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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商约谈电商大佬:“双11”不许先提价后打折

澎湃新闻记者 丁雨菲
2014-11-04 17:08
来源:澎湃新闻
长三角政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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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双十一”临近,各级工商部门开始纷纷约谈当地电商,并提前给它们“打预防针”,以规范“双十一”期间的电商促销、宣传活动。

        11月3日下午,南京市工商局召集苏宁易购、途牛网、好享购物、365房产网等南京当地10家知名电商进行行政指导,要求参会电商在网络交易相关法规规范下开展“双十一”促销。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南京市工商局获悉,对以往电商促销活动中常常存在的假打折、虚假宣传等问题,该市工商局要求电商平台核实网络卖家身份,把关产品质量等。

        而早在8月份,澎湃新闻曾报道,江苏省质监局2014年7月对市场在售凉席产品进行抽检时,发现苏宁易购、好享购物等电商平台都存在出售“不合格”凉席产品的问题。

        南京工商部门约谈当地电商,其实有迹可循。对于即将到来的“双十一”电商促销盛宴,国家工商总局早在10月31日便约谈了阿里巴巴、京东等10家国内重量级电商大佬。此后,各地工商部门也相继开展了类似的电商约谈活动。

        南京市工商局指出,以往电商的集中促销活动存在着“低价诱惑”、“劣质倾销”、“霸王条款”、“服务打折”等问题——比如,促销存在“先提价后打折”、“以打折吸引客人却不予销售”等情况;也有商家借促销“以次充好”,对消费者提出不合理的购物附加要求,或拒开发票、不履行“三包”期内的“三包”义务等行为。

        此前国家工商总局对电商大佬的约谈中也强调,“双十一”是消费者受到侵权的“重灾区”,主要是因为一些“假打折”误导消费者,以及虚假宣传及违法广告。“一些网络经营者使用‘全网价格最低’、‘史上最低价’、‘销量第一’、‘排名第一’等用语,这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

        南京市工商局副局长王之熙表示,该局将按照国家工商总局部署,严查“假打折”误导消费者、虚假宣传、制定不公平格式条款、虚假信用评价等四类违法行为。

        此外,该局也对参会电商也提出了更为细化的具体要求。例如,购物平台需在网站显著位置事先公布促销期限、方式和规则;对参与促销的经营者进行资质、身份信息排查;全面梳理公开近一段时期内网络商品的销售价格,防范“假打折”。

        对于已售罄商品或服务,工商局要求电商在其促销、购买页面及时标明。并且,对于电商所售或附赠商品,均需符合《产品质量法》,并依照法律的规定提供“三包”服务。

        对于“双十一”期间巨大的发货量导致物流拥堵、造成买卖纠纷的,南京市工商局要求各电商平台“采取必要技术手段”保障平台运行,制定物流配送应急预案,“在配送不及时的情况下,要向消费者做好解释”。同时,及时处理消费者、商标权利人投诉,确保“7日无理由退货”等法律规定得到切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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