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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来全国共判未成年犯150余万,绝大多数最终重返社会

11月25日,全国法院少年法庭三十年座谈会暨第三届少年审判论坛在上海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韩正,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最高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主持会议。

韩正指出,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的培养、教育和保护,司法保护是综合保护网络的最后一道屏障,事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少年法庭的诞生,有力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审判事业竖起了一面亮丽的旗帜。在全国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之际,最高法院举办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创设30年座谈会和论坛,对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水平、完善我国少年司法制度是有力的推动。
据悉,30年来,少年法庭教育挽救了一大批失足未成年人,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共判处未成年犯150余万人,经过教育、矫治,绝大多数未成年犯悔罪服判并最终重返社会。2002年以来,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率一直在2%左右,远低于全部罪犯的重新犯罪率。
周强在会上还提出了要求:依法严惩拐卖儿童、组织儿童乞讨及猥亵、强奸儿童等刑事案件,“各级法院年前要集中打击一批拐卖儿童、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
30年来共判处未成年犯150余万人
自1984年上海长宁区法院创设我国第一个少年法庭以来,我国已形成了多元化少年法庭审判组织格局,创立、发展了中国特色的未成年人审判制度和工作机制。
目前,全国四级法院均已建立少年审判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审理,共设立少年法庭2253个,合议庭1246个,少年刑事审判庭405个,综合审判庭598个。
少年法庭从最初的合议庭发展到独立建制的审判庭,从只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发展到综合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从只在基层法院设置到在基层和中级、高级法院均有设置,组织机构不断健全。
30年来,少年法庭教育挽救了一大批失足未成年人,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共判处未成年犯150余万人,经过教育、矫治,绝大多数未成年犯悔罪服判并最终重返社会。2002年以来,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率一直在2%左右,远低于全部罪犯的重新犯罪率。
周强在回顾少年法庭30年来的发展情况时称,少年法庭从无到有、从少到多,逐步发展壮大,现已发展成为人民法院的重要审判机构。
未成年人犯罪日趋成人化和低龄化
韩正指出,少年法庭是改革创新的产物,少年审判事业发展离不开改革创新的推动。
周强也要求各级法院始终坚持改革方向、问题导向,“少年法庭30年,不是为了纪念而纪念,而是要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以便更好地推动少年审判工作的发展。”

周强指出,当前,未成年人犯罪日趋成人化和低龄化,性侵害、家庭暴力等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易发多发,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呼声日益强烈,少年法庭工作的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繁重,各级法院要采取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积极化解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各类矛盾纠纷,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周强要求,各级法院要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及各项延伸工作,依法严惩拐卖儿童、组织儿童乞讨及猥亵、强奸儿童等刑事案件,公正高效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抚育、监护、探视等各类民事案件,积极探索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执行方式,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要以审判为中心,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依法开展判前、判后延伸工作,切实做好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工作。
周强在会上特别指出,各级法院今年年前要集中打击一批拐卖儿童、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同时通过大数据分析等方式,找出一些规律,预防此类犯罪发生,“比如针对拐卖儿童犯罪,可通过信息化手段分析出哪些地方此类案件多发,哪些是累犯、惯犯。法院要加强这方面的分析,同社会有关部门一起做好预防犯罪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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