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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但送你的香奈儿包包,还我可不可以?

2021-05-20 20:2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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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

谐音我爱你

在这一天

情侣们送礼物送红包

送告白送祝福

但这东西——

是一送不复返?

还是有送就有还?

近日,安吉法院审理了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陈某向法院起诉前女友周某,请求其返还恋爱时送出的香奈儿手包,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陈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详情

2021年2月,陈某和女友周某正处于热恋,陈某为讨女友欢心,在上海某商场花费近一年的收入购买了一只香奈儿手包,并在微信中向女友“直播”购包的全过程。

当天下午,陈某从上海赶往女友周某居住地杭州,并将香奈儿手包交予周某。

图片来源于网络

“过了一个月左右,我们之间发生了矛盾,就算我几次联系周某,她都爱搭不理,所以我们分手了。”陈某谈起分手原因,满是不悦,“分手可以,但是包包总要还给我吧?”

于是陈某向安吉法院提起诉讼。

陈某认为

香奈儿手包是恋爱期间,自己暂时借给周某使用的,现自身经济遇到困难,周某理应在分手后返还手包或者按手包购买价值返还现金。

周某辩称

香奈儿手包是陈某自愿赠送的,且双方当时恋爱时间并不长,正是处于互相了解的阶段,也没有抱着必然要结婚的打算,陈某送手包是无条件的,自己没有理由返还手包或者支付手包价款。

为维持爱情的赠与行为,不认为是借用

安吉法院经审理认为,从陈某微信“直播”其购包过程以及后续双方的聊天内容,未发现如陈某所说的双方间有借用手包的合意。陈某与周某当时处于恋爱关系,恋爱关系中一方为了维护此段关系的存续,往往会通过赠送礼物等方式博取对方的好感及促进关系的发展,结合陈某在微信聊天中使用的“希望能弥补”等词,周某主张陈某系为了维护恋爱关系赠与手包符合常理,故对陈某关于周某借用手包的主张不予采信,最终驳回了陈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520温馨提醒

恋爱过程中,要保持对爱的“感性”追求,也要秉持对美好的“理性”分析,送礼需三思,在能力范围内赠予财物,别让爱情沾染杂质。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本案中,陈某在恋爱期间用香奈儿手包表达情义,其将手包交予周某属赠与行为。手包又属动产,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陈某将手包交予周某,手包的权利转移已经完成,陈某已不能随意撤销自己作出的赠与行为。

此外,在恋爱过程中,具有亲密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发送“520”“1314”“999”等具有示爱等特殊含义数字的红包或转账,也会被认定为无偿赠与,而非借贷。发送示爱等特殊含义数字的红包或转账后,双方通过借条等方式对该钱款作出约定的,因可以表明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合意,故可以被认定为借贷。当一方通过语言或其他方式“强迫”对方发送具有示爱特殊含义数字的红包或转账,可能会被认定为附有解除条件的赠与。当不能达到给付钱款一方的目的,如缔结婚姻,解除条件成立,收款方需返还受赠的款项。

供稿|民事审判团队

原标题:《520,但送你的香奈儿包包,还我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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