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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藏匿危废两百多吨被举报,竟趁夜色秘密转移

澎湃新闻记者 邱海鸿
2021-06-04 19:34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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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的检察官在工作中无意发现,一个工厂里流淌着大量刺鼻液体。之后,其快速敦促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就在执法部门调查期间,工厂老板偷偷将200多吨危废转移到他处,所幸被群众及时阻止。事后查明,这些危废含有甲苯,属于致癌物。

在“6.5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6月4日下午,江苏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省检察机关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相关工作情况,并公布了八大典型案例。澎湃新(www.thepaper.cn)注意到,上述“倪某某等人污染环境案”被列为典型案例。

时间回拨至2018年3月7日。据淮安市清江浦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张韬介绍,当天上午,他和同事在对一起公益诉讼案进行现场复勘时,发现一家无名工厂门口的地面上流淌着大量“黑色油状液体”。这些黑色液体散发着刺鼻的气味,令人头晕目眩。

凭着职业敏感性,检察官们立即使用无人机进行航拍勘测,发现厂区内的情况让人触目惊心——100余只装有污染物的油桶散落在院内各处,棕黑色液体占据了院子的大部分区域,而厂区旁边约100米就是河道主干。

检察官判断,企业主可能涉嫌破坏环境犯罪,当即督促相关部门进行调查。2018年3月15日,行政执法人员联系了工厂负责人倪某某,初步了解情况。倪某某却一边谎称不知情,一边紧急把这些危险废物运走转移,从3月19日晚开始,倪某某通过他人雇用13辆渣土车和2台挖土机,意图秘密清理、拖运危废。倪某某先安排6辆装着93.26吨危险废物的渣土车,运到当地淮阴区,准备倾倒时被群众举报,并被查获。

倪某某得到消息,依然我行我素,继续安排人将其他7辆车上的172.58吨危险废物送往一座桥下。3月22日,正在桥下填埋危废时候,被相关部门当场查获。

经调查发现,2014年5月,倪某某在淮安市淮阴区成立公司,生产、经营防水涂料,之后因“无环评报告、无配套环境保护设施”被责令停产并罚款,但他仍不死心,继续悄悄生产经营,生产中产生的具有甲苯浸出毒性的危险废物,长期被藏匿在厂区里。

甲苯是一种化工原料,也是致癌物,无色易挥发,可以通过呼吸或皮肤接触对人体造成危害,对空气、水源等都有严重的污染性。因此,应该将其装在密闭、安全的容器里。

2018年11月20日,生态环境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因为涉案危险废物数量特别巨大,涉案人数众多,该案被江苏省公安厅列为督办案件。

2019年4月27日,淮安清江浦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13名被告人违反国家规定,倾倒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构成污染环境罪。2020年1月10日,法院判决13名被告人犯污染环境罪,判处倪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罚金五万元;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罚金四万元。另11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四万元至五千元不等。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检察机关向生态环境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复查重点企业,规范执法行为,加强部门联动,推动生态环境部门、危废处置专业机构及时清理污染现场、妥善处理危险废物,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和次生污染。

    责任编辑:李克诚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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