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汉中中院“三个规定”视频彩铃上线啦!向打招呼说“NO”!

2021-06-07 17:4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6月7日,汉中中院为全体干警手机特别定制的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视频彩铃正式开通,以此有序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共同营造公正、廉洁司法环境。

制定“三个规定”视频彩铃是汉中中院结合队伍教育整顿,推动“三个规定”深入落实的创新方式,也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的有效举措,利用人手一部手机、彩铃受众更广的特点,让每一次通话变成公正司法的宣传教育,社会各界只要拨打法院干警的手机及办公座机,就能听到彩铃里的温馨提示,切实将过问、干预、插手案件的念头遏制在萌芽状态,将监督的触角延伸至八小时之外,为法院干警贴上一道“护身符”。

彩铃虽小,但呼吁“规定”十分必要!

查询信息、打探案情、帮打招呼、请托吃饭……

所谓“帮个小忙”

却易失足终成大错!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列举了五种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行为:

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

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者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为了地方利益或者部门利益,以听取汇报、开协调会、发文件等形式,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要求的;

其他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列举了五种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办案的行为:

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邀请办案人员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

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转递涉案材料的;

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打探案情、通风报信的;

其他影响司法人员依法公正处理案件的行为。

《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列举了六种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

泄露司法机关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情况;

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要求、建议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

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利益;

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借款、租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

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与相关中介组织和人员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

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其他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

“三个规定”是净化司法环境、恪守公平正义、增强拒腐防变的安全屏障。

坚决落实“三个规定”需要司法人员严格遵守、提高认识、树牢防线,也需要广大人民群众共同监督、相信支持、理解配合。

不要请托领导干部、法院工作人员过问案件、打听案情、干预司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原标题:《汉中中院“三个规定”视频彩铃上线啦!向打招呼说“NO”!》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