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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人还是害人?这辆救护车撞死一人 还害了病人 | 覆车之戒
开车玩手机还想“吟诗”?
在高速公路上
开的是救护车
拉着的是危重病人……
2021年4月27日,高速交警七里河大队民警依法对一名交通肇事案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这起致两人死亡的交通肇事案,竟然是一辆本该救死扶伤的救护车引发的。
一、
事故经过
2020年11月16日11时49分许,李某海驾驶一辆粤牌医疗转运车转运一名脑出血患者,行驶至京港澳高速北京方向391KM+600M处,与一辆爆胎后轮胎脱落停于第一车道内的冀牌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冀牌小型轿车一名乘车人死亡、粤牌医疗转运车一名脑出血患者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
调查情况
由于粤牌医疗转运车所载患者生前自发性脑出血,几天前刚做过脑部手术,一直处于昏迷状态,且患有多种基础性疾病和肺结核等多种传染病,在转运过程中全程使用呼吸机等医疗设备维持生命,事故发生后无明显体表伤,转运人员和随车家属对患者事故前还是事故中死亡各执一词,搞清楚其死亡原因、死亡时间成为办案民警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为查明真相,七里河交警大队成立专案小组,围绕现场物证、视频图像、法医检验、证人证言、行驶轨迹、车速、车载医疗设备、手机记录等多个环节,通过邀请专业鉴定机构、走访法医和医疗专家、开展模拟实验等多种手段,最大限度还原事故过程。经鉴定,其死亡原因为:生前自发性脑出血的基础上发生交通事故引起颅脑损伤、胸部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致命伤为生前伤)。
民警在事故调查中发现,李某海在事故发生前驾车过程中曾有过用手机长时间打电话、拍视频、发朋友圈、发微信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事故发生时,没有及时采取有效的避让、减速、制动措施。面对民警的询问和摆在眼前的证据,李某海承认当时分神了,对自己的分心驾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经调查,李某海还存在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办案单位综合事故调查获取的证据及相关检验鉴定,认定李某海在此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
三、
依法侦办
犯罪嫌疑人李某海因交通肇事案被依法立案侦查后,于2021年4月13日被刑事拘留。经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4月27日,大队办案民警依法向犯罪嫌疑人李某海宣布了逮捕决定。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原标题:《救人还是害人?这辆救护车撞死一人 还害了病人 | 覆车之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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