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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偷越国境......16人获刑!

2021-06-04 17:5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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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丘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杨某国、何某刚、王某良开设赌场罪、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偷越国境罪一案及李某祥、姚某江等14人涉嫌偷越国境罪一案。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何某刚、杨某国、王某良在偷渡至越南后共同出资以王某良的身份信息开设洗码公司并多次提供车辆组织人员偷渡到越南参与赌博获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构成开设赌场罪、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偷越国境罪。

2018年4月—5月,姚某江、李谋祥、何某基、唐某魁、陈某龙等14人经何某刚、杨某国安排车辆、船只偷渡到越南某国际大酒店参与赌博。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构成偷越国境罪。

神圣国境线不可非法逾越,祖国边境的安全稳定关乎每一个公民的切身利益,跨境犯罪所带来的危害不可估量。无视国家法律法规,非法出入境的行为会给疫情防控工作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带来诸多隐患。今年以来,丘北法院共跨境犯罪案件结案4件13人,有效打击了跨境犯罪组织,遏制跨境犯罪滋生蔓延,为“平安丘北”建设增添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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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八条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

(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犯前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二条 【偷越国(边)境罪】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微信公众号|丘北县人民法院

微博|丘法阳光

原标题:《开设赌场、偷越国境......16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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