。

        困顿吾何恨,亲朋赞妇贤。

        

        二

        不将脂粉涴,妆俭拟荆钗。

        宽厚容僮仆,艰难计米柴。

        家寒和有乐,情笃老堪偕。

        中馈辛劳甚,平居鲜涉街。

        

        三

        壶内君专理,一家安乐窝。

        清贫同度日,小谇不伤和。

        灯幔夫妻话,书窗子女歌。

        祝卿康且寿,嘉福后来多。       

        

        我同织英结婚不久之后,得到正式通知,《政治多元论》将在一九二七年由伦敦的保禄书局(Kegan Paul,Trench,Trubner&Co,Ltd.)和纽约的哈可书局(Harcourt,Brace&Company,Inc.)同时发行。我当然为之狂喜。接着我得到叔玉来信说南开大学法律学和政治学教授徐谟先生,因有他就,向学校辞职,将于秋季学期结束后离校,经叔玉推荐,学校约我去继任。我更是喜出望外。我对织英说,“你来了,书要出版了,南开大学请我去任教。这是三喜临门,比‘双喜临门’还更令人开心满意。”

        大伯父母专为我完婚来到上海,本想婚礼办了之后就启程回川。不料伯母牙痛甚剧。我打听到一位可靠的牙科医生,陪着她前去诊视。牙医发现她的牙齿因多年未加卫护,几乎无一健全。有些缺坏了,有些松动了,必须分别镶补或拔除,另装假牙。到十一月中全部手术才得完成。(大伯父母抚养我十几年,这勉强可以算是我的一点至轻极微的报答。)十月下旬,他们上船离沪。次年的秋初他们在十天内相继下世。我卧病天津,无法前去奔丧。所幸云临(公远的四弟)帮着公遂(伯父晚年庶出的独子)妥办丧葬,稍减我歉咎之心。

        (以上两篇均摘自人民大学出版社《萧公权文集》第一卷《问学谏往录》,经出版社授权发表。)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