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民法典学习专栏·第199-201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是我国法治建设发展道路上的重要里程碑,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要意义。
龙子湖区法院从3月4日起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开通民法典学习专栏,每日推送民法典1-3条内容及条文理解与适用,同时转发上海市法学会民法典学习短视频,提高宣传效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九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
理解与适用
关于除斥期间的不变性问题。这一点与诉讼时效有本质的不同,除斥期间不适用关于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除斥期间的不变性,与除斥期间维护和促进法律关系,督促权利人尽快行使权利的立法目的相一致。审判实务中有关司法解释的也是贯彻了这一精神,比如《担保法司法解释》第 31条规定:“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2款规定:“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两年’是最长的合理期间。该期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这些规定与总则编的规定并不冲突,属于在某个专门领域对相关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因此,在《民法典》施行后可以继续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条 民法所称的期间按照公历年、月、日、小时计算。
理解与适用
这里最需要注意的是要区分好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是按照年还是月、日来计算,如果按照年来计算,则就是要用公历年的标准而非阴历年。但在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如果当事人特别约定通过阴历年计算,则也可以允许。至于如何具体计算期间,则需要通过本章后面的条文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一条 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
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自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时间开始计算。
理解与适用
关于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具体规则。依据本条规定,对此应“自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时间开始计算”,即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自何时开始计算就要从何时开始计算。在此需要注意的是,《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25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民事诉讼中以时起算的期间从次时起算;以日、月、年计算的期间从次日起算。”这里明确规定了以时起算的期间从次时起起算的标准,人民法院指定的有关期间计算应当按照这一规定执行,同时对于民事实体法中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或者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也可以参照适用。
关于按照分、秒计算的期间起算点。对此,本章并没有规定在实务中应当参照本条第2款规定的做法,在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处理。
民法典学习视频来源于上海市法学会官方微信公众号,名称:上海市法学会 东方法学 微信号:sh_fxh。其余内容综合来源于中国人大网、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理解与适用》系列丛书、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用版)》等处,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微信号|bblzhfy
新浪微博|龙子湖法院
原标题:《民法典学习专栏·第199-201条》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