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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岭法院丨一“典”话装修,再也不是法律小白人了!

2021-06-03 15:4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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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坯尘灰成壁垒

新房修葺待装潢

可就在这个“装修期”

很多人都会遇到

Ta不懂的“装修法”

接下来,小编就跟你

聊聊与《民法典》有关的

那些装修“事儿”

选错承包方装修质量差咋办?

欢天喜地买新房,紧锣密鼓搞装修。奈何质量不合格,我能要求赔偿不。

咱们质量杠杠的,绝对审美有差异。你再好好验验房,我们再来聊其他。

鉴于小驳的“坚决不认账”

小问只好委托鉴定公司鉴定

结果显示装修质量确实多处不合规

这种情况下,小问能够追回损失吗?

学“典”懂法,替你追“损”!

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无论小问与小驳在装修合同中是否对装修质量进行规定,都应该按照国家标准履行。小驳作为承包方,装修质量不合格已经构成了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 【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好心装修反被出租人追款?

为了投资做生意,租你一楼大门市。费时注资搞装修,你竟管我来要钱。

这可不是我找茬,装修动工已完事。你却没有知会我,你说这事咋办吧。

看似有理的小问

在小驳的反问中

也不知如何是好

究竟孰对孰错呢

学“典”知法,帮你避“坑”!

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如果承租人想装修,一定要取得出租人的同意,最好是书面同意,否则费时费心、耗人耗物弄好的装修白花力气不说,可能还得赔钱。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业主装修前还得告知物业?

装修是我自家事,啥时开始我来定。为何需要同物业,提前说装修Time。

房子是你自己的,物业却是大家的。若都秉承延后说,垃圾岂不堆成山。

左右看似都有理

究竟谁的观点对

静看民法典如何

一典把这难题解

学“典”知法,助你逃“事”!

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业主在装修装饰房屋前,需要履行实现告知业务,否则,一些因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将不能及时清运。且业主在和物业沟通时,物业会将装修时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能避免出现类似承重墙倒塌的“装修事故”。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五条 【业主告知、协助义务】业主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人,遵守物业服务人提示的合理注意事项,并配合其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业主转让、出租物业专有部分、设立居住权或者依法改变共有部分用途的,应当及时将相关情况告知物业服务人。

装修商携款跑路合同咋整?

装修定金我交了,装修公司跑路了。你说这事气不气,我的合同可咋办。

就算对方跑路了,你也不要太着急。法治时代有法依,合同解除很及时。

这事本来没标准

但在一“典”出台后

该处空白被弥补

合约解除更快捷

学“典”知法,为你答“疑”!

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在当事人未通知对方的情况下,可以直接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在此前原《合同法》第九十六条中对合同解除时间的规定是“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但在司法实践中,因缺乏统一规定,法院对于当事人起诉前未发出解除通知而主张要求判决解除合同的时间认定有起诉日、送达日、判决生效日等多种情形。本次《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第二款针对此种情况作出明确规定,弥补了法律空白,统一了法律的适用。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合同解除程序】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徒法不足以自行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

《民法典》这本

“社会生活百科全书”

极大地提高了法律适用性

还等什么

快学起来吧

原标题:《长岭法院丨一“典”话装修,再也不是法律小白人了!》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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