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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官员强奸民警妻子”案:副县级领导涉嫌强奸被刑拘

澎湃新闻记者 段彦超
2015-02-07 08:23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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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帖所配图片显示,事发后,汪某被拉扯。

        2月6日晚,湖南省衡阳市公安局发布消息称,2月5日,网帖《实名举报湖南省衡山县副县长汪某强奸女下属》发布后,“我局第一时间介入,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周学农高度重视,要求刑侦支队迅速查明情况,依法处理。2月6日,汪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

        6日上午,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独家报道了衡山县副县级干部汪某涉嫌强奸警察妻子李某一事。

        知情人士称,李某曾为汪某“老下属”;汪某46岁,曾任沙泉乡党委书记;李某30岁,曾任沙泉乡妇女主任;后来两人均调到县里任职,李某系团县委领导,而汪某并非副县长,是副县级领导、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案发次日(5日),李某丈夫、衡山县公安局团委干部陈某某发帖举报此事。

        网帖称,4日晚,汪某和李某赴前同事饭局后,汪某送被灌醉的李某回家,将车停在李某家楼下;支走司机,在公车(牌号为湘DF2368,系衡山县黄花新区建设指挥部所有)上“趁妻子醉酒无力反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被举报人撞到;举报人质问汪某为何强奸其妻子时,汪某曾冲他大喊“你算什么东西,不要多管闲事,滚远点”;此外,“汪某被带至县纪委调查后,认为自己是副县长,县纪委没权力查处副处级干部,态度极其嚣张,拒不配合”。

        举报人还在网帖中称,自己2014年被确诊为鼻咽癌晚期。

        澎湃新闻报道此事后,6日下午,衡山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夏建军向澎湃新闻表示,衡阳市、衡山县高度重视“民警举报称其妻被官员强奸”事件,目前市县两级纪委、公安已经介入进行调查,待调查清楚后,将第一时间对外发布。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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