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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读|你眼里的熊孩子,我眼里的儿童节

沈彬
2021-05-27 21:12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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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节快到了。你打开搜索引擎,输入“熊孩子”,跳出来的第一条联想搜索是“熊孩子不符合保护理念”。原来,“熊孩子”这个词已经惊动了国家立法机关。

在介绍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表示,给有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戴帽子,叫“熊孩子”,这本身就不符合保护未成年人的理念。因极个别未成年人有了罪错,就指责《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熊孩子”的“护身符”,这是片面的,甚至是不负责任的。

说实在的,我觉得,各方对于“熊孩子”的理解出现了错位。郭主任说的“熊孩子”是指有“罪错”的未成年人,诸如实施了偷窃、伤人等违法活动的未成年人,一般“熊孩子”指的是淘气的、在公共场所里给大人带来麻烦的孩子。一个是未成年人预防犯罪的话题,一个是如何带孩子的话题。

作为一个孩子的家长,作为一个媒体人,我能感受到这些年来互联网极化传播之下,形成的对孩子的不友好氛围。

比如,搜索“熊孩子”,还会跳出来一条联想,叫“熊孩子被按火锅汤”。你大概能猜出来故事梗概:熊孩子在餐馆里“无法无天”,结果被人以暴制暴。故事当然是假的,但是可怕的是,这么多人希望这是真的,这样的爽文迎合了什么样的畸形心态?

再比如,B站里有一段讲解老舍先生《我这一辈子》的视频,里面有一个“嘴欠”的孩子骂过“我”是“臭巡街”,然后被军阀的大刀队当街给砍了,然后弹幕里一片“活该”欢呼。

尼尔·波兹曼在1982年写出了《童年的消逝》:成人和儿童一起在肤浅的电视文化里熏陶,儿童过早成年化,幼稚和肤浅的弱智文化成功地剥夺了人们的童年,让人们过早地走向成熟,懂得了平庸的好处。不过,如今还得加上一条:童年在消逝,成年人却在自我幼儿化。

二次元的商业化、肥宅乐生活观的正当化,以及互联网的“信息茧房”,为成年人提供了漫长“童年感”的舒适区。你可以在成年之后穿JK、玩手游、藏手伴,过了而立之年,自我人设还是“小公举”。而这种“童年感”的自我认知,恰恰对未成年人的生存形成挤压,让舆论场对“熊孩子”越来越不宽容。

其实,谁的童年没有“熊”过呢?但是,网民却更喜欢用成年人的标准要求孩子的一举一动:一岁不许哭,两岁不许闹,三岁不许蹦跳跳,“他还是个孩子”更是禁忌表达。

“熊孩子”的概念泛化,乃至污名化,本身就形成了一种对儿童成长不友好的氛围。我不是说,孩子就应放纵,不需要教育,而是抚育“人类幼崽”所产生的社会成本,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分摊(当然未成年人造成破坏,家长必须承担责任)。如果带孩子出门,就自觉矮三分,觉得需要向全世界道歉,这不是一个儿童友好型社会,也会严重挫伤生育意愿。

一位网民曾经这么记录过自己的心路历程:曾几何时,我看大人“教育”熊孩子的爽文,也是很happy的,但是当自己有个爱动,并处于手部敏感期、爱抓人打人的三岁宝宝,各种教育方式用尽,还是不奏效后,我现在就特别担心,他会不会有一天在某个场合被没带娃经历的某人叫做“熊孩子”。

六一节要到了,你眼里的熊孩子,我眼里的儿童节,共处于一个空间里。

设计 祝碧晨

    责任编辑:沈关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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