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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之司法护航〕环境资源审判守护美丽幸福云龙

2021-05-27 09:2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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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5日,云龙县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审判点在云南云龙天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揭牌成立。云龙天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局长董利斌和云龙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铁虹共同为审判点揭牌。

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成立环境资源保护审判点是云龙法院对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又一探索,是支持经济健康发展、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的创新之举、务实之举、担当之举。云龙绝佳的山水生态系统意味着云龙环境资源保护责任之重,而这也正是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心之所定之处。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是为云南省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云龙法院作为法治建设生力军,承担着运用司法手段保护青山绿水,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职责使命,近年来积极探索、担当作为,积极发挥环境资源审判作用,不断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

云龙,地处大理、保山、怒江三地州结合部,是大理州国土面积最大的县。云龙地处滇西纵谷区,经纬跨度为东经98。52'~99。46',北纬25。28'~26。23'之间,东西最大横距91.8千米,南北最大纵距109千米。云龙水资源、动植物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64.8%。苍峦叠翠的群山中有红豆杉、滇山茶、水青树、云南榧木、秃杉、铁杉、黄杉、银杏、红椿、滇楠等数十种国家一、二、三级保护树种及总数达110科650多种的木本植物。山野中有数百种中草药材和200余种野生食用菌。珍惜动物有滇金丝猴、虎、小熊猫、金钱豹、穿山甲、红腹角雉等,天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堪称“天然动物园”,保护区内有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云龙天池成为云南省最早建立的省级自然保护区之一,保护区总面积1.45万公顷,主要保护对象为云南松种质资源、天然湿地生态系统和珍惜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

云龙天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天池秋景(图片来源网络)

云龙天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滇金丝猴(图片来源网络)

云龙天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滇金丝猴(图片来源网络)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云龙法院一直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不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发挥职能作用,为守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持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能力

把守护云龙生态环境作为最大政治担当和责任,不断探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依法严厉惩处破坏森林资源、动植物资源的犯罪行为。近三年,审结盗伐林木罪 7件,滥伐林木罪2件,涉非法出售、运输、加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6件,涉非法收购、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6件。县检察机关对导致生物多样性和自然生态平衡遭到严重破坏,给国家造成了经济损失及生物多样性损失的案件提起公益诉讼,县法院依法追究破坏资源行为人的民事责任,有效震慑了资源环境破坏者,同时,不断加大以案释法和法治宣传力度,努力践行环境资源恢复性司法理念,注重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坚持严厉打击犯罪和紧抓生态修复并重,努力实现“办理一个案件、修复一片生态”的司法目标。

近日,最高法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举办“世界环境司法大会”,主题为“发挥司法作用 促进生态文明: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云龙法院将以此次在天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成立环境资源保护审判点为契机,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充分认识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服务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主动服务发展大局,审理好区域内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加强生态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自觉把各项工作放在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谋划、思考和推进,加强审判实践锻炼和经验积累,进一步提升环境资源案件审理质效,不断提升环境资源专业化审判能力水平,为全县环境资源保护和污染治理、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揭牌仪式结束后,全体参加人员观看了宣传片,两家单位就今后该项工作的推进及发展召开了座谈会,就环境资源案件审判、以案释法、法律支撑、支部共建、普法宣传、合作共建共享共治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主要领导分别作了表态发言。会议结束后,全体人员参加了围湖巡山活动。

文图:黄杨洁(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之司法护航〕环境资源审判守护美丽幸福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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