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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余件罚没文物移交文物局,上海海关:今后将成常态

澎湃新闻记者 李燕 储静伟 通讯员 黄尚尚
2014-12-08 16:29
来源:澎湃新闻
浦江头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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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上海市文物局,上海海关副关长史济越(左)与上海市文物局副局长褚晓波(中)查看移交的文物。 澎湃新闻记者 杨博 图

        12月8日14时,上海海关与上海市文物局举行了罚没文物移交仪式。

        当日,上海海关将近年来查获的1600余件走私罚没文物,正式移交上海市文物局,并由上海历史博物馆收藏。此次移交开启了海关罚没文物大规模移交文物局的先例,今后上海海关与上海市文物局将通过常态化合作,联手让海关罚没文物得到更专业的保护。

        本次移交的罚没文物包括历代钱币、原始青瓷、汉唐铜镜、宋元陶瓷和明清石雕,其出土日期绵延十几个朝代,远至西周、春秋、战国时期,近至民国时代。

        “像其中的青釉菊瓣碗是国家级的珍贵文物,清早期大型石雕也属于国家级的文物,但他们究竟达到什么文物级别,有什么样的价值,我们还得找专家进行研究部。”上海市文物局有关专家表示,接下来,文物局及历史博物馆将请专家搜寻这些文物的相关线索、资料,尽可能一一进行研究部,并将根据文物类、价值进行相应地保管和收藏。

        据上海海关介绍,移交的文物涉及案件40宗,以陶瓷、青绿釉类为主,兼有部分书籍、钱币铜镜、石雕等。在上述案件中,旅客进出境携带和国际邮递成为主要走私渠道。其中,在洋山港出口货物中查获的2个做工精致的清早期大型石雕门枕石,是上海海关在货运贸易渠道查获的首起文物走私案件。        

此次上海海关移交的走私罚没文物。黄尚尚 图

        2011年3月15日,上海某贸易公司向海关申报出口棉织带等货物。上海洋山海关在货物通关时,对申报货物的重量产生疑问,在查验中从货物的集装箱底部发现石雕门枕石2件。经上海市文物管理委员会鉴定为清早期大型石雕,属于禁止出境文物。

        近年来,各地文物行政部门和海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共同规范文物进出境管理工作。上海市文物局对文物进出境进行严格审核,每年审核登记进出境文物近万件;上海海关对进出境文物进行严密监管,严厉打击文物走私活动,切实履行保护、拯救文物资源,维护文化遗产安全的职责。据统计,仅自2004年以来,上海海关共对重大文物走私案件立案30余起,涉及文物近千件。

        上海海关表示,文物属于国家禁止、限制出境的物品,如果旅客随身携运文物出境,需主动向海关申报,海关根据文物部门的批文及相关许可证明予以放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凡在1949年以前(含1949年)生产、制作的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原则上禁止出境。其中,1911年以前(含1911年)生产、制作的文物一律禁止出境。少数民族文物以1966年为主要标准线。凡在1966年以前(含1966年)生产、制作的有代表性的少数民族文物禁止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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