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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COP15做贡献 • 严打整治 】一颗螺丝钉惹的祸,谁的过?

2021-05-24 20:0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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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晋城派出所处置一起涉嫌殴打他人案件,行政拘留2人。

近日,在昆明市晋宁区晋城镇某公司内发生一起打架斗殴案件。陆某某与颜某某二人在车间工作时,颜某某称,让陆某某去找一颗钉子,结果二人就此事发生口角引发争执,双方情绪激动,互不相让,进而矛盾升级,随后发生肢体冲突,双方分别使用手钳、钢管互相殴打,造成双方不同程度受伤。晋城派出所处警民警及时赶到现场,控制事态后了解情况,随即将双方当事人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询问,违法人员陆某某和颜某某对自己殴打他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陆某某、颜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

民警提示

公安机关采取严打重防措施持续对打架斗殴、伤害、寻衅滋事等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坚持“零容忍”打击,从源头上治理,从根基上管理并处理,只要发现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都将依法查处、严惩不贷,力争去除打架斗殴顽疾。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来源 | 晋城派出所

原标题:《【我为COP15做贡献 • 严打整治 】一颗螺丝钉惹的祸,谁的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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